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亿纬锂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5-022 红色综艺体公司吊称[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15年4月21 日在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6号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零号会议室采用现 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的董事有刘金成、刘建华、李春歌,通 讯出席的董事有艾新平、詹启军。董事韩纪云因工作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建 华代为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世超因工作出差无法出席会议, 委托独立董事李春歌代为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 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现场参加董事3名,通讯参加董事2名,委托出 席董事2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04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3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2014年任职的独立董事张世超先生、李春歌女士、詹启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 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 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刘金成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14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4 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14年度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48120036 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 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更加明确与合理的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投资者的回 报,具体的分配方案如下: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235,940.5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870,824.80元后,加上上年结存未 分配利润365,540,048.24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434,905,164.03元;公司年末资 本公积余额77,214,253.62元。 经讨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8,281,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914,065.00元(含税)。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 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3年-2015年)》的相关规定,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 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公司对外 担保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亦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48120005号《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认为公司2014年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4年度对公司 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同时,该所为本公 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 规定》的文件要求,建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 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3 亿元整。明细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5、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西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000万元。 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目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 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 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金成先生全权代 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抵押、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 在 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2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 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公 司编制了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 4812000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 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至17:00召开关于2014年 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 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互动交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 年5 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 路36号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零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14 年4月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 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方案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201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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