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鹏华精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4月)

时间:2015年04月20日 06:01:16 中财网











信纸01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




重要提示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09

7

17
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09]645


)核准,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
09

9

9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

成长性股票投资风险、市场风险、基金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
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并根
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招募说明书
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3

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4

12

31

(

经审计
)


















一、绪 言 ................................................................. 2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7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4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4
八、基金的投资 ........................................................... 50
九、基金的业绩(未经审计) ............................................... 60
十、基金的财产 ........................................................... 62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62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66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7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0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71
十六、风险揭示 ........................................................... 74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76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0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7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99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2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02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
资人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指《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出的修订


10.

销售
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
11

6

9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
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
人或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直销机构:指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鹏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开立的、记录投资

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
本基
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
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工作日


36.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7.
开放日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8.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
》:
指《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共同遵守


40.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

,投资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指人民币元


48
.

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
他媒体


54.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
履行
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3
、设立日期:
1998

12

22



4
、法定代表人:何如


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6
、电话:(
0755

82021233
传真:(
0755

82021155


7
、联系人:吕奇志


8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
、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15,0
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
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
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
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现任欧利盛资本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同时兼任欧利盛AI资产管


理股份公司(Eurizon AI SGR)首席执行官。


Alessandro Varaldo先生,董事,经济学和商业管理博士,国籍:意大利。曾任米兰德
意志银行集团Finanza e Futuro Fondi Sprind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债券基金和现金头寸管理高
级经理,IMI Fideuram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组合和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
圣保罗银行投资公司(Banca Sanpaolo Invest S.p.A.)财务及营销策划部负责人,Capitalia股
份公司(Capitalia S.p.A.)产品和销售部负责人,Capitalia投资管理股份公司(Capitali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董事总经理,Unicredit Holding财务风险管理部意大利企业法
人风险管理业务负责人,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首席市
场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董事,现任意大利联合圣保
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tesa Sanpaolo S.p.A.)储蓄、投资和养老金产品部负责人。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
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
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
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Andrea Vismara先生,监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运营部工作。


李国阳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国投证券有限
公司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副经理、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第二证券交易部副总



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资
金财务部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首席会计师兼资金财
务部总经理,曾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召集人,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师、资金财
务总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职工监事,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研究员、客户服务主管、西部理财中心总经理、
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2008年11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


刘慧红女士,职工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平安证
券公司工作,1998年12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登记结算部副总经理,现任公
司登记结算部执行总经理。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


胡湘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曾就职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
部、境外投资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国证监
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处长,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4
、本基金
基金经理


刘苏先生,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理学硕士,
10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深圳国际信
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更名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证券信托部,担任信托经
理;
2008

10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
2011

12
月起至今担任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10
月至
2013

12
月担任原鹏华普惠基金(
2013

12
月已转型为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12
月起兼任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苏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1

5

程世杰



2010

8
月至
2011

12

郝建国



2011

12
月至今
刘苏


本基金基金经理曾管理基金情况:


2013

10
月至
2013

12
月担任原鹏华普惠基金(
2013

12
月已转型为鹏华消费领
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12
月起兼任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初冬女士,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及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加
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冀洪涛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社保基金
组合投资
经理。



程世杰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权益投资官,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基金经理。



黄鑫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鹏华动力增长基金、鹏华品牌
传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王咏辉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鹏华中证
500
指数(
LOF
)基
金、鹏华地产分级基金、
鹏华沪深
300

LOF
)基金
基金经理。



阳先伟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
鹏华丰收债券基金、鹏
华双债保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鹏华中国
50
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
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
内部控制体系

(1)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与合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
制战略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公司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
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公司风险管理会议,其成员包括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公司各部门
总经理。风险管理会议对各类风险予以充分的评估和防范,对业务过程中潜在和存在的风险
进行通报、讨论,并及时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
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
时提出整改建议。


(5)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6)员工:依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控制”的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均负有一
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负有把
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
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力争
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2)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包括岗位自控、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监督的、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4)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自成立来,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
制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
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
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6)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
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
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7)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8)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识别、评估和预警
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明晰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
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及时、快速作出风险控制决策。


(9)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恒生交易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投资指标监
控系统等计算机辅助控制系统,对投资比例限制、“禁止买入股票名单”、交叉交易等方面进
行电子化控制,有效地防止了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10)不断强化投资纪律,严格实施股票库制度: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纪律,加强集体决
策机制,各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基金经理个股授权、基准仓位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股票库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资股票制度,并由研究小组负责维护,
所有股票投资必须完全从股票库中选择。公司还建立了契约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基金遵
守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估,防范契约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立,
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
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中国建设银行
(
股票代码:
939)

