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田股份: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70018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70018号 目录 1、鉴证报告· ··················································································1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号院 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70018号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田 股份”)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 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1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 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田景亮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立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172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广田 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9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07,920 万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7,149.28 万元后,余额200,770.72 万元于2010 年9 月20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具体存放明细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户 金额(万元) 1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滨河支行 44201528600059111158 90,000.00 2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 337050100100110678 65,000.00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凤凰大厦支行 79030155100000362 40,770.72 4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 4000029719200122452 5,000.00 合计 200,770.72 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82.80 万元后,本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10 号”验资 报告。 2、前次募集资结存情况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9,587.9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4 项目 金额(万元)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3,044.56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4,426.58 减:归还银行贷款 8,5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324.7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4,381.18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 民币万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浦发银行深圳凤凰大厦 支行 79030155100000362 募集资金专户 17.73 79030167330000106 七天通知存款 416.85 79030167020001095 六个月定期存款 8,115.69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 行 337050100100110678 募集资金专户 10.52 337050100200057265 七天通知存款 1,420.57 337050100200067914 智能定期 5,000.00 337050100200074356 智能定期 2,000.00 337050100200068076 智能定期 5,000.00 337050100200068192 智能定期 4,000.00 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44201528600059111158 募集资金专户 6,439.04 44201528600049012074*000*34 六个月定期存款 2,346.20 44201528600049012074*000*37 三个月定期存款 5,107.64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19200188000145851 募集资金专户 31.09 广州银行深圳分行 812000491402010 募集资金专户 190.39 812000491421135 七天通知存款 400.00 812000491422117 六个月定期存款 1,031.04 812000491422109 六个月定期存款 2,577.59 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 行 7441210182600117917 募集资金专户 276.83 募集账户余额合计 44,381.18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99,587.92 万元,其中承诺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2,899.10 万元,超募资金156,688.82 万元。截至2014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741.12万元,超募资金 137,510.17 万元,剩余 44,381.18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说明 (1)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为募集前承诺投资项目,原计划投资额 为 28,228.00万元,后来由于项目定位提升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建设成本增 加,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 39,793.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 限公司作为具体实施主体。经 2012年 5月 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565.00万元补充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 项目资金缺口,并通过向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方式投入。截 至 201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部分 28,228.00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并支付完 毕,超募资金部分 11,565.00万元已完成投入,实际支付 8,936.46万元,剩余 部分主要系项目工程结算及质保金等因素尚未到付款期。 (2)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额 7,752.00万元,由于房价上涨较快,尚 未购置到适应设计研发中心发展需求的办公楼,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尚未投 入。 (3)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额 6,919.10万元,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已实际投入 2,513.12万元。尚未投资完毕的原因是原定新设及改扩建一、 二级分公司的进度比预定计划有所延缓,公司根据市场拓展实际需要来安排分公 司的新设及改扩建,由此导致房屋购置、装修费、办公设备等投入放缓;其中由 于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项目取消,原已支付预付款 1,018.51万元及资金成 本 89.93万元返回募集资金账户,冲减了实际投入。后续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继续完成投入。 (4)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计划投 资额为 6,013.61万元,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支付购房款 6,432.12 万元,其中实际使用超募资金为 5,413.61万元。由于对方未能如期交房,经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 房,2014年 12月 30日对方已将该项目预付款 5,413.61万元及相应资金成本 477.95万元返回募集资金账户。 (5)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收购项目总投资额根据股权收购 协议约定的股权定价方法计算确定,首期股权转让款 15,480.00万元以超募资金 支付,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实际支付 15,480.00万元。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但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子项目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发生了变更, 具体情况如下: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包含子项目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原计 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2012年 9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8,310万元收购深 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幕墙业务,在幕墙专业 领域实力较为突出。鉴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 目与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方特装饰工业园幕墙专业生产加工项 目重叠,为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经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取消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 截止 2012年 12月 5日,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所需厂房建筑工程已完 工,已购置生产设备 546万元。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取消后厂房用于绿色 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已购置设备按原价转让给深圳市方特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已返回募集资金账户。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资额仍保持不变。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 置换的情况。