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得新:关于公司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14日 21:08:43 中财网














关于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100020号







目 录

一、

鉴证报告 ············································································

1-2

二、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12

三、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3-15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6-17

四、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关于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100020号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
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
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李海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 晓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前身为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月12日,经北京市商务委员
会京商务函字【2014】131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迁
址的复函》批准,公司迁址至江苏省,并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江苏康得新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号码为110000410161601。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3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康得新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57,368.0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3,584.36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
保荐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783.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7月8日存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验字
[2010]25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的通知》
(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公司2010
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933.71万元的路演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最终确
认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650.65万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717.35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
民币0.00万元。





(二)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498号)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本公
司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5元,募集资金总额162,462.5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3,407.48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
荐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055.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31
日存入本公司专用账户,并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富验字【2012】
826A17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
币2.69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A股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向张家港康得菲尔增资,投入年产1.8 万吨环保型印
刷用预涂膜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之“(1)本公司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部分调整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
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环保型印刷用预涂膜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安排:
张家港康得菲尔募投项目原购置美国产和台湾产生产线各两条,变更为购置四条美国生产线,
同时将其中一条生产线的实施主体由张家港康得菲尔变更为北京康得新,实施地点由张家港
变更为北京。同时,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注: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张家港康得菲尔;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康得新。]

变更原因:本次变更是基于设备供货商制造技术的创新和提升使产能有较大幅度增加,
张家港康得菲尔用三条新生产线即可达到原募投项目的产能目标。同时,公司根据未来北方
市场预涂膜增长需求,对国内南北区域产能和市场平衡统筹安排,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
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此变更计划。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
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

总投资

承诺募集资金投
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差异

金额

差异原因

向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菲尔增资,建
设可容纳2条线的厂房和3条生产线

11,946.21

11,946.21

12,114.00

167.79

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支出后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使用募集资金4,129.59万元用于北京建
设美国生产线的规划

4,129.59

4,129.59

4,222.18

92.59

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支出后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使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增资山东泗水
用于预涂膜基材建设项目

18,000.00

18,000.00

18,088.35

88.35

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支出后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合计

34,075.80

34,075.80

34,424.53

348.73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投资项目情况。


5、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资金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中一条生产线的实
施主体由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张家港变更为北京。

公司与美国Davis-Standard.LLC签订的关于上述该生产线设备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
设备总价为339.5万美元,合同签订即付设备总金额8%的预付款,通过T/T支付;其余92%
为开具信用证;在收到预付款的30天内,需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且信用证的开具行必须
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简称:四大行)。



公司与开设募集资金监管户的兴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沟通,由于其无法开具供应商要
求的信用证。为不违反合同条款,经与可委托上述四大行开具符合条件信用证的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沟通,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委托四大行
为公司代开信用证:即公司先使用自有资金2,092.678万元(339.5万美元的92%,汇率1:6.7)
作为开设信用证的保证金存入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再委托符合合同规定的
银行为公司开具符合供应商要求的信用证。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康得新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1年1月19日出具了《关于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公司2011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兴业银行北
京亚运村支行专户的募集资金2,092.678万元用于置换上述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2,092.678万元。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此置换事项无异议。


6、超募资金及以前年度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超募资金情况

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717.35万元,较原16,075.80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
额募集38,64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即以超额募集资金7,2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张家港
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的议案,即以部分超募资金7,500万
元增资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其银行贷款;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5,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山东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增资山东泗水用于预涂膜基材建设项目。


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以超额募集资金944.5052万元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2)以前年度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4年 2月全部结束并投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未使用完毕的2010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3.67万元,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分别将兴业银行亚运村支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21050100100085193予以销户,账户余额15.88万元全部转
入企业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账号081001040005365中,将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5010120030000514予以销户,账户余额0.36万元全部转入企业
在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港城支行账号32201986255059066666中,将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5010120210003443予以销户,账户余额7.43万元全部转入企
业在中国建设银行泗水支行开立的账号37001687108050150755中。


7、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附件2之“(1)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8、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二)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等披露的非公开发
行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光学薄膜产业化集群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之“(2)本公司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
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

总投资

承诺募集资金投
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差异

金额

差异原因

向子公司张家港光电增资,建设2亿
平米光学薄膜产业化集群项目

159,055.02

159,055.02

160,922.76

1,867.74

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支出后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合计

159,055.02

159,055.02

160,922.76

1,867.74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项目情况。


5、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资金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项目金额23,181.39
万元,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康得新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鹏所股专字【2012】第0476号《关于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公司2012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23,181.39万元用于
置换上述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23,181.39万元。


西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此置换事项无异议。





6、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为2.69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0017%。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

存放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利息

收入净额

已使用金额

手续费支出

存储余额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建行张家港港城支行

32201986255051504858

-

159,072.88

-

1,905.58

160,922.76

53.01

2.69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张家港港城支行

32201986255051504865

159,055.02

-

159,072.88

17.92

-

0.06

-

合计

159,055.02

159,072.88

159,072.88

1,923.50

160,922.76

53.07

2.69



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按计划继续投入。


7、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附件2之(2)、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8、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报告与2012年、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等相关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因披露效益口径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已公告披露的报告效益口径为项目毛利,为
进一步方便投资者对募投项目实现效益与公司净利润的比较,本报告及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
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的口径披露上皆采取净利润指标。披露差异对比如下:

1、2012年、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次披露的差异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2年

2013年度

已披露实现

效益金额(毛利)

本报告披露实现

效益金额(净利)

已披露实现

效益金额(毛利)

本报告披露

实现效益金额(净利)

