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巴安水务: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巴安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巴安水务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4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6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8.00 元。截 至 2011年 9 月 8 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0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42.1211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沪众会字 〔2011〕第 459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余额 2014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4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24,682,286.59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90,863.23 2、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3,523.82 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24,769,626.00 201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其中:定期存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8062100091436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021900329810202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021900329810506 0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1012508122301 0 - 合计 2012年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8062100091436账号已销户。 2014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021900329810202账号已销 户。 2014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021900329810506账号已销 户。 2014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1012508122301账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于2010年5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011年9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深圳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专户管理。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0,863.23元,截止2014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6,901,372.14元。 2、201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3,523.82元,截止2013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累计7,078.50元。 3、2014年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已建设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款结余人民币19,868,058.80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共计转出19,962,700元,差异为利息收入,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销户。 4、2013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结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结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2,493,385.95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3年12月31日止转 出7,773,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转出4,806,926.00元,共计转出 12,579,926.00元,差异为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巴安水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巴安水务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 露的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以及超募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未发现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建 邹文琦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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