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 2012年 10月 31日、11月 29日、12月 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9,000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 4月 2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3年 11月 27日至 11月 2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19,000万元,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 7月 2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587.92万元,其中承诺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42,899.10万元,超募资金 156,688.82万元。截至 2014 6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741.12万元,超募资金 137,510.17 万元,剩余 44,381.18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 22.24%。尚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是:承诺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尚未 投入,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尚在逐步投入;已经决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 资金未完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剩余超募资金(包括资金利息)公司已做出 合理安排,后续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安排陆续投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情况详见附件 2。 2、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所基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绿色 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两年,2012年底基本建成,2013年开始投产, 前两年为投产期,预计项目建成投产第一年产能为设计达产期的 55%,投产第 二年产能为设计达产期的 75%。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实际产能利用率为 11.94%,低于预计进度,主要原因是项目建成后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审 慎调整了经营策略。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深圳广田 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 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议案》, 项目追加投资后发展定位由原来单纯加工基地提升为整个公司销售与运营管理 信息中心、生产及精细加工基地、安装及技术服务支持基地、人才及技术培训基 地及全面展示及示范基地;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 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取消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 项目,至此投资额调整后预计该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6.67%,投资利润率为 11.11%,据此测算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累计承诺效益为 6,692.00万元。考 虑到项目定位的提升产生的费用无法合理分配,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累计实 现销售毛利为 367.41万元,其中 2013年销售毛利-643.84万元、2014年销售 毛利 1,011.25万元。 (3)实际效益与测算承诺效益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如上面( 1)所述, 该项目产能利用率低于预计进度,公司目前销售规模偏小,而由于前期投资额较 大,新投产生产线达到稳定生产需要一个过程,在形成规模生产之前,单位产品 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由此导致目前产品毛利率偏低。根据公司确定的经营策略, 7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该项目直接经营主体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确定并拓展高端目标市场, 2014年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 32%,产品毛利率由上年负数转变为 16.28%。 四、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前次发行募集资金时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 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一致,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 案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 露义务。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8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9,587.9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8,251.2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68,251.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2010年13,998.55 2011年52,511.09 2012年 32,319.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3年23,189.92 2014年46,231.7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实际投资金额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使用状态日期 额 1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 28,228.00 28,228.00 28,228.00 28,228.00 28,228.00 28,228.00 - 2012年12月31日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补 充资金缺口并向深圳广田高科新 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补 充资金缺口并向深圳广田高科新 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注5 11,565.00 8,936.46 11,565.00 8,936.46 -2,628.54 小计28,228.00 39,793.00 37,164.46 28,228.00 39,793.00 37,164.46 -2,628.54 2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7,752.00 7,752.00 7,752.00 7,752.00 --7,752.00 3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6,919.10 6,919.10 2,513.12 6,919.10 6,919.10 2,513.12 -4,405.9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计 42,899.10 42,899.10 30,741.12 42,899.10 42,899.10 30,741.12 -12,157.98 4归还银行贷款归还银行贷款注1 8,500.00 8,500.00 8,500.00 8,500.00 -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注2 85,861.21 75,324.71 85,861.21 75,324.71 -10,536.50 6 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 缺口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 缺口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注3 6,013.61 -6,013.61 --6,013.61 7 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60%股权收购 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60%股权收购 注4 4,896.00 4,896.00 4,896.00 4,896.00 - 8 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收购 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收购 注6 8,310.00 8,310.00 8,310.00 8,310.00 - 9 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设立 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设立 注7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10 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投 资设立 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投 资设立 注8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 11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 公司51%股权收购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 公司51%股权收购 注9 3,063.00 3,063.00 3,063.00 3,063.00 - 12 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 股权收购 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 股权收购 注10 15,480.00 15,480.00 15,480.00 15,480.00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小计 156,688.82 137,510.17 -156,688.82 137,510.17 -19,178.65 合计42,899.10 199,587.92 168,251.29 42,899.10 199,587.92 168,251.29 -31,336.63 9 注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5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注2(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 2010年12月29日、 2011年1月30日、 2011年4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5,000.00万元 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2)、2011年6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 2011年6月30日、 2011年10月28日、2011年12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3)、2014年10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0,861.2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4年12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 资金共计人民币30,324.71万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有10,536.50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注3、2011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013.61万元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用于购置广州分公司办 公用房。