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运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0:38:04 中财网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运达科技




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4

3

21
日修订)(以下简称

《承销办法》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
措施》(
2014

3

21
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2013

11

30
日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2014

5

9
日修订)(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
2014

5

9
日发布)(以下简称

《备
案管理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2014

5

9
日发布)(以下
简称

《配售细则》


)等有关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4

158
号)及《深圳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4

158
号)等有关股票
发行上市规则和适用的操作指引实施后的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条件、
回拨机制、询价及配售等方面有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
刊登的《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
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
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szse.cn
)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
2014

158
号)等相关规定。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
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本次发行
价格
21.70

/

对应的
2014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7
倍,
低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
2015

4

10


T
-
3
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
127.72
倍。



2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
5.6452
亿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57
亿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按本次发行价格
21.70

/

、发行新

2,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760
万元,扣
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4,
983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5,7
万元。



3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
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

运达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

553
号文
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由中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
(
主承销

)”

)认定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以下简称

配售对象


)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运达科技


,申
购代码为

30
440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
申购。



3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5

4

10
日(
T
-
3
日)完成。参与本



次初步询价的
网下
投资者为
66
家,剔除无效报价后,
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认定资格的参与
本次初步询价的
网下
投资者为
6
2
家,配售对象为
10
2
个,申购
总量为
1
55
,
54
0
万股,整体申购倍
数为
9
2
.58
倍。



4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及《
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
》中公布的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
经过协商一致决定
将报价等于
21.70

/

的申购报价进行部分剔除,最终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为
1
5
,
84
0
万股,占
本次初步询价拟申购总量的
10.
18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
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
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70

/
股。此
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7.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
计算);



2

22.9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计算)。



6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有效报价的
网下
投资者数量为
49
家,对应的配售对象为
84
家,有效申购数
量之和为
1
39
,
6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
8
3
.
10
倍。



7
、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2,8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
680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
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




8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
55,7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等相关情况
请参考
2015

4

3
日(
T
-
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cninfo.com.cn
)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9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5

4

15
日(
T
日),投资者只能
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



能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
部分为无效申购。



10
、本次发行中
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
)网上网下申购后,网下申购总量不足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



2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
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足;



3
)中国证监会在对本次发行承销监管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存在
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异常情形的。



11
、回拨机制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
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
排如下:



1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初始发行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
倍(含),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初始发行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
倍、低于
150
倍(含),从网下向网上发行
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初始发行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从
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0%
,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2
)网上初始发行规模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
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
的投资者认购;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
足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若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15

4

17
日(
T+2
日)公布的《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
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
2
、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可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可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及其可申购数量信息详情请参见本公告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情况







2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5

4

15
日(
T
日)
9:30
-
15:0
。参与
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上述时间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
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
息。




3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
2015

4

1
5
日(
T
日)
8:30
-
15:0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
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

“htp:/w.chinaclear.cn
-
法律规则
-
业务规则
-
清算与交收
-
深圳市场


查询)。参
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
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1906WXFX30
440


。申购资金
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5

4

1
5
日(
T
日)
8:30
-
15:0

T

8:30
之前及
15:0
之后到账的均
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4
)有效报价
的配售
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
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对象备案的银
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
行支付。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
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请有效报价对象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




5
)不同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
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
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配售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
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
)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



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
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
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7
)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
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8


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
1,
68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2015

4

17
日(
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刊登《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
行的配售结果。



13
、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5

4

1
5
日(
T
日)
9:15
-
11:30

13:0
-
15:0





2
)网上申购


T
日)前
(含
T
日)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
户、且在
2015

4

13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
的日
均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
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
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
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
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3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

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5

4

13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
易日(含
T
-
2
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
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
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
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
购,每
5,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
股,超过
50
股必须为
50
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
得超过
11,0
00
股。




4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


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1,0
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
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
作无效处理。




5
)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
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余均为无效
申购。



14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次发行的招股
意向
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
ww.cninfo.com.cn
)查询,敬请投资者
仔细阅读。



1
5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报》
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运达科技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指中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2
,
8
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





申购方式定价初始发行
1,
12
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
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
价投资者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初始发行
1,
68
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
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界定的可参与
网下询价投资者资格条件的投资者


投资者


指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
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有效报价


指投资者符合询价资格,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且
报价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未被最高报价部分剔除的报
价。



有效申



指符合本公告有关申购规定,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
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存在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
行资金账户