张家港康得菲尔建设可容纳2条线的厂房和3条生产线

10,328.47

9,875.84

16,780.14

11,397.86

北京建设美国生产线的规划

5,294.07

6,272.35



差异原因:已披露实现效益金额统计口径为项目毛利,本报告披露实现效益金额统计口径为净利润。



2、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本次披露的差异情况

项目

承诺数

最近三年实现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2014年度

2014年1-9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张家港康得菲尔建设可容纳2条线的厂
房和3条生产线及北京建设美国生产线
的规划

康得菲尔已披露数(毛利)

10,957.38

-

13,612.83

16,780.14

10,328.47

40,721.44

北京康得新已披露数(毛利)

4,056.58

-

4,394.78

6,272.35

5,294.07

15,961.20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4条生产线(净利)

3,636.04

10,854.76

-

11,397.86

9,875.84

32,128.46

山东泗水预涂膜基材建设项目

已披露数(毛利)

4,505.40

-

1,623.11

-

-

1,623.11

本报告披露数(净利)

4,390.98

-1,572.41

-

-

-

-1,572.41

张家港光电建设2亿平米光学薄膜产业
化集群项目

已披露数(毛利)

136,854.67

-

66,341.13

-

-

66,341.13

本报告披露数(净利)

127,938.90

58,172.04

-

-

-

58,172.04



差异原因:

已披露承诺数和实现效益金额统计口径为项目毛利,本报告披露实现效益金额统计口径为净利润。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A股招股说明书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
市公告书中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除上述内容外,本公司对前
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法定代表
人:

钟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
人:

王瑜

会计机构负责
人:

王瑜













日 期:

2015.4.14

日 期:

2015.4.14

日 期:

2015.4.14




附件:1

(1)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54,717.3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5,069.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129.5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5,069.04

其中:2010年

24,094.69

2011年

26,880.17

2012年

4,100.36

2013年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55%

2014年

-6.18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

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向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菲尔
增资,建设可容纳2条线的厂
房和3条生产线

向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菲尔增资,
建设可容纳2条线的厂房和3条生产
线

16,075.80

11,946.21

12,114.00

16,075.80

11,946.21

12,114.00

167.79

2012年3月

2



使用募集资金4,129.59万元用于北
京建设美国生产线的规划

-

4,129.59

4,222.18

-

4,129.59

4,222.18

92.59

2012年3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075.80

16,075.80

16,336.18

16,075.80

16,075.80

16,336.18

260.38






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归还银行贷款

-

14,700.00

14,700.00

-

14,700.00

14,700.00

-

-

2



补充流动资金

-

5,944.51

5,944.51

-

5,944.51

5,944.51

-

-

3



使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增资山东
泗水用于预涂膜基材建设项目

-

18,000.00

18,088.35

-

18,000.00

18,088.35

88.35

2014年6月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8,644.51

38,732.86

-

38,644.51

38,739.60

88.35

-

合计

16,075.80

54,720.31

55,069.04

16,075.80

54,720.31

55,069.04

348.73

-




(2)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159,055.0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0,922.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0,922.76

其中:2012年

61,630.18

2013年

99,097.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4年

194.8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的差额

1

向子公司张家港光电增资,
建设2亿平米光学薄膜产业
化集群项目

向子公司张家港光电增资,建
设2亿平米光学薄膜产业化
集群项目

159,055.02

159,055.02

160,922.76

159,055.02

159,055.02

160,922.76

1,867.74

2013年12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9,055.02

159,055.02

160,922.76

159,055.02

159,055.02

160,922.76

1,867.74

-














附件:2

(1)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
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净利)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净利)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净利)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1

向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菲尔增资,建设可容纳
2条线的厂房和3条生产线

73.96%

3,636.04

10,854.76

11,397.86

9,875.84

32,128.46



2

使用募集资金4,129.59万元用于北京建设美国
生产线的规划

3

使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增资山东泗水用于预
涂膜基材建设项目

51.71%

4,390.98

-1,572.41

不适用

不适用

-1,572.41





注:此表中的产能利用率为累计的产能利用率,2014年预涂膜实现的产能利用率为78.42%;山东泗水在2014年6月投产,故产能利
用率只有51.71%。


利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投资山东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原因如下:

(1)设备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到厂,造成安装调试及投产时间推迟。原计划是:新线于2012年7月投产,旧线于2012年9月投产。

实际投产时间为:新线于2014年6月投产,旧线于2012年9月投产。


(2)进口线承担高端产品和研发产品的工作,新产品的试制成本和研发成本支出较大,也相应地降低了毛利。


(3)可研报告出具的时间为2010年10月,当时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产品毛利率约为14.59%,而随着基材市场的发生变化,2014年产
品实际的毛利率为7.14%。


(4)公司运行费用增加,可研报告中的期间费用只有522万, 2014年山东泗水实际发生的期间费用为6,227万。


公司正积极努力进行产品升级、扩展销售渠道,降低期间费用,以差异化竞争的形式突破市场,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2)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净利)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净利)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净利)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1

向子公司张家港光电增资,建设2亿
平米光学薄膜产业化集群项目

60.50%

127,938.90

58,172.04

不适用

不适用

58,172.04

尚属投产期



注:张家港光电公司的光学膜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

①根据《光学膜产业集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期18个月。张家港光电公司建设2亿平米光学薄膜产业化集群项目原定
投产期是2013年3月,而公司在2012年6月完成此项目增发,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正式开工投产。公司仅用1年时间
完成建设。


②报告中,光学膜项目计划投产当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产能的50%,第二年达设计产能的80%,第三年完全达产。公司2014年是投
产第一年,按原计划产能利用率为50%。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该项目在2014年度生产负荷达到设计产能的60.50%。


③公司基础建设投入基本完成,随着市场不断开发,产能利用率的提高,公司的效益会越来越好,尽早实现承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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