[上市]乐凯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0:37:48 中财网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保定
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乐凯新材




发行人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3]42
号)、
《关
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
98
号)、《关于修
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

[2014]11
号)、以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4]77
号)的
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进行。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
[201
4
]
158
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
4
]
158
号)。



2

本次发行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网下投资者条件、网上网下初始
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初步询价、定价及配售方式
、网上投资
者股票市值要求

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
、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
阅读
201
5

4

1
4

T
-
1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
)的《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
的投资:



1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
26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5

4

10
日发
布的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4
8.91
倍。本次发

价格
8.85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4
年市盈率为
7.11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
考。



2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要量为
11
,
153.0
1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8
.85

/
股、发行新股
1,54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
,
629.00
万元,
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2,475.99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
,
153.01
万元。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
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或存在发行
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
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
、股价下跌,从而存在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
的风险。






重要提示


1

乐凯新材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54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

[201
5
]
551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
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


中信
建投证券





发行人
的股票简称为“
乐凯新材
”,
股票代码为“
3004
46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
网上

网下申购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信建投
证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
发行电
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
5

4

10

T
-
3
日)完成

根据初步询

结果
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
成长性、
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
金需要量

因素,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

发行价格为
8
.
85

/
股。

网下
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54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
25
.08
%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9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
.39
%
;网

初始发行数量为
6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9.61
%


在初步询价
阶段提交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提交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附表

备注为

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



提交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网下
申购。



4

任一

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
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
,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5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
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
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
/
账号等)

201
5

4

8

12
:00
前在
中国
证券业协会登
记的备案信息为准




6
、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

申购资
金到达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
申购资金专户时间为
2015

4

15
日(
T
日)当日
8:30

15:00

T

8:30
之前到账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
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7
、主承销商已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
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
进行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截至本公告刊登日,本次发行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均符合初步
询价公告的要求。若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存
在不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
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
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
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
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
合配售资格的
,主承销商有权
拒绝向其配售。



8
、初步询价中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
申购
,或未能在规
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在《




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并在
创业板上市
网下
配售结果

告》
(以下
简称

《网下
配售结果
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报送
中国证券业协





9



询价及申购期间
网下
投资者

出现《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并在
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初步
询价安排



网下
投资者违规行为处理


中规定
的情形,则主承销商

将网下投资者
的具体违
规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
证券业协会将

规定
处理
违规
网下
投资者或配
售对象




10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
8.85

/
股进行申购,网
上申购时间为
20
15

4

15
日(
T
日)
9:
15
-
11:30

13:00
-
15:00




1
1
、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体申购情
况于
2015

4

1
6


T
+1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
模进行调节,并在
201
5

4

1
7
日(
T+
2
日)的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
创业板上市
网下配售
结果公告

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
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

、(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
2

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
930
万股时;
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
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
和主承销


重新启动发行。



1
3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
15

4

7


T
-
6



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

保定
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并在
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以下
简称

《初步
询价

推介
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及备查文件可在
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

查询。



1
4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乐凯新材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
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所



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深圳
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


申购平台



深交所
网下发行
电子
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不
超过
1,54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T

/
网上申购日



20
15

4

15



QFII



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540



本次
发行仅


新股,不进行
老股转让。

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
初始
发行数量

93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
6
0
.39
%
;网上
初始
发行数量

6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9.61
%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8
.
85

/






(四)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
网下发行由
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实
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网上发行通过
深交所
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
以发行
价格
8.8
5

/

缴纳申购款。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
20
15

4

15


T
日)
9:30
-
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
15

4

15


T
日)
9:
15
-
11:30

13:00
-
15:00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
5

4

15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向网上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

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
将网下
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

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
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
超过
100
倍、低于
150
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10%
;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主承
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
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
主承销商
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
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2
015

4

7



刊登《招股意向书》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接收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的申请


T
-
5



2
015

4

8



接收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的申请(
17:00
截止)


T
-
4



2015

4

9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9:30
-
15:00






T
-
3



2015

4

10



初步询价截止日(
9:30
-
15:00

15:00
截止)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2



2015

4

13



确定发行价格


网上路演


T
-
1



2015

4

14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公告》


T



2015

4

1
5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网下申购缴款日(
9:30
-
15:00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
8:30
-
15:00
,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T+
1



2015

4

1
6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
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
2



