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环旭电子: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usish_logo.jpg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1231) 2015年4月24日 会议规则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力,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环旭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制定如下规则: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 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 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向大会申请,并经 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 议的方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 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 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请将手机调整至振动或关 闭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 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表决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 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二、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 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 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三、表决完成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请股东将表决票 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四、每一议案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及见证律师 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五、若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目 录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议案一: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二: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二附件: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议案三: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三附件: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 议案四: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5 议案五: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6 议案六:关于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28 议案六附件: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 .............................. 29 议案七:关于201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报告的议案.................. 33 议案八: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4 议案九: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5 议案十: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6 议案十一: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7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1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的议案................. 45 议案十三附件: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46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3 议案十四附件: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4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7 议案十五附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7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4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浦东国际人才城酒店一楼致远厅 地址: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1500号 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大会规则和表决办法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议案 序号 内容 1 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7 关于201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报告的议案 8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 六、推选监票人,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1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独 立董事在201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飞:1956年8月出生,中国籍,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除担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还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美国会计学会会员、 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新会计》特聘编审,兼任光明乳业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 陈启杰:1949年5月出生,中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目前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还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高校商务管理研究会执行会长、东方国际创业股 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等职务。 董伟:1930年6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曾任香港证券经纪业协会有限公司 第一届及第四届主席、香港联合交易所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历任中国光大控股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除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还担任众利股 票公司董事长兼主席、上海总会副理事长、世界中华总商会副会长等职务。 Charles Chang:1976年11月出生,美国籍。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 校金融学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项目主任;炘信资产 管理公司管理合伙人;外国专家。曾任美国康乃尔大学助理教授。 (二)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2014年4月24日,独立董事董伟因为董事会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经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Charles Chang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由2014年4月24日起,任期三年。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 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1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伟 3 3 0 0 潘飞 8 8 0 0 陈启杰 8 8 0 0 Charles Chang 5 5 0 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伟 1 1 0 0 潘飞 2 1 0 1 陈启杰 2 1 0 1 Charles Chang 1 0 0 1 3、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潘飞 1 1 0 0 陈启杰 1 1 0 0 2)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伟 1 1 0 0 潘飞 1 1 0 0 陈启杰 1 1 0 0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伟 1 1 0 0 潘飞 1 1 0 0 陈启杰 1 1 0 0 4)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伟 2 2 0 0 潘飞 6 6 0 0 陈启杰 6 6 0 0 Charles Chang 4 4 0 0 4、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1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 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会议上,能够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 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 发表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非公开发行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 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5、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14年2月21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环维电子 (上海)有限公司现场考察,充分了解了环维电子的建设及生产经营情况,同 时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 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不定期的向 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 件和支持,不存在影响我们发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事项 (1)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案切实可行,且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持续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通 过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产业领先地位的发展,提升公 司的竞争力,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和《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发表 的了独立意见,我们进行了审慎的审核,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中发 生的交易,关联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以上两项议案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与日月光集成电路制造(中国)有限公司就 租赁金桥厂房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我们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补充协议为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我们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 董事会进行审议;对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4)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 事会进行审议;对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 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审慎查验,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因此, 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 保责任。 