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招商银行: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时间:2015年04月23日 09:27:19 中财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保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
股东权益,给股东提供及时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机会,履行上市公司
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深化股东回报理念,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和监管要求,综合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本公
司董事会制定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与原则

1.积极应对经营环境变化,以保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为前提。未
来三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将为公司带来更大的挑战和不确
定性,公司应以保障股东长远利益为原则,积极灵活应对,坚持审慎
稳健经营。


2.贯彻落实行业监管标准,以促进资本内生平衡增长为根本。贯
彻落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坚持轻型银行战略导向,
降低资本消耗、提高资本效率,保持质量、规模、效益协调发展,促
进资本内生平衡增长。


3.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以提升股东回报为公司价值导
向。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相关要求,将提升股东回报为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目标和价值
导向,在满足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规定前提下,保持合理、稳定的
现金分红比例,树立股市蓝筹形象,促进市值稳定增长。



4.利润分配政策应充分听取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机
构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


5.任何相关方不得利用利润分配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基于本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银行业经营环境、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
基础上,本公司将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资本金、业务发展、盈利规
模、所处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求和自身流动性状况等情况,平衡业
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二者间的关系,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三、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决策机制

关于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本
行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行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本行应主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规定以及满足本行正常经营资金要求、业务发
展和重大投资并购需求的前提下,本行每年现金分红原则上将不低于
当年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的30%。本行可以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除非股东大会另有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半年度
股利分配方案。本行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在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
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
九条规定: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
股东大会通过。在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当充分
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与公众
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接受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众投资者对本行
利润分配的监督。独立董事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本行根据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化以及经营情况和长期
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上市地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且经本行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本行为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


四、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基于对未来三年形势、战略、经营和资本状况预测,进行公司
2015-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期”)股东回报有关规划。


1.保持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从 2012 年度起提高股利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自 2012 年起(含 2012 年年度利润分配),在符合届时法
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现金分红
比例原则上将不低于当年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30%,
切实提高对广大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2.保持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

规划期内,公司将在坚持稳健合规经营、不断提升发展质量的前
提下,以打造轻型银行为方向,通过业务体系调整、客户结构优化、
经营模式转变和专业化能力提升,全面推进服务升级,合理规划发展
速度,努力促进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夯实资本
基础,确保完成利润和各项业务发展目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规
划期内,在内外部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将保持合理、
稳定的资本回报水平。


五、股东回报规划制定与决策机制

本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对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调整,并重新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规划所述股东回报为普通股股东回报,优先股股东回报将依据
《公司章程》及其发行方案有关内容具体执行。本规划未尽事宜,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本
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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