2015

4

1
7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未获配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
3



2015

4

20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1

T
日为网上
网下
申购
缴款
日。



2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网下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网下发行实施办法》操作申购。如无法
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主承销商。



3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
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深圳
证券交易所。





本次
发行

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

网下
投资者
询价
情况


201
5

4

9
日(
T
-
4
日)

2015

4

10
日(
T
-
3
日),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通过
深交所
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
57
个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
117
个配售对象

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深交所
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

对应
的报价区间为
8
.
83

/

-
8
.
85

/
股,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合计为
1
05
,
370
万股


所有
配售对象

报价情




详见
附表




(二

无效
报价
的情况


根据
2015

4

7
日(
T
-
6

)刊登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布的
参与
初步询价

投资者条件,网下投资者应于
2015

4

9
日(
T
-
4


17:00
前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主承销商提交《投资者参与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

相关附件
,如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上述
材料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
价处理。

本次
发行,
此类
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2

,名单详见
附表

备注为

无效报价
1



配售对象。



除前述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投资者外,其余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配售
对象均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了承诺
函及相关附件。



在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
律师
的见证下,
主承销商
对参与初步询价的
网下
投资


配售对象进行了
关联
关系核查,
如网下
投资者或
配售
对象
存在
《关于修改〈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
98
号)

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则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本次发行,
无此类
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主承销商及律师核查

参与询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
(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发行
价格

有效报价
的确定过程


经上述
剔除
后,
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

其余
全部投资者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
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由
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
照申购时间由后至前的顺序进
行排序。



1

剔除
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
由于所有
配售对象
的拟
申购
价格

未高于
8.85

/
股,
因此

申购价格同为
8.85

/

的配售对象中,将


购数量低于
9
30
万股的
6

配售对象

报价剔除

拟申购数量
同为
9
30
万股的配
售对象

,将
申购
时间
晚于
2
015

4

10

11

3
3


9
家配售对象

报价
剔除

被剔除的所有配售对象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网下拟申购总量的
1
0.27
%


被剔除的配售对象共有
1
5
家,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被剔除”的配售对象。



2

网下
初步
询价情况统计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如下






报价
中位数

元)


报价
加权平均数(元)


网下
投资者



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8
.85


8
.85


网下
投资者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8
.85


8
.85


公募基金


(未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
价)


8
.85


8
.85


公募基金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8
.85


8
.85




3

发行
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根据
初步询价
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8.85

/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5
.3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

7
.1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最近
一个月
行业平均
静态
市盈率为
4
8.91
倍(
2015

4

10
日)。

乐凯新材
本次
发行
市盈率低于
行业
平均
静态
市盈率




乐凯新材
主要从事热敏磁票、磁条及磁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信
息记录材料行业中同时从事磁记录和热敏记录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在技术水
平、销售规模、营销网络、品牌知名度、管理水平等方面位居国内同行业前
列。

A

上市
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
相近的
企业主要有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广
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可比上市公司
2013
年静态市盈率均超过
100
倍,
高于
乐凯新材本次发行的市盈率,
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场价格(
2015

4

10

收盘价


/




2013年每股收
益(元/股)

2013年静态市
盈率(倍)

002235


安妮股份


2
6.71


0.05


534.2
0





600433


冠豪高新


1
8.28


0.13


140.6
2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
013

市盈率为:



1

6
.2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
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

8.3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

有效报价的确认


未被剔除、拟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初步询
价公告》中的要求提交了相关备案材料的投资者报价即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的
网下投资者共计
4
9
家,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共计
9
9
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报

均为
8.85

/
股,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9
2,070
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详见
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上述
9
9
个配售对象应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资金。未被剔除、但拟申购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亦为无效报价,具体
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无效报价
2
”的配售对象。




、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配售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
售对象家数

9
9
家,有效
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9
2,070
万股。



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
码及名称、收付款银行
账户名称和账号等)
,以
2015

4

8

12
:00
前在
中国
证券业协会

记备案的信息
为准。



(二)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的
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5

4

15


T
日)
9:30

15:00
。参与网
下申购的配
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其中




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

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

申购视为无效。



2

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
=
发行价格×有效
申购数量),并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与初步询价有效申购数量一致
,每个配售对
象参与网下申购的可申购数量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



2

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
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
且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
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3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5