4、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用于上海自由贸易区子公司设立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对IPO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用于上海 自由贸易区子公司设立,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 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和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运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公司于2014年度举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在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董 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名张洪本先生、张虔生先生、Rutherford Chang先生、董伟先生、魏 镇炎先生、吴福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飞先生、陈启杰先 生、Charles Chang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 选举以上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魏 镇炎先生为环旭电子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议案》 以及《关于聘任刘丹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会 提名总经理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候选人 的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相关候选人简历,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资格要求。我们同意聘任魏镇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 聘任吴福辉先生、侯爵先生、刘鸿祺先生、盛元新先生、陈逢达先生、林大毅先 生、Lihwa Christensen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刘丹阳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职务、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2)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能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激励机制,调动经 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公告《环旭电子2013年度业绩快报》;于2014 年7月29日公告《环旭电子2014年上半年度业绩快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7、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 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通过了 《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已在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比例,使现金分红制度化,切实保障 了广大投资者利益。 2014年4月24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3年末 总股本1,011,723,801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8元(含税),该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6月20日实施完毕。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过我们核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 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 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 准确、完整,没有出现相关更正或补充公告。 1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按 照《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及方案》,稳步推进公 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强化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 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定期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等进行检查。公司 在2014年度续聘了内控审计机构,并预计在披露2014年年报的同时披露2014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公司营运与管理 的各层面与各环节,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12、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等 合法、规范;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领导决策 和经营指导作用,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能够积极为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提供建议;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提名人推荐的董事进行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参 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和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 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与审计师当面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 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全公司治理结 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15年,我们将会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 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另外,我们将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以提高自己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独立董事:潘飞、陈启杰、Charles Chang 议案一: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公告的《2014年年度报告》第8~56页。 请审议。 议案二: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议案二附件: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 维护公司股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14年度监事会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用于上海自由贸易区子公司设立的议 案 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8、关于201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提名董宏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石孟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监事会对公司董事201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选举环旭电子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六)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如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与日月光集成电路制造(中国)有限公 司就租赁金桥厂房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七)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八)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 议案 4、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执行2014年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 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二届十九次、二十次、二十一次、 三届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五次董事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内容、召开和决 议程序进行了监督和确认,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其它工作会议,听 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等方式审查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及公司经济运行情况等,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就规范运行管理、内部控制、重大事项决策 程序等方面进行多种方式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和改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重大经营决策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 理合法合规,董事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理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未出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环旭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的 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各种会计资料设置完备、记载客观真 实、符合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合法、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年度资金流量情况。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 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行为,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内幕 交易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的关 联交易和交易价格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及时履行了 法定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非公开发行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4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 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 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 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2014年度,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内控审 计机构,对公司的内控情况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认为环旭电子于2014年12 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三、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认真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15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各监事会成员的学习,公司上市后,公司将面临着新的、有利的 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监管和更大的挑战,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 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同时更要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 和检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财产处置、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公司财产处置、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等重大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 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上 述重大事项的监督。 