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平潭发展: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14日 21:04:01 中财网












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0030024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1-2

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0030024号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
至 201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
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凌运良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楚三平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 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本公司编制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7 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 月9日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8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5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546,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用等18,179,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527,820,200.00元于2010年11月2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0]第1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人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
性质

初始存放金额
(元)

2014年12月31
日余额(元)

中福海峡(平
潭)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

7341010182600258632

募集
资金
专户

229,296,000.00

已注销

中福海峡(平
潭)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

591902786610502

募集
资金
专户

298,524,200.00

324,679.09

福建中福海峡
建材城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

5919 0378 1610601

募集
资金
专户

0.00

3,205.95



合 计





527,820,200.00

327,885.04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2年4月2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
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将原项目中的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独立出
来,调整后原项目中其他种苗培育将继续实施。变更后新项目为“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上述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已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
上的2012-031号公告。2013年8月8日,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福建中福种业
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和“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的实施方案,调整后的“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为223.89万元,金线莲繁育基地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为842.06万元;并将上述两项目调整后,截止2013年6月30日剩余的
3,004.77万元募集资金和“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实施完毕节余的1,239.70万元募集资金,及截止2013年6月30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274.66万元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总计4,519.1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项目变更
情况,公司已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上的2013-062号
公告。上述项目历经两次变更,累计涉及募集资金金额3,846.8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
额的比例为7.29%。


2012年11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取消受国家宏观调控和省内限伐政策的影响无法实施的福建省龙岩山
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
低产林改造和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原拟
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变更为“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的部分投资款。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项目涉及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6.84%。上述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已履行
了相关披露义务,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上的2012-070号公告。


2013年3月21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已终止
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福建省龙岩
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
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
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和“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经变更后
剩余3,649.94万元募集资金及账户利息1,421.90万元(截至2013年3月5日的利息金额),
总计5,071.84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项目涉及募集资金3,649.94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6.92%。上述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已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咨
询网上的2013-024号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注释说明。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中闲置的
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自身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1年3月31日至2011年8月18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1年8月
18日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
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闲置资金中的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本公司母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8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
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1年8月18日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1年9月5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
林改造项目”闲置资金12,460.8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1年9
月5日至2012年2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公司已于2012年2月9日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2月2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运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
产林改造项目”闲置资金12,460.80万元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2年2
月27日至2012年8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公司已于2012年8月27日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
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闲置资金中的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
充流动资金期限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
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了《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单次补充流


动资金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鉴于此,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召开201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拟将
上述1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即在2013年9
月19日前归还1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3年8月13日将上述资金归还于
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9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中的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
用期限为2013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3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4年2月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中的
1,15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8,850万元募集资金截止2014年9月2日已全
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10月23日,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2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自2014年10月23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
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止2014年12月31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250万元尚
未归还。


2、购买理财产品

2013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
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一年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明细如下:

2013年3月7日公司使用人民币2,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购
买了90天期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为2013年3月7日至2013
年6月7日,公司已于2013年6月7日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3月11日公司使用人民币2,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购买
81天期的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26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2013
年3月11日至2013年5月31日,公司已于2013年5月31日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
金专户。


2013年6月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2,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购买81
天期的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0900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2013年6
月7日至2013年9月5日,公司已于2013年9月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金额72,827,885.04元(包括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72,500,000.00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3.80%,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承诺(包括后期变更)投资项目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


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剩余的募集资金72,827,885.04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72,500,000.00元)拟全部投入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项目建设当中。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
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相关说明参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相关注释。


(八)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相关内容与截止2014年12
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相符。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推进。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变更用途后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
变更用途后募
集资金承诺投
资额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1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项目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项目7,868.24 - - 7,868.24 - - -7,868.24 注12
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
设项目
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
项目
13,320.90 - - 13,320.90 - - -13,320.90 注13
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

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12,460.80 - - 12,460.80 - - -12,460.80 注14
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
板项目
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
项目15,061.36 15,061.36 13,838.69 15,061.36 15,061.36 13,838.69 -1,222.67 注25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4,070.72 223.89 223.89 4,070.72 223.89 223.89 -3,846.83 注36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842.06 874.63 - 842.06 874.63 874.63 注37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 30,000.00 22,812.41 - 30,000.00 22,812.41 22,812.41 注4
合计52,782.02 46,127.31 37,749.62 52,782.02 46,127.31 37,749.62 -15,032.40
注1:受国家宏观调控及福建省内限伐政策,公司取消上述三个项目的投资
注2:实际投资额比预算少,主要为节约的建造成本
注4: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尚在建设当中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1.04%
2013年度
附表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52,782.0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7,749.62
公司名称: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3:受福建省限伐政策影响,采伐量减少,迹地更新所需的种苗量下降,因此中福种业项目的建设规模随之减少,效益受到较大影响;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原本计划投资建设900万用于炼苗大棚建设,由于项目建设期间,林下种植发展迅
速,技术取得突破,培养方式由大棚种植转为林下种植,因此固定资产投入减少。

4,012.41
2012年度
11,474.48
9,361.57
其中:2014年度
37,496.77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投资项目





附表2:
序号项目名称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
1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88.57% 3,964.83 -478.36 1,091.97 2,624.07 4,403.13 7,640.81注12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5.86 17.84 -173.26 48.19 -101.37注23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24.64 6.38 242.77 224.51注24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 -41.37 -490.06 -1,118.80 -1,650.23注3
注3: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每年)
公司名称: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2:受福建省限伐政策影响,采伐量减少,迹地更新所需的种苗量下降,因此中福种业项目的建设规模随之减少,效益受到较大影响;
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原本计划投资建设900万用于炼苗大棚建设,由于项目建设期间,林下种植发展迅速,技术取得突破,培养方式
由大棚种植转为林下种植,因此固定资产投入减少,该项目前两年为建设期,于2014年开始正式投产。

1,131.60
注1:漳州中福木业2011年正式投产,近几年受福建省限伐政策及通胀影响,木质原材料和化工原料价格涨幅较大,加上国际金融危机以
及房地产调控,国内经济放缓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影响,国内中纤板消费市场低迷,产能过剩导致行业竞争激烈,成本不断上升,价格战
愈演愈烈。受上述因素的影响,该项目2012年、2013年承诺效益达产率分别为27.54%、66.18%逐年稳步提升。2014年承诺效益达产率为
111.05%,达到预计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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