4

15
日(
T
日)当日
15:00
之前,对于
网下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
8
:
30
-
15
:
00
)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
时间。

3
、配售对
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

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账户
一致。



4、配售对象应按相
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
主承
销商
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1
、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
下:


网下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
发行


×
申购数量


2
、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
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446”。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专户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
6



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
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
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为准,请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
法律规则
-
业务规则
-
清算与交收
-
深圳市场”

”进行查询。



3

主承销

按照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
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询价中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
参与
网下申购或


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

承销商

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四)网下
配售

公布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
根据
2015

4

7


T
-
6


刊登


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


确定的配售原则,

网下
发行
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
申购
的配售对象


将在
2015

4

1
7


T+2


刊登的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并在
创业板上市
网下
配售结果
公告


披露最终
配售
情况
,内容包括网
下发行获配对象名单、获配数量等信息


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
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五)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

若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申购款
金额,
2015

4

1
6
日(
T+1
日)
17:3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根据新股网下
配售结果计算网下投资者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交主承
销商。应退款项
=
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
-

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2

2015

4

1
7
日(
T+
2
日)
9:00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
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的收款
银行账户。



(六)其他
重要事项


1
、验资: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会同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将于
2015

4

16
日(
T+1
日)对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

律师见证

北京

恒律师事务所
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3
、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
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以上(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对于
违规者,中国结算将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深交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5
、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按规
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



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6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金所有。





网上
申购

发行程序



一)申购时间


2015

4

15


T
日),在
深交所
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
9:
15

11:30
,下午
13:00

15:00
)进行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
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8.85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乐凯新材
”,
申购代码为“
3004
46
”。




四)
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网上申购时间(
T
日,含当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2015

4

13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符合《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4]158
号)所规定的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
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
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五

深圳
市场
市值计算
规则


1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5

4

13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
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
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
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2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
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
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
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
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4]158
号)的规定。




(六

申购规则


1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
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
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
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
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
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
6
,
0
00
股。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
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
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
购上限
6
,
0
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
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
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4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七

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投资者需于
2015

4

13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
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4]158
号)
的规定。



3

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5

4

15
日(
T
日,含当日)
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
的申购资金。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
深交所
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在申购时间内(
T

9:15
-
11:30

13:00
-
15:00
)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即: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
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
深交所
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

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
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
和有
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投
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
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



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
15

4

16
日(
T+1
日),
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

4

16
日(
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

主承销商
会同中国结算
深圳分
公司

相关
会计师
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

深交所

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
5
00
股配一
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
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
无效申购,
将不予配号。



2015

4

17
日(
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5

4

17
日(
T+2
日),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
网上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

4

17
日(
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
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
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2015

4

20
日(
T+3
日)
将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刊登的《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并在
创业板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中公
布中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
00
股。






结算与登记



1
、全部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
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
深交所
、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有关规定。



2

2015

4

17
日(
T+2
日)摇号抽签。

T+2


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根据
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
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
点。



3

2015

4

20
日(
T+3
日),由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
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
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
主承销商
指定的资金
交收账户。

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
议将该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

本次网上发行的
股份
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完成,中国结算

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发行
地点


全国与
深交所
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滕方迁



所:
河北省保定市和润路
569




话:
0312
-
7922999




人:
周春丽


(二)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
朝内大街
2

凯恒中心
B

2








资本市场部



联系
电话

010
-
6
5608347

8
5156434






010
-
85130542








发行人:
保定乐凯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4

1
4




附表

初步
询价情况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元
/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85


200


被剔除


曲爱娟


曲爱娟


8.85


200


被剔除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
.85


300


被剔除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元惠理
-
惠理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8.85


390


被剔除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5


400


被剔除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85


790


被剔除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富国
201
组合


8.85


930


被剔除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8.85


930


被剔除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



8.85


930


被剔除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5


930


被剔除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8.85


930


被剔除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85


930


被剔除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8.85


930


被剔除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85


930


被剔除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85


930


被剔除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5


930


有效报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5


930


有效报价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85


930


有效报价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8.85


930


有效报价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保险产品


8.85


930


有效报价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8.85


930


有效报价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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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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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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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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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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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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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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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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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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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开元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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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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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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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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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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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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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人寿价值成长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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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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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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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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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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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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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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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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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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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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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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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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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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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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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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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卓越财富二号(平衡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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