2015年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为实现2015 年公司战略贡献自己的力量。 议案三: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议案三附件: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1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2014年度 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德师报(审) 字(15)第P058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贵公司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 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 及合并现金流量。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经营期限为50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5,100 万元,全部由Real Tech Holdings Limited出资。 2012年2月发行A股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由原来的90,492.38 万股变更为101,172.38万股,2014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7,623.80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06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300.00万元,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由101,172.38万股变更为108,796.18万 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333,574,408.05元,负债总额 6,007,490,485.9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6,326,083,922.12元。公司营业 收入15,873,001,002.01元,利润总额811,167,459.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01,393,987.26元。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环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环旭科技有限公司、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环胜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USI Manufacturing Services.Inc.、USI Japan Co.,Ltd.、 USI@Work,Inc.、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DeMéxicoS.A.DeC.V.、环 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环豪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三、2014年公司的主要财务资料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4,219,295,483.55 2,224,707,273.80 短期借款 1,381,468,354.39 1,181,302,881.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0.00 49,7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2,366,425.74 344,166.47 应收票据 39,060,575.23 38,123,110.27 应付帐款 4,064,410,269.49 3,020,512,761.35 应收账款 3,521,476,954.10 3,192,234,372.39 预收款项 9,361,203.83 6,577,563.99 预付款项 16,201,973.82 4,678,528.53 应付职工薪酬 254,048,391.71 206,768,121.84 其他应收款 46,914,495.33 50,884,203.67 应交税费 86,346,296.49 19,227,681.62 存货 1,879,953,694.39 1,561,058,210.20 应付利息 5,108,562.88 2,114,083.83 其他流动资产 104,645,020.64 61,105,141.09 其他应付款 135,223,622.81 127,528,532.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0.00 13,630,631.07 其他流动负债 9,165,938.46 7,177,664.28 流动资产合计 9,827,548,197.06 7,132,840,539.95 流动负债合计 5,947,499,065.80 4,585,184,088.79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 1,857,438,545.18 1,082,003,913.79 长期借款 0.00 47,707,200.57 在建工程 152,602,972.16 107,752,170.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482,369.50 7,203,016.68 无形资产 28,946,710.42 27,358,892.63 预计负债 14,954,753.44 12,216,418.52 长期待摊费用 294,836,139.69 0.00 递延收益 27,433,764.71 23,585,319.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490,550.46 49,078,931.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80,429.78 840,679.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711,293.08 79,365,341.09 其他非流动负债 840,102.70 630,095.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06,026,210.99 1,345,559,249.7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991,420.13 92,182,729.85 负债合计 6,007,490,485.93 4,677,366,818.64 股东权益: 股本 1,087,961,790.00 1,011,723,801.00 资本公积 2,629,165,529.04 687,713,912.94 其他综合收益 (70,856,129.88) (46,793,087.19) 盈余公积 211,135,023.51 183,976,935.09 未分配利润 2,468,677,709.45 1,964,411,409.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6,326,083,922.12 3,801,032,971.01 股东权益合计 6,326,083,922.12 3,801,032,971.01 资产总计 12,333,574,408.05 8,478,399,789.6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333,574,408.05 8,478,399,789.65 分析: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99,458.82万元,增长89.66%,主要系本期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152.34万元,增长246.30%,主要系本期预付 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4,353.99万元,增长71.25%,主要系本期批 量采购的模治具及备品备件增加所致。 (4)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77,543.46万元,增长71.67%,主要系本期募资 项目设备投入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4,485.08万元,增长41.62%,主要系本期募资项 目工程、设备投入尚未验收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5,941.16万元,增长121.05%,主要系本 期环维电子亏损可于以后年度扣抵,故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期初增加202.23 万元,增长587.58%,主要系主要系本期人民币贬值及期末存在较多未交割远期 外汇合约,导致未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评价损失增加所致。 (8)应付帐款较期初增加104,389.75万元,增长34.56%,主要系本本期应 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278.36万元,增长42.32%,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 款增加所致。 (10)应缴税费较期初增加6,,711.86万元,增长349.07%,主要系本期应 付所得税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299.45万元,增长141.64%,主要系本期增加短 期借款致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12)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770.72万元,下降100.00%,主要系本期将长 期借款全部清偿所致。 (1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227.94万元,增长31.64%,主要系子 公司环鸿台湾按照退休金旧制的精算报告,计提应计退休金负债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643.98万元,增长766.02%,主要系墨西 哥厂区因税制改革,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与税法认定不同所致。 (15)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21.00万元,增长33.33%,主要系本期新 增存入保证金所。 (16)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194,145.16.万元,增长282.31%,主要系本期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17)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2,406.30万元,增长51.42%,主要系主要 系外币折算所致。 2、盈利情况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73,001,002.01元,营业成本 13,804,620,593.43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8,268,037.56元,销售费用 279,292,658.94元,管理费用1,036,451,435.78元,财务费用(15,002,997.72) 元,营业利润798,889,651.38元,实现利润总额811,167,459.47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1,393,987.26元。 本公司201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73亿元,比2013年增加了16.01亿 元,,同比增幅约为11.22%。其中,通讯类产品较2013年成长17.17%,消费类 电子产品较2013年减少0.01%,计算机类产品较2013年成长11.79%,存储类 产品较2013年减少0.80%,工业类产品较2013年成长4.58%,汽车电子类产 品较2013年成长11.51%,其他类产品较2013年成长84.58%。 营业成本2014年比2013年增加12.34亿元,同比增幅约为9.82%,销售费 用2014年比2013年增加0.61亿元,同比增幅约为28.15%,管理费用2014年 比2013年增加1.81亿元,同比增幅约为21.16%,财务费用2014年比2013年 减少0.30亿元,同比降幅约为203.27%,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比2013年减少 0.12亿元,同比降幅约为91.24%,营业外收入2014年比2013年增加0.02亿元, 同比增幅约为10.09%,营业外支出2014年比2013年增加0.04亿元,同比增幅 约为82.94%。