公司已于 2011年6月30前向交易对手广州合银广场发展有限公司预付了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6,432.1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部分 5,413.61万元)。由于交易对手未能如期交房,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手友好协 商,公司取消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由对方退回公司已预付的购房款及相应资金成本。2014年12月30日交易对手已将该项目预付款5,413.61万元及相应资金成本477.95万元返回募集资金账户。 注4、201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896万元收购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60%股权 。公司分别于 2012年4月28日、 5月14日、 5月30日、 6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4,896.00万元支付大海川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款。 2012年5月21日,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更名为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5、2012年5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565万元补充募投项目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 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注6、2012年9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 公司分别于 2012年10月22日、 11月20日、 12月1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8310万元支付股权转让款。 2012年11月10日,方特装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7、2013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 2013年11月15日从募集 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0,000万元用以作为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款, 2013年11月21日,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 称为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8、201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万元设立软装公司。公司于 2013年12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 出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设立软装公司款。2014年1月16日,软装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为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 注9、2013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63万元收购深圳市东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 公司 51%股权。公司于 2014年1月17日、 21日、 3月17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超募资金 200万元、 718.9万元和 2,144.1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 2014年2月19日,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10、2014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480万元支付受让陆宁持有的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首期转让 款。公司于 2014年5月27日、 6月27日、 7月1日、 7月9日、 12月9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超募资金 4,644万元、 2,740万元、 5,000万元、 3,000万元和 96万元用于支付股权首期转让款。 2014年6月11日南京柏 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由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2014年 12月31日累 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 用率 目累计产能利承诺效益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1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 11.94%(注1)预计投资利润率11.11% -1,904.48 -1,031.04 -2,935.52 否(详见报告 中原因说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补充资金缺口并向深 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2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不适用(注2) 3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不适用(注3) 4归还银行贷款注4不适用(注4)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5不适用(注5) 6 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广州分公 司办公用房 不适用(注6) 7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 自2012年3月31日至 2014 年12月31日之间经审计所 确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 币6,000万元(注7) 1,310.45 584.82 1,895.27否(注7) 8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 自股权交割日( 2012年 11月1日)至 2015年12月 31日之间经审计所确认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合计不低于 10,500万元 (注8) 0.30 1,532.35 1,532.65不适用(注8) 9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注9 104.75 104.75不适用(注9) 10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注10 -304.59 -304.59不适用(注10) 11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注11 22.97 22.97不适用(注11) 12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收购 自股权交割日所在的当季 度第 1个自然日开始的 36 个月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 于11,270万元(注12) 791.57 791.57不适用(注12) 11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累计销售收入与预计销售收入之比。 注2: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由于尚未投入,故不适用计算效益。 注3: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由于该部分资金用于营销网络,其经济效益体现在总体效益之中,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注4: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未单独承诺效益,但每年直接减少财务费用459万元。 注5: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注2: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由于尚未投入,故不适用计算效益。 注3: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由于该部分资金用于营销网络,其经济效益体现在总体效益之中,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注4: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未单独承诺效益,但每年直接减少财务费用459万元。 注5: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注6:超募项目“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由于该项目为办公用房,无法单独计算效益,同时该项目已被取消,资金已于2014年12月30日收 回。 注7:超募项目 “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60%股权收购 ”按照股权收购协议中业绩承诺期截止日为 2014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内成都华南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指标,经与四川大 海川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玉章协商达成如下补偿方案:( 1)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玉章补偿公司 3,600万元;( 2)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的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股权按 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玉章有权从公司或 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回购20%股权)。 注8:超募项目“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按照股权收购协议中业绩承诺披露承诺效益,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未到期。 注9:超募项目“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未单独承诺效益。 注10:超募项目“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未单独承诺效益。 注11:超募项目“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未单独承诺效益,本表披露其自收购以来效益情况。 注12:超募项目“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收购”按照股权收购协议中业绩承诺披露承诺效益,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未到期。 1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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