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发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金发科技”)2012年公开增发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对账单,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 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8号文核准,2012年 2月公 司公开增发 A股 25,000万股,发行价格 12.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157,500,000 .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956,805,250.00元。 2012年 2月 2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验资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 310040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78,388.47万元,其中 201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21,883.10万元。2014年度,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88,265.52万元。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 额为 32,409.45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制定了《金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 3月,公司根据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最新要求,对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三支行、中国银行广州 白云支行、农业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光 大银行广州海珠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信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 3月,保荐机构及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 ”);保荐机构及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发”)分别与工商银行昆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建设银行昆山开发区分理处、中信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光大银行昆山支行、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和民生银行苏州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保荐机构及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长鑫”)分别与 工商银行绵阳分行、中国银行绵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绵阳支行和绵阳市商 业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四方协议》;保荐机构及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天津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发”)分别与农业银行天津港 保税区分行、中信银行天津河东支行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四方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较大差异。经保荐机构核查,金发科技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履行义 务的情形。 2014年度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 理幅度和成本,公司决定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由原来的 21个减少为 7个;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转入存 续的 7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与注销账户对应的 14家银行机构 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2014年 8月 15日,公司 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以下账户: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余额 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2000200358001710 318,347,417.88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 3602028929200646785 3,496,165.50 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634058426399 361,442.59 绵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11050140900000908 1,357,264.31 中信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7232710182600024915 21,394.33 中国工商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102023529005458790 152,521.01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2609014210000583 358,249.74 合计 324,094,455.36 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2000200358001710募集资金账户中 31,600.00万元是以三 个月定期存单的形式存放。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金发科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5,680.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883.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8,388.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如 有)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3)= (2)-(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 (4) =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年产 80万吨环 保高性能汽车 用塑料生产建 设项目 天津 20万吨无 42,072.69 42,072.69 42,072.69 2,715.75 29,543.14 -12,529.55 70.22% --2,913.21否否 昆山 30万吨无 77,577.18 77,577.18 77,577.18 4,231.46 53,239.74 -24,337.44 68.63% -7,919.04否否 广州 20万吨无 36,197.08 36,197.08 36,197.08 568.43 13,721.88 -22,475.20 37.91% -1,161.67否否 绵阳 10万吨无 16,392.82 16,392.82 16,392.82 3,593.21 12,873.44 -3,519.38 78.53% -2,044.31否否 年产 10万吨新型免喷涂高光 ABS 生产建设项目 无 27,720.63 27,720.63 27,720.63 2,632.47 22,074.88 -5,645.75 79.63% -1,736.27否否 年产 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 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 无 39,817.11 39,817.11 39,817.11 1,895.33 21,369.59 -18,447.52 53.67% -749.34否否 年产 8万吨高强度尼龙生产建设 项目 无 24,018.33 24,018.33 24,018.33 2,200.76 8,168.02 -15,850.31 34.01% --10.66否否 年产 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 技术改造项目 无 31,884.69 31,884.69 31,884.69 4,045.69 17,397.78 -14,486.91 54.56% -924.94否否 合计 -295,680.53 295,680.53 295,680.53 21,883.10 178,388.47 -117,292.06 60.33% -11,611.70否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 因(分具体募投项 目)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积极开展各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募投项目效益逐步释放。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技术方案可行,但因近几年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萎靡,为 有效控制风险,公司主动放缓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经营计划安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积极达成募投项目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2年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42,680.0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4年度共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8,265.52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项目未到期,结余资金为剩余需要投入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 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一致。 2、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 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 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8,265.52万元。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发科技2012年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 完毕,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 目(广州20万吨)”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年产15 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广 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清远市清城 区石角镇内。 公司董事会认为,部分项目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 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无重大变化,不会对上述项目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 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 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 2月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为加强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的管理,公司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增发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均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相 关信息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4年度,金发科技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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