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095,434.49 1,326,398,998.45 -36.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7,587,379.76 -31,278,183.30 2961.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9,039,818.67 -147,868,140.78 -1519.53% 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130.36万元,下降 36.29%,本期因新投资扩产的环维电子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职工等支 出,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2,630.92万元,上升 2961.52%,主要系本期购买固定资产支付金额增加,及去年同期收回理财产品金 额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4,690.80万元,下降 1519.53%,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致本期筹资活动产生大额 的现金净流入所致。 4、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4年 2013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 0.56 23.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4 0.51 25.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72 15.72 增加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7 14.41 增加1.06个百分点 议案四: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于2015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议案五: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有关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截止提取2014年法定盈余公积金前,公司累计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为 183,976,935.09元,尚未达到注册资本的50%,公司根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拟对2014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按经审 计金额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二、根据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对投资者承诺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每年以 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另外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将公司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 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作为平均分红水平的 衡量基准。 根据上述原则: 一、拟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如下: 经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为271,580,884.19元,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7,158,088.42元。 二、拟定2014年度分红方案如下: 经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393,987.26元,公司 拟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的30%,即不 低于人民币210,418,196.18元,公司董事会研究,拟以总股本1,087,961,79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4元(含税)及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 增10股,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11,064,587.2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175,923,580股,试算之现金股利分配 计算表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动表如下: 现金股利分配计算表: 单位:人民币元 每股分配金额(1) 0.194 公司股数(2) 1,087,961,790 项目 金 额 一、净利润 701,393,987.2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其他转入(备注)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701,393,987.2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7,158,088.42 减: 应付普通股股利(1)×(2) 211,064,587.26 三、未分配利润(股利分配后) 463,171,311.58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4.12.31 资本公积金金额 2,629,165,529.04 减:以2014年12月31日股本1,087,961,790为 基数转增股本金额 1,087,961,790.00 转增股本后资本公积金余额 1,541,203,739.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议案六:关于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含子公司)每年根据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从各往来银行 取得中短期贷款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外汇交易额度、贸易项下融 资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银行授信做了预计汇总(详见本议案附件),预计总 额度约合人民币143.72亿(其中CNY42.6亿、USD15.16亿、NTD43.39亿)。 实际金额以和银行签订的合约为准。同时,授权张洪本先生签署相关授信文件(包 括授信文件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和展期),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开 立和关闭银行账户等,授信额度及相关事宜,可由张洪本先生的亲笔签名(或印 章)加上公司财务章进行授信函签署和日常业务操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议案六附件: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 序号 借款方 银行名称 币别 额度(万元) 类别 1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 USD 2,400 短期额度 2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红荔支行 USD 3,000 短期额度 3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华强支行 USD 2,000 短期额度 4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科技园支行 CNY 6,000 短期额度 5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蛇口支行 USD 2,000 短期额度 6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中保支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7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CNY 12,000 短期额度 8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荔园支行 USD 2,000 短期额度 9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USD 1,500 短期额度 10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11 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永丰银行 USD 1,500 短期额度 12 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台新银行 USD 700 短期额度 13 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台北分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14 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澳盛台湾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SD 1,000 短期额度 15 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香港分行 USD 750 短期额度 16 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 USD 1,500 短期额度 17 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CNY 12,000 短期额度 1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CNY 20,000 短期额度 19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营业部 USD 3,000 短期额度 2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 CNY 38,000 短期额度 2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USD 3,900 短期额度 2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 CNY 30,000 短期额度 23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24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USD 1,600 短期额度 2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USD 2,500 短期额度 2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USD 800 短期额度 2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USD 3,000 短期额度 2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 USD 3,000 短期额度 29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CNY 12,000 短期额度 3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 CNY 32,000 短期额度 3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 USD 5,000 短期额度 序号 借款方 银行名称 币别 额度(万元) 类别 3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33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江支行 USD 3,000 短期额度 34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 CNY 50,000 短期额度 3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USD 8,000 短期额度 3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 USD 300 外汇额度 3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USD 1,500 短期额度 3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CNY 40,000 短期额度 39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USD 1,000 短期额度 4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USD 3,000 短期额度 41 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托 USD 1,500 短期额度 42 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永丰银行 USD 1,500 短期额度 43 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银行 