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科恒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17日 01:07:37 中财网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333号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
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O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
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869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25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4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39.5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360.45 万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2 年7 月19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315 号《验资报告》。


201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2,001.89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
9,094.41万元,均系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282.64 万
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存款利息收入2,733.61万元;2014年度
归还超募资金5,5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使用
超募资金对外投资2,70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2,7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性偿还贷款7,000.00万元。2014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12,201.89万元,截止2014年
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294.41万元。2014年度因使用募集资金发生手续费
0.35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因使用募集资金共发生手续费0.74万元。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1,798.9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
余额为1,573.00万元,定期存单为30,225.91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2年8月17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海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44001670231053007876

活期

887,958.14

定期

-

2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海
支行

80020000003392813

活期

2,657,960.19

定期

26,780,162.17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江南支行

44375601040005516

活期

1,594,122.13

定期

58,505,461.55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391150100100079436

活期

8,311,016.05

定期

105,000,000.00

5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7491010182100003779

活期

2,278,951.13

定期

111,973,479.58

合计

317,989,110.9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转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度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工,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外投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 月15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360.45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2,201.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6,294.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止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止期末投资进
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086.00

3,086.00

1,017.88

3,073.51

99.60

201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2. 年产1200 吨稀土发光材料扩建项目



8,931.00

8,931.00

409.82

3,362.01

37.64





不适用



3. 新型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一级能效、
EUP 指令等标准要求的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



5,335.70

5,335.70

574.19

2,658.89

49.83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352.70

17,352.70

2,001.89

9,094.41

52.41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500.00

14,500.00

7,500.00

14,500.00

100.00





不适用



2、对外投资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100.00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7,200.00

17,200.00

10,200.00

17,200.00

100.00









合计



34,552.70

34,552.70

12,201.89

26,294.41

76.1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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