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宝信软件: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27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宝之云IDC一期、中小 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两个项目。截止2015年3月31日,宝之云IDC一期 已建设完成并结项,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宝之云IDC一期项目总投资53,65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1,804.68 万元。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 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采购、建设成本,在保证项目质量和 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 产生了利息收入。截至2015年3月31日,宝之云IDC一期项目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38,957.48万元,工程尾款5,447.6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7,970.11万元(含利息)。 经测算,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超过拟投入该 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 善公司资金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拟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0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2,321.4285万股A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下同), 每股发行价格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649,999,980.00元,扣除中介机构 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32,696,765.71元。上述募集资金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审验,于2014 年3月5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3113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以上《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 账后,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上海张江支行和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开设 了专项账户。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宝之云IDC一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417.73万元,其中利息收 入570.62万元;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62.35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35.27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及实施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宝之云IDC一期、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两个项 目。 宝之云IDC一期利用闲置工业建筑,经结构改建和升级,购置供电、 冷却等设备,设置消防、安保、智能化监控子系统,建设容纳4,000个机 柜的大型IDC,为客户提供IT设备托管的IDC外包服务。 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利用公司在大型钢铁冶炼企业MES软件 上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向钢铁行业产业链中上下游企业以及与钢铁相 关行业延伸。项目研发完成后,公司将形成针对冶金制造领域中小规模企 业、现代服务型钢材加工贸易一体化及大宗原料商品贸易流通领域的中小 规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软件产品。 宝之云IDC一期项目于201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已结项。 中小企业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预计2015年12月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及募集资金净额,宝之云IDC一期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1,804.68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宝之云IDC 一期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957.48万元,工程尾款5,447.61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7,970.11万元(含利息)。 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从 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 格控制采购、建设成本,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降低 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经测算,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的另一个项目中小企业 信息化软件产品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超过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拟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 7,970.11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以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7,970.11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宝之云IDC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7,970.11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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