USD 1,400 短期额度 44 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银行 USD 600 短期额度 45 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 USD 4,500 短期额度 46 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47 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澳盛银行台北分行 USD 3,000 短期额度 48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银中兴新村分行 NTD 27,500 中期额度 49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中小企银草屯分行 NTD 23,400 中期额度 50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开发工业银行台中分行 NTD 20,000 中期额度 51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银中兴新村分行 NTD 50,000 短期额度 52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中小企银草屯分行 NTD 95,000 短期额度 53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瑞穗银行台中分行 USD 700 短期额度 54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银行大里分行 NTD 20,000 短期额度 55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台北分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56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 USD 1,500 短期额度 57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托银行 NTD 30,000 短期额度 58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国际商业银行 NTD 30,000 短期额度 59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丰商银南投分行 USD 3,000 短期额度 60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库银行新中分行 NTD 25,000 短期额度 61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 USD 1,500 短期额度 62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世华银行 USD 600 短期额度 63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澳盛银行 USD 500 短期额度 64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大银行草屯分行 NTD 20,000 短期额度 65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丰银行员林分行 NTD 20,000 短期额度 序号 借款方 银行名称 币别 额度(万元) 类别 66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彰化银行总行营业部 NTD 30,000 短期额度 67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盛银行北台中分行 NTD 43,000 短期额度 68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汇理银行台北分行 USD 300 衍生性金融商品额度 69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银行台中分行 USD 200 衍生性金融商品额度 70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商摩根大通银行台北分行 USD 100 衍生性金融商品额度 71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加坡商大华银行(UOB)台北分行 USD 2,000 衍生性金融商品额度 72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智银行台北分行 USD 500 衍生性金融商品额度 73 环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意志银行台北分行 USD 200 衍生性金融商品额度 74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昆山支行 CNY 14,000 短期额度 75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昆山支行 CNY 10,000 短期额度 76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77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昆山张浦支行 USD 1,500 短期额度 78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USD 2,000 短期额度 79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昆山支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80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美国银行上海分行 USD 2,000 短期额度 81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USD 1,000 短期额度 82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USD 3,000 短期额度 83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银行昆山支行 USD 1,000 短期额度 84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昆山支行 CNY 10,000 短期额度 85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美国银行上海分行 USD 6,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86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澳新银行上海分行 USD 6,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87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农商行花木支行 USD 3,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88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汇支行 CNY 20,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89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华一银行闵行支行 CNY 10,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0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浦东开发区支行 CNY 23,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1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USD 5,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2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CNY 10,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3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USD 3,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4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 USD 2,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5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黄浦分行 CNY 10,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6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张江支行 USD 2,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7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营业部 USD 3,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8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外滩支行 USD 3,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99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金桥支行 CNY 35,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序号 借款方 银行名称 币别 额度(万元) 类别 100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宝钢宝山支行 CNY 20,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101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上海分行 USD 2,5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102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巴黎银行上海分行 USD 2,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103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 USD 3,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104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上海分行 USD 4,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105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营业部 USD 2,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106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CNY 12,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107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USD 2,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108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USD 2,000 中短期贷款授信 合计 NTD 433,900 USD 151,550 CNY 426,000 议案七:关于201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 汇的结算需求,公司需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管理外汇及利率风险,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现对公司2015年度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及交易投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针对日常营运过程中需要涉及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及负 债进行避险操作,避险交易金额不超过经批准的交易规模为限。 二、交易规模 考虑到公司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预计2015年度外汇避险交易总规模合计 以不超过6亿美元为限额,业务期间为整个业务年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外汇避险操作。如2015年度外币避 险交易规模超过6亿美元,将根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规定,再 次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议案八: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提议,由董事会讨论,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议案九: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研究,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201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