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思美传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人”)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 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号文《关于核准思美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2,132.9878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235.1509万股,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897.8369万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5.18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1,010,996.62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420,819.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5,590,177.1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9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 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和国信证券已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12 个月 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履 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01260861 1,257,067.57 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6593399 6,705,038.13 活期存款 701182927 40,000,000.00 一年期定期存款 701182381 3,89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合 计 51,852,105.70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559.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582.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582.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媒介传播研 发中心项目 否 7,559.00 7,559.00 2,523.92 2,523.92 33.39 201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 扩大媒介代 理规模项目 否 20,000.00 20,000.00 20,059.05 20,059.05 100.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27,559.00 27,559.00 22,582.97 22,582.97 合 计 - 27,559.00 27,559.00 22,582.97 22,582.9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媒介传播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913,8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 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置换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2909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所有募投项目均尚未实施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会计师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思美传媒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思美传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美传媒公司募集 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汪 怡 孔海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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