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威海广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5年04月16日 17:36:32 中财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1年5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
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或“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23,280,159股,作为威海广泰该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
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威海广
泰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前述公开增发工作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
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0,159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
净额为437,867,209.38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
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11年8月2日出具了(2011)汇所
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相关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

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

27,286.72

2

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

9,000.00

3

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
造项目

7,500.00

合 计

43,786.72



3、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1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08,715,861.25元,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威海经开支行

1614028429200136177

76,881,012.51

高端空港装备及专
用装备制造羊亭基
地项目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鲸园支行

98104201200000000002

83,093,702.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高新支行

229912045263

10,316,481.11

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
改造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张村支行

401006800018010017644

38,424,665.20

中卓时代消防装备
技术改造项目

合 计

-

208,715,861.25

-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1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将
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11年8月12日起到2012年2月11日止,
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使用2,200万元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1年8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1年9月6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使用总
额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11年9月7日起到2012年3月6日止,到期将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1年9月7日使用18,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9月15日使用3,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2012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帐户。



2012年3月27日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总额不
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到期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2012年9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
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2年10月25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
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
承诺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截至2013年3月25日。2013年3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
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3年4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保证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高
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15,000万元,北京中卓时
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
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
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5月2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公司拟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
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资金
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7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
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公司拟使用总额不


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截
至2015年1月14日。因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该笔款项未于到期日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账户。2015年3月19日,公司自查发现此问题后,立即于次日前将
相关金额予以归还,并主动报告至保荐机构及监管部门;并加强对内控制度和流
程、募集资金管理等重点事项的监管,加强对公司相关部门的内部管理和业务培
训,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关于使用部分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2013年4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将在6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
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即在6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
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2013年10月12日,公司将用于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8,000万元及理财收益1,390,246.57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
在6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安心聚富(2013)30期”

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6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4,0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16日,公司用于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
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资金3,000万元及理财收益144,317.81元全部归
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3年12月23日,公司用于购买威海市商
业银行“安心聚富(2013)30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4,000万元及理财收益
295,874.91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集财易”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83


号理财计划产品,理财期限6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2,600万元。截至2014年2月19日,公司用于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集
财易”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83号理财计划产品的资金2,600万元及理财收益
222,246.44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9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截
至2014年3月28日,公司用于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的资金2,500万元及理财收益326,712.33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14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42天,任一
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截至2014年4月8日,公
司已将上述资金2,600万元及理财收益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
终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公司于2014年4
月10日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商行”)签订《威海市
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威海
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4)0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运作期限349天,预期年化
收益率为6.15%;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威海分
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90
天)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185天),
分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14年7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


财计划协议(期次型)》(90天)理财金2,000万元及收益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4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185天)理财金3,000万元及收益全部
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5年3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威海市商
业银行机构特约(2014)0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资金10,000万元及理财收益
5,880,410.96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威海分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
次型)》,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
品,理财期限149天。截至2015年3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3,000万元及
理财收益575,589.04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公司预计2015年4月至2015
年10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约为3,300万元,因此有超过17,500万
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的闲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和归还银行贷款,到期将资金归还
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不会影响公司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5.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可使公司节省401万
元以上的利息支出。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公司解决临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


2、说明与承诺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相关审批和批准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威海广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预期所做决策,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2、威海广泰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威海广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未超过十二
个月的相关规定;

4、威海广泰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威海广泰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威海广泰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赛辉 胡 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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