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天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国 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向严圣军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47号)核准,截至2014年9月 4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52,173,912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 行,发行价为每股11.5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88.00元。公司委托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代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 560,999,988.00元(已扣除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9,000,000.00元)。已于 当日缴存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安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2001647136059012345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中介费、信 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813,882.25元, 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 551,186,105.75元,其中股本52,173,912.00元,资本公积499,012,193.75元。 (二)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本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年度使用282,757,765.30元用于滨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使 用255,979,940.03元用于辽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824,197.45元(包含 利息376,937.73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目公司滨州天楹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天楹”)与国金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目公司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辽源天楹”)与国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32001647136059012345 120,273.69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辽源天楹) 513903034710110 3,817,738.7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滨州天楹) 06070120030001175 8,886,185.03 合计 12,824,197.45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变更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 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 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4]第114325号】,截至2014年9月18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款项合计人民币255,686,877.80元。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同意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 资金255,686,877.80元。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款53,873.77万元,其中向子公司南通天 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的设备款12,000万元存在由内部子公司代收代付 行为。分别为: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南通天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支付的9,000万元设备款由母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代为收取,且其中的 4,000万元系在理财到期后由理财账户直接进行支付;滨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 南通天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的3,000万元设备款由母公司江苏天楹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同时,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的上述9,000万 元中有5,374.40万元系代滨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设备款。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报告期内支付的募集资金 53,873.77万元均用于项目投资,但存在部分款项收付审批流程指令不明确,路径不 明晰,以及理财到期直接对外支付的情况,为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的收付路径、资 金用途,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已要求将上述12,000万元予以重新支付,明确收付款 审批流程指令,由项目公司直接向设备供应商南通天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进行支付,并由其向江苏天楹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支付。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 开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进行确认。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551,186,105.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8,737,705.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8,737,705.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 后投 资总 额 截止期 末承诺 投入金 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截止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 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 的差额(3)= (2)-(1) 截止期 末投入 进度(%) (4)=(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山东省滨 州市生活 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 一期 否 551,286,877.80 551,286,877.80 551,286,877.80 282,757,765.30 282,757,765.30 -12,549,172.47 97.72 2015年 1月 无 不适 用 否 吉林省辽 源市生活 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 否 255,979,940.03 255,979,940.03 2015年 5月 无 不适 用 否 合计 551,286,877.80 551,286,877.80 551,286,877.80 538,737,705.33 538,737,705.33 -12,549,172.47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此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明 无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况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况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 255,686,877.80 元,并 于2014年9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无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无此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824,197.45元存放在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附注五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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