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思美传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17日 21:36:08 中财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人”)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
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号文《关于核准思美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2,132.9878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235.1509万股,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897.8369万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5.18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1,010,996.62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420,819.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5,590,177.1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9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
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和国信证券已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12 个月
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履
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01260861

1,257,067.57

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6593399

6,705,038.13

活期存款

701182927

40,000,000.00

一年期定期存款

701182381

3,89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合 计



51,852,105.70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559.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582.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582.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媒介传播研
发中心项目



7,559.00

7,559.00

2,523.92

2,523.92

33.39

201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2. 扩大媒介代
理规模项目



20,000.00

20,000.00

20,059.05

20,059.05

100.30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27,559.00

27,559.00

22,582.97

22,582.97











合 计



27,559.00

27,559.00

22,582.97

22,582.9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媒介传播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913,8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
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置换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2909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所有募投项目均尚未实施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会计师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思美传媒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思美传媒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美传媒公司募集
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汪 怡 孔海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