T




2015

4

15
日,为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缴款日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A
股),每股面值
1.0
元。




2
、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
,
8
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
68
0
万股,

本次发行数量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
12
0
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40%




3
、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1.70

/
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7.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
计算);



2

22.9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计算)。



4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
7



2015

4

3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提示公告》


T
-
5



2015

4

8







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提交截止日(中午
12

00
截止)


T
-
4



2015

4

9







初步询价起始日(
9:30
-
15:0



T
-
3



2015

4

10







初步询价截止日(
9:30
-
15:0



T
-
2






2015

4

13







确定发行价格、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
有效申购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2015

4

14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5

4

15







网下申购缴款日(
9:30
-
15:0
,有效到账时间为
15:0
之前)





网上申购缴款日(
9:15
-
11:30

13:0
-
15: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






2015

4

16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确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


网下配售


T+2






2015

4

17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定价发行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2015

4

20







刊登《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
、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
)总体申报情况



2015

4

9
日(
T
-
4
日)至
2015

4

10
日(
T
-
3
日)初步询价期间,
共有
6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14
家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申购平
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全部配售对象报价区间为
21.69

/

-
21.70

/
股,拟
申购数量为
174,34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
询价报价情况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中,
1

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
1
个配售对象未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保荐
人(主承销商)要求的
资格核查材料

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1
个配售对象经
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后,确认属于
《承销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



务规范》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禁止配售的情形

因此,


12

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
全部
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名单详见

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备注为

无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



经核查,其余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的投资者均符合《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网下投资
者条件。

其中,
1

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
1
个配售对象
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且均已
按照
相关
规定
完成

登记和备案程序
,并按照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的要求按时向保荐人提交了备
案证明文件。




3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
网下
投资者为
6
2
家,配售对象为
10
2
家,
报价区间为
21.69

/

-
21.70

/



申购总量为
1
5
5,540
万股,整体申购倍数

92.58
倍。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
21.70

/
股,加权平均数为
21.70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21.70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
21.70

/
股。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
中位数(元/股)


21.70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
加权平均值(元/股)


21.70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21.70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
均值(元/股)


21.70







2
、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根据《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公布的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若多个网下投资
者报价相同,则按照其在该价位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由多至少进行排序,排序靠后
的优先剔除;该价位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网下投资者报价的时间从
早到晚进行排序,排序靠后的优先剔除),且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
拟申购总量的
10%




初步询价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
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报价
情况及上述原则,以网下投资者为单位进行排序并依次剔除,直至剔除申购量首
次超过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为止。

其中,报价为
21.70

/

且申



购数量小于
1,680
万股的网下投资者全部剔除,
该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为
2,40
万股,同时剔除报价数量为
21.70

/
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1,680
万股的网下投资者
中报价时间较晚的部分网下投资者,
该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为
13,40
万股。

最终剔除的拟申购数量
合计

15,8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拟申购总量的
10.
18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被剔除的名单详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
询价报价情况


中备注为

高价剔除


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21.70

/
股,加权平均数

21.70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21.70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
数为
21.70

/
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中位数(元/股)


21.7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加权平均值(元/股)


21.7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公募基金报价中
位数(元/股)


21.7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公募基金报价加
权平均值(元/股)


21.70







3
、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
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
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70

/
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7.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
计算);



2

22.9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在行
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截至
2015

4

10
日(
T
-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27.72
倍。本次发行价格
21.70

/
股对应的
2014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7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基于业务相似性,发行人与以下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相似度。以
2014
年每股
收益及
2015

4

10
日收盘价
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14
年市盈率均值为
6
1.9



本次发行价格
21.70

/
股对应的
2014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7
倍,低于可
比上市公司
2014

静态
市盈率均值。

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 年 4 月 10 日
收盘价
(元/股)

2014 年每股收

(元/股)

市盈率(2014)

601766

中国南车

22.27

0.39

57.8 x

601299

中国北车

23.87

0.45

53.3 x

300011

鼎汉技术

26.92

0.33

80.6 x

300351

永贵电器

38.06

0.74

51.1 x

603111

康尼机电

29.97

0.49

61.4 x

300150

世纪瑞尔

31.19

0.46

67.3 x

均值







61.9x



资料来源: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5

4

10






4
、有效报价的确认


根据《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披露的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方式,剔除
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中,报价不低于发行价
21.70

/


49
家网下投资者管
理的
84
家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139,60
万股,其名单详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备注为

