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金地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17日 20:38:34 中财网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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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发出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十四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十四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丁玮先
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王俊先
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向将于2015年5月7日届满离任的王志乐和夏新平两位独立董事深
表谢意,感谢两位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为公司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
(http//:www.gemdale.com)。


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丁玮先生和王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
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与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意将丁玮先生和王俊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三、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
2015-012)。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玮先生,1960年生。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本科,1984
年-1987年就学于美国奥斯丁德克萨斯大学经济系攻读博士研究生课程,1998年
在哈佛商学院完成高管培训班进修。1987年11月-1999年2月,任职于华盛顿
世界银行总部,历任经济学家、项目经理、部门主管等职。期间于1993年3月
-1995年3月被借调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任高级经济学家及驻阿尔巴尼亚首席
代表。 1999年3月-2002年9月,任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裁。2002年10
月-2010年12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历任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
理并于2006年开始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主席、投资银行部负责
人。2011年2月-2013年12月淡马锡投资控股, 任高级董事总经理及中国区总
裁。丁玮先生曾于2001-2004年间担任招商银行独立董事,于2012-2013年间任
淡马锡全资子公司兰亭资本董事。目前在神州租车、恒生电子、海康威视担任独
立董事,并在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长。丁玮先生从事经济研
究、投资银行等工作近三十年,对于宏观经济、金融运作及企业实务有深入的理
解,是业内知名的投资银行家。


2、王俊先生,1968年生。1988年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会计学系会计学专业,1998
年–2001年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系,2008年–2011年就读于厦门大学
会计学系攻读国际会计专业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
师(FCCA)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CCTA)。1993年4月–1997年5月
任职于柏德豪·关黄陈方会计师事行,任审计主管,1997年7月–2000年2月
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NYSE: NTE),任总会计师。2000年3月–2002
年3月任职于新美亚电子(深圳)有限公司(NASDAQ:SANM),任高级财务经理。

2002年4月–2006年 5月任职于赛龙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裁。

2006年6月–2008年8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任授薪合伙人。2011年7
月–2013年4月任深圳市大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合伙人。2013
年5月至今任职于BDO China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

王先生多年供职于外商投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审计、税务等领域有
相当深入的认识和实际经验。王先生熟悉中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公
认会计准则,曾帮助多家中国公司于德国、英国及美国成功首发上市,参与多起
跨境并购案并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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