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宏达高科: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5年04月24日 00:06:02 中财网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
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高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宏达高科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宏达高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42.3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80
元,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0.4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10,000.00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287,189,990.40元,于2013年3月5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3〕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253.6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6.52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151.90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20.8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405.5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7.40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金额为17,2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0.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宏达高科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保荐
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宁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
个活期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1204086519201066656

2,324,628.37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33001636161053002991

1,944,820.81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33001636161049002991*000*8

1,500,000.00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7331410182100091063

2,282,136.55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7331410184000263028

3,043,053.37

定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

19350501040024211

913,815.71

活期存款

合 计



12,008,454.81





三、2014年度宏达高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719.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51.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95.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05.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9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28%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超声诊断设备产业
化升级项目



10,261.33

6,766.33

277.41

2,210.54

32.67

2015年12月







2. 超声治疗设备产
业化项目(一期)



3,159.42

3,159.42

87.77

191.08

6.05

2015年4月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655.21

13,150.21

6,259.07

6,958.20

52.91

2016年6月



不适用



4.销售中心建设项目



5,376.85

5,376.85

527.65

2,045.73

38.05

2016年4月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28,452.81

28,452.81

7,151.90

11,405.55

40.09









合 计



28,452.81

28,452.81

7,151.90

11,405.55

40.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超声诊断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因彩超研发取得突破,为使产业化技术得到充分验证,保证升级质量,因此项目需
要延期。





2.超声治疗设备产业化项目(一期):因在项目实施后,市场销售准备期比原计划加长,根据以销定产,逐渐扩大产
业化规模的原则,因此项目需要延期。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由租赁房产建设调整为购买房产建设,综合考虑房屋过户,内部设计,装修,设施配套
及新增人员招聘等因素的影响,因此项目需要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并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
划在深圳市南山区租赁房产变更为在该区购置房产供研发中心办公,增加房产购置和装修费投资6,100.00万元,同
时减少本项目其他投资2.605.00万及超声诊断项目投资3,495.00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3年3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733,797.17元,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3〕2262
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33,797.17元置换已发生的用
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购买的17,2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公司本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汇利丰”2014年第6634期对公定制人
民币理财产品14,0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60%-4.30%,期限为2014年11月27日至2015年1月6日。


2.公司本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汇利丰”2014年第6440期对公定制人
民币理财产品3,2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60%-4.30%,期限为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2月2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宏达高科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宏达高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达高科公司募集资金201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银行对账单和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宏达高
科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达高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规定,募集资金已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立专户存储或以定期存款方式
存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依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募
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宏达高科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颖______________







韩正奎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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