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阳光电源: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5-01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运营的 需要,2015年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柒亿元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亿元整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亿元整 6、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潜山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 7、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肆亿元整 8、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 9、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 10、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 1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学大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 2015年度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肆拾贰亿元整(最终以 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 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曹仁贤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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