有效报



的配售对象。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

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况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
配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况或基于保荐人
(主承销商)合理判断该等投资者或

管理的配售对象属于《承销办法》禁止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或其所属的配售对象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
售。



5
、预计募集资金



21.70

/
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76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4,98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7
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
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募集



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三、网下发行


1
、参与对象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
84
个,其对
应的有效申购量为
139,6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
83.10
倍。参与初步询
价的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
报价对应的可申购数量。



2
、网下申购



1
)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于
2015

4

15
日(
T
日)
9:30
-
15:0
通过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与本公告列示
的可申购数量一致。




2
)网下缴款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5

4

15
日(
T
日)
8:30
-
15:0

T

8:30
之前及
15: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3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
=
发行价格
×
可申购数量),并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①有效报价对象的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有效报价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
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向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
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有效报价对象应确保资金在
2015

4

15
日(
T
日)当日
15:0
之前到
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日
15: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
购。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44201501100059868686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
“htp:/w.chinaclear.cn
-
业务规则
-
清算与交收
-
深圳市场


查询。




4
)参与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
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1906WXFX30
440







5
)有效报价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
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
、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5

4

3
日(
T
-
7
日)刊登的《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申购的
配售对象,并将于
2015

4

17
日(
T+2
日)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
最终配售结果。



4
、无效申购


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
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不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
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
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
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5
、多余款项退回


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有效报价对
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
收款账户。



2015

4

16
日(
T+1
日)
15: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供的新股网下配售结果计算配售对象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交保荐人(主承销商)。

2015

4

17
日(
T+2
日)
9:0
前,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
款项退至配售对象登记备案的收款银行账户。



6
、其他重要事项



1
)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下、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
安排。




2
)验资:
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将于
2015

4

15
日(
T
日)对获配的投资者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
)律师见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
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
)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以上



(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1
、网上申购时间


2015

4

15
日(
T
日)
9:15
-
11:30

13:0
-
15:0




2
、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5

4

15
日(
T
日)上午
9:15

11:30
,下午
13:0

15:0
)将
1,
12
0
万股

运达科技


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21.70

/
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3
、参与对象



1

2015

4

1
5
日(
T
日)之前
(含
T
日)
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在深交所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
人及机构投资者,且
2015

4

1
3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
-
2
日)

日均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
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初步
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
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
)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
5,0
元市值可申购
50
股,不足
5,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
11,
0
00
股。对
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
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5

4

1
3
日(
T
-
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
2015

4

1
5
日(
T
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
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
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
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15

4

13
日(
T
-
2
日)日终为准。融资融
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
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
)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本次
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
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
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
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
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5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5
、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
前两个工作日,即
2015

4

13
日(
T
-
2
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5

4

13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

(含
T
-
2
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
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3
)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
2015

4

15
日(
T
日)




(含
T
日)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
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
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
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
账情况,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
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6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


7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
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
网上实际发行量为
1
,
12
0
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
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5

4

16
日(
T+1
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

4

1
6
日(
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
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
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申购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
申购,按每
5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
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

4

17
日(
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5

4

17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报》
上公布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

4

17
日(
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5

4

2
0
日(
T+3
日)
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
)确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
股。



8
、结算与登记



1

2015

4

1
6
日(
T+1
日)至
2015

4

17
日(
T+2
日),全部申
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
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

2015

4

17
日(
T+2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
交易网点。




3

2015

4

20
日(
T+3
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
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
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
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
)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
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鸿云


住所:
成都高新区新达路
11



电话:
(028)8283 9999

联系人:
王海峰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
010-6505 823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可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自营账户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2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1.70

100

0

高价剔除

3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4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自营账户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5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6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7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1.70

1680

0

高价剔除

8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9

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10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1.70

1680

0

高价剔除

11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12

华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前海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13

太平洋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


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集团本级-自
有资金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14

太平洋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15

太平洋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16

太平洋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17

太平洋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团体分红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18

太平洋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


太平洋卓越财富二号
(平衡型)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19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0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团险
分红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1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
分红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2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银保
分红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3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
万能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4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自有资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5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
高利率保单产品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6

新华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团体分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7

新华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8

新华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万能-得意理


21.70

1680

0

无效报价

29

中国人保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险分红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30

中国人保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收
益组合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31

中国人保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安心收
益投资产品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32

中国人保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33

中国人保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安心增
值投资产品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34

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
司-分红-团体分红

21.70

1680

1680

有效报价

35

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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