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长信科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定,对长信科技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德普特”) 因购买原材料,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申 请银行借款,公司拟为赣州德普特本次申请的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实际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美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泰”)因购买 原材料,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拟向银行申请银行借款,公司拟为天津美泰特本次 申请的1,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实际借款合同生 效之日起12个月。 3、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普特电子”) 因购买原材料,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拟向银行申请银行借款,公司拟为深圳德普 特电子特本次申请的3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 实际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由于本次担保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被担保公司赣州德 普特、深圳德普特电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 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0日 住所:南康市龙岭工业园西区A8-A10段 法定代表人:廖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1,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触摸屏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原材料、家用 电器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赣州德普特100%股权。 其他事项:赣州德普特不存在或有事项,尚未做信用等级评定。 财务状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4年度末,赣州德普特 资产总额71,217万元,负债总额52,340万元,净资产18,877万元;2014年度 赣州德普特实现营业收入55,394万元,净利润-138万元。 2、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4日 住所:天津市静海县大丰堆镇靳庄子村南 法定代表人:沈励 注册资本:358.5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屏蔽电磁波玻璃;透明导电、金属化、绝缘、光电场 致变性、增透减反射、太阳能电池玻璃与塑料板材;太阳能电池材料;研究开发 镀膜工艺技术、生产加工镀膜工艺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与销售; 真空镀膜设备及真空应用设备的制造与销售;研究开发和生产导电镀膜玻璃及其 光电子镀膜玻璃;液晶显示器和触摸屏相关镀膜材料;机械设备租赁;本公司产 品的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天津美泰100%股权。 其他事项:天津美泰不存在或有事项,尚未做信用等级评定。 财务状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4年度末,天津美泰资 产总额10288万元,负债总额5894万元,净资产4394万元;2014年度天津美 泰实现营业收入2991万元,净利润-456万元。 3、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4月18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南太路2号 法定代表人:廉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触摸屏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液晶显示模块、液晶显示屏、 触摸液晶显示屏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原材料、家用电器生产、 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其他事项:深圳德普特电子不存在或有事项,尚未做信用等级评定。 财务状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4年度末,深圳德普特 电子资产总额33257万元,负债总额28718万元,净资产4539万元;2014年度 深圳德普特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7367万元,净利润-1493万元。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具体的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 协议约定的为准;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签署。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天津市所属银行(待定);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具体的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 协议约定的为准;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签署。 3、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深圳市所属银行(待定);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具体的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 协议约定的为准;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签署。 四、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实施本次 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000万元,占2014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24.85%。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长信科技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开 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长信科技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方书品 陈 功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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