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一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光一科技在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0号文《关于核准光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9 月24日首次公开(或非公开等)发行普通股(A股)2,167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396.06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合计3,966.9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429.12万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 [2012]31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5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城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于2012年10月24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 10%,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 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惠萍、黄飞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 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存储余额(万元) 储存形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 125904083210806 850.60 活期 定期存单 6,328.08 3、6、12月定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1520120450000050 510.45 活期 定期存单 2,000.00 3、6、12月定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7323010182600260000 194.60 活期 定期存单 7,086.38 3、6、12月定期 合计 - 16,970.11 -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6,970.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5,699.31万元、累 计存款利息收入1,270.80万元。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5,429.12 减: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 5,706.9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 2,772.82 收购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使用金额 2,25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加:利息收入 1,270.80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6,970.11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970.11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429.1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02.3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29.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2,502.39万元,其中:“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投入1,979.5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522.84万元。此外, 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6,970.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5,699.31万元,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270.80万元。 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力用户 用电信息 采集系统 产能扩大 建设项目 否 15,300 15,300 1,979.55 5,706.99 37.30% 2016年3月31日 0 0 否 否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否 5,100 5,100 522.84 2,772.82 54.37% 2016年3月31日 0 0 否 否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 20,400 20,400 2,502.39 8,479.81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南京 宇能股权 2,250 100% 补充流动 资金(如 有) -- 6,000 -- -- -- -- -- -- 超募资金 投向小计 -- 8,250 -- -- 0 0 -- -- 合计 -- 20,400 20,400 2,502.39 16,729.81 -- -- 0 0 -- -- 未达到计 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 原因(分 具体项 目) 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由于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详见公司2013 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码(2013)0111- 003号),与之相关的规划许可审批、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批及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等环节都相应调整并重新办理,需时较长。 另外,公司所在城市于2013年承办亚青会,2014年承办青奥会,服从政府部门在此期间对基建项目的管理要求也对项目的基建工期有一定影响,公司考虑到上述因素,公 司在《2013 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9 月30日调整至2014年6月30日。 由于亚青会的召开及青奥会前期的市政工作,募投项目2013 年下半年的基建进度受到的影响比预期要大,此外为响应党的十八大关于绿色、科技、节能、减排的号 召,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未来运行及管理的科学性和便利性,以及灵活利用生产设备,充分发挥生产效率的需要,公司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在厂 房内部结构和布局上重新进行规划设计。为避免完工后二次改造产生额外成本,公司决定在厂房建设阶段即进行方案设计和实施,将其建设成节能减排、绿色科技厂房。 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拟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调整至2014年12月31日。 目前,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厂房已建设完毕,按照柔性产能确定的生产设备的合同已陆续签署。由于该项目厂房与公司综合楼在同一地块 一起投入建设,综合楼建设体量比厂房大,故在建设进度上慢于厂房,在规划供电、排水、交通、后勤保障等方面综合楼与厂房需要同步考虑,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厂 房与综合楼同时启用经济效益最优,运行成本较低,综合楼预计2016年年初交付使用,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拟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16年3月31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同受上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延期因素影响,公司在《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9月30日调整至2014 年6月30日。 公司所在城市2014年将承办青奥会,为服从政府部门对城市重要干道基建项目的管理,致使项目的基建完工时间有所推迟。研发中心项目所在综合楼目前已完成主体 封顶,尚有内外墙体砌筑、外立面幕墙装饰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水电气等各专业管线布置、内部装修、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等工作须进行,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 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调整至2015年6月30日。 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综合楼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消防工程基本结束,外墙玻璃、石材幕墙全部完成,尚待进行室内装修、空调设备安装、室外管网、道路 及景观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考虑到上述工程工作量,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5年6月30日调整至2016年3月31日。在此期间公司 研发部门在现有办公场地正常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延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研发工作的开展。 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 的金额、 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 况 2012年9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5,429.1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5,029.12万元。 1、2012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0),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2、2013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115 -051),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250万元和自有资金1,967万元合计4,217万元以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获得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55%的股权。其中超募 资金部分已划转完成。 3、2013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203-05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4、201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股权部分现金对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0-061),公司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任昌兆等3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84.82%股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6,779.12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99号核准,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述超募资金尚未完成支付划转工作。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2013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1- 003),公司募投项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 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以西,福特研发中心以南地块变更为相邻地块,该两宗土地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 况 2012年10月 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0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9.82 万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2012)3221号鉴证报告,对该项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换工作 已划转完成。 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 况 1、2012 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 2)1030-01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2013年4月18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8-018)。 2、201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2-02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 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2013年10月9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09-043)。 3、2013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15-046),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 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 项工作已划转完成,并于2014年4月4日已经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4-013)。 4、2014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0-019),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 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 项工作已划转完成,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8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08-075)。 5、2014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10-077),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 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项工 作已划转完成,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1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项目实施 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 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 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光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 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与实际 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光一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光一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 保持一致。保荐机构对光一科技在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惠萍 黄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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