2005

10

27
日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2006

9

11
日,中
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

2007

9

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

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

(
包括
240,417,319,880

H
股及
9,593,657,606

A

)




2014
年上半年,本
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1,695.1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
.
2
3%
;净利润
1,309.7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17%
。营业收入
2,870.9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20%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1
2
.
5
9%
,净利息收益率
(
NIM
)
2.
8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8
.
39
%

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
20.
96
%
。成本收入比
2
4
.
17
%
,同比下降
0.45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
89
%

1
1
.
21
%
,同业领先。



截至
2014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
6
3,
997
.
9
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
.
7
5%
,其中,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
91
,90
6
.
01
亿元,增长
6
.
99
%
;负债总额
152,527.7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75%

其中,客户存款总额
12
9
,
569
.
56
亿元,增长
6
.
00
%




截至
2014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
326.89
万户,较上年末增加
20.35
万户,
增长
6.64%
;个人客户近
3
亿户,较上年末增加
921
万户,增长
3.17%
;网上银行客户
1.67
亿户,
较上年末增长
9.23%
,手机银行客户数
1.31
亿户,增长
12.56%




截至
2014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
1
4,707
个,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自助设备
72,128
台,较上年末增加
3,115
台。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86.55%
,较上年末提高
1.15
个百分点。



201
4
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
名机构授予的
4
0
余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
年“世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
,较上年上升
3
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
4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排名第
38
位,较上年上升
1
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
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4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
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
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4

9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38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
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
的“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
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
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
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
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直销机构: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电话:(
0755

82021233


传真:(
0755

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



联系电话:
010
-
8
8082426


传真:
010
-
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801B



联系电话:
021
-
68876878


传真:
021
-
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1001



联系电话:
027
-
85557881


传真:
027
-
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07
单元


电话:(
020

38927993


传真:(
020

38010789


联系人:周樱



(二)代销机构:



1

银行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全国)


传真:
010
-
66107913


联系人:刘秀宇


联系电话:
010

66105799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传真:
010
-
66275654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刘一宁


网址:
www.95599.cn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宋亚苹


公司网站:
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联系人:杨涓


传真:(
010

68858117


公司网址:
www.psbc.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
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21
-
38637673


客服电话:
95511
-
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范一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联系人:汤征程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传真:
010
-
58560666


网址:
www.cmbc.com.cn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
:
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联系人:唐苑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12)
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
010
-
68098778


传真:
010
-
68560661


客服电话:
95595
(全国)


网址:
www.cebbank.com


1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静筠


客服电话:
400
-
830
-
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 www.cib.com.cn


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常
振明


联系人:郭伟


客服电话:
95558


网站:
http://bank.ecitic.com


1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郑鹏


网站:
www.hxb.com.cn


1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
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1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8811


网址:
www.cbhb.com.cn


2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陈幸


客户服务电话:
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2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
务电话:
961122


网址
: www.drcbank.com


22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9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郑晶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 http://www.bankofdl.com/


23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电话:
96699
(浙江),
962699
(上海),
0577
-
96699
(其他地
区)


网站:
www.wzbank.cn


2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网址:
www.nbcb.com.cn


2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唐燕


客户服务热线:
95527


传真:
0571
-
87659188


公司网站:
www.czba
nk.com


26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
168



法定代表人:江建法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21


联系人:刘兴龙


网址
: www.mintaibank.com


27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法定代表人:
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联系电话:0551
-
6266763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


网址
: www.hsbank.com.cn


28
)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法定代表人:吴海恒


客户服务电话:
0757
-
2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29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李亚洁


客户服务电话:
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30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89057


客服电话:


内蒙古地区
0472
-
96016
;北京地区
010
-
96016
;宁波地区
0574
-
967210



深圳地区
0755
-
967210
;成都地区
028
-
65558555


公司网站:
www.bsb.com.cn


31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法定代表人:蒋伟


客服电话::
400
-
880
-
0338

96588
(广东省外请加拨
0756



联系人:李阳


网址:
www.crbank.c
om.cn


32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817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客服电话:
400
-
889
-
6666


联系人:孟明


网址:
www.jlbank.com.cn



2

券商代销机构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888


联系电话:
010

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网址:
www.chinasto
ck.com.cn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联系电话:
010
-
60833799


传真:
010
-
60833739


网址:
www.citics.com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

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
om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6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
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26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26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
广场
1
号楼
21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
021
-
38565785


传真:
021
-
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深圳市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
4

18

24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