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康斯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2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55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 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20 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56,400万 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612万股的92.16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102万股的 552.94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434.70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193.2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 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4月14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 行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2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18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90%。 4、本次网下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2015年4月3日(T-6日)公布的《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 告》”)中列示的配售原则对所有有效报价对象进行配售,公募及社保基金的最 终获配总量为51.003万股,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50%;企业年金和保险机 构的最终获配数量为30.5984万股,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30%;其他投资者 最终获配数量为20.3986万股,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0%。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4月14日(T日)结束。参 与网下申购的股票有效报价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见证。 6、根据2015年4月13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同已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1、总体申购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 销商经核查确认: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56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94家,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 量为56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94家,有效申购资金为1,021,968万元,有 效申购数量为56,400万股。 2、剔除无效申购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4 年修订),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对象未按时在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的,其新股申购无效。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 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不同有效报价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 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对象名单。若申购资 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 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 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经核查确认,所有有效报价对象的网下申购均有效,未有被确认为无效申购 而剔除的有效报价对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56,400万股, 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612万股的92.16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102万股的 552.94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434.70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193.2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 年4月14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回拨 后,网下新股发行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2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18万股,占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的90%。 三、配售原则及实施情况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网下配售结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投资者分类 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A类: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 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B类: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年金保险资金”); C类:所有不属于A类、B类的网下投资者。 2、配售原则 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中,首先安排不低于40%优先向A类投资者配售;安排 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为20%)优先向B类投资者配售,如无法满足A类 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将适当降低B类投资者的配售 数量。锁定期相同的同类配售对象获得配售的比例相同。 按照以下配售原则将回拨后(如有)本次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向投资者的所有 申购进行配售: (1)当A类投资者的有限售申购总量>网下老股转让数量的40%时,A类投 资者的配售比例≥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2)当A类投资者的有限售申购总量≤网下老股转让数量的40%时,A类 投资者全额配售;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3、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 零股统一分配给获配数量最大的投资者;若获配数量相同,则按照申报时间先后 配售给申报时间早的投资者;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则以投资者申购时 在深交所网下电子平台中记录先后顺序为准。 4、分类配售完成后,须确保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 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向A类投资者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的40%,在保证A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的前提下向B 类 投资者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20%,若有效配售对象中A 类、B 类 的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类投资者配售剩余部 分。 (二)配售实施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配售对象为94家,有效申购数量为56,400万股。根 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及 发行人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了配售。 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获配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万股) 占总有效申购 数量比例 获配股数 (万股) 各类投资者 配售比例 占网下配售总 股数的比例 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 (A类) 22,200 39.36% 51.0030 0.2297% 50.00% 年金保险资金 (B类) 16,800 29.79% 30.5984 0.1821% 30.00% 其他投资者 (C类) 17,400 30.85% 20.3986 0.1172% 20.00% 总 计 56,400 100.00% 102.0000 - 100.00% (三)配售结果符合配售原则 1、公募及社保基金最终获配总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50%,大于40%的 预设比例;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最终获配总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30%,大于 20%的预设比例。 2、本次网下发行最终的新股发行数量中,公募及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总量 配售比例为0.2297%,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的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比例为0.1821%, 其他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比例为0.1172%,公募及社保基金(A类)的配 售比例>年金和保险机构(B类)的配售比例>其他投资者(C类)的配售比例。 四、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对象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投资者 类型 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数量 (万股)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842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投资者 类型 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数量 (万股) 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8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9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1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1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1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13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600 1.3783 14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600 1.3783 15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16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17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1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19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600 1.3783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21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2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2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2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2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600 1.3783 2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600 1.3783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投资者 类型 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数量 (万股) 2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600 1.3783 2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A 600 1.3783 2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3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A 600 1.3783 31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3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A 600 1.3783 3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A 600 1.3783 3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3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36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600 1.3783 37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600 1.3783 3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值 投资产品 B 600 1.0928 3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B 600 1.0928 4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稳健型 B 600 1.0928 41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B 600 1.0928 42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B 600 1.0928 4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 B 600 1.0928 44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B 600 1.0928 4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银保分红 B 600 1.0928 4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能 B 600 1.0928 4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 B 600 1.0928 48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红 B 600 1.0928 4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B 600 1.0928 5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 B 600 1.0928 5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特定客户资产托管专 户(宏源证券中华财险) B 600 1.0928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投资者 类型 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数量 (万股) 52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B 600 1.0928 53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B 600 1.0928 54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团险分红 B 600 1.0928 55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B 600 1.0928 56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B 600 1.0928 5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寿集团委托建信基金股票型 组合 B 600 1.0928 5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险 B 600 1.0928 5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 基金中信组合 B 600 1.0928 60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安心1号资管产品 B 600 1.0928 6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B 600 1.0928 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系统企业年金计 划 B 600 1.0928 6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安稳利混合型养老 金产品 B 600 1.0928 64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保险产品 B 600 1.0928 6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福利负债基金 B 600 1.0928 66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C 600 0.7034 6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600 0.7034 68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C 600 0.7034 69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时代新财富10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C 600 0.7034 7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C 600 0.7034 7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72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7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时代新财富1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C 600 0.7034 7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投资者 类型 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数量 (万股) 75 忻子焕 忻子焕 C 600 0.7034 76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 600 0.7034 77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C 600 0.7034 78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君享新利一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C 600 0.7034 79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80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君享新利六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C 600 0.7034 81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C 600 0.7034 8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8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号) C 600 0.7034 84 罗灿裕 罗灿裕 C 600 0.7034 8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8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87 江满仙 江满仙 C 600 0.7034 88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自营账户 C 600 0.7034 89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9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91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员工股权激励理事会 C 600 0.7034 9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统筹外养老金委托资产建行 专户 C 600 0.7034 9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C 600 0.7034 9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600 0.7034 合计 56,400 102.0000 注(1)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根据《初步询价公告》及《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配售 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表中股票有效报价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多余款金额。 如有疑问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投资者类型中A指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类投资者;B指年金保险资金类投资者; C指A和B之外其他类投资者。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获配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 [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持股锁定期限 获配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033354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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