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商50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201 5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五 年 四 月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 募 说 明 书 【重要提示】 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2年 2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 】24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 月6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 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 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 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3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4年12月30日(财务数据经过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 ................................ ................................ ....... 5 二、释 义 ................................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4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 ................................ ................................ ..................... 45 七、基金的募集 ................................ ................................ ................................ ............................. 49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9 九、基金份额的交易 ................................ ................................ ................................ ..................... 49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51 十一、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 ................................ ......... 63 十二、基金的投资 ................................ ................................ ................................ ......................... 64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 ......................... 7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78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2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3 十七、基金份额折算 ................................ ................................ ................................ ..................... 85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92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92 二十、风险揭示 ................................ ................................ ................................ ............................. 9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3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05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4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39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39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其他有 关规定及《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本基金合同 ” 或 “ 基金合同 ”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 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 任何 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交易所、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上市交易公告书》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商中证 500A 类份额和华 商中证 500B 类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华商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 )上市交易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 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 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 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标的指数 中证 500 指数 华商中证 500 份额 本基金 在分级运作期内 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 / 申购的华商中 证 500 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华商中证 500 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华商中证 500 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华商中证 500A 类 本基金份额在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华商 中证 500A 类基金份额 华商中证 500B 类 本基金份额在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华商中 证 500B 类基金份额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 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 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 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分级运作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分级运作期到期日的期间 分级运作期到期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三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到下一个工作日 日 / 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 T 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 内或场外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华商中证 500 份额或华商中证 5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份额的行为 赎回 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投资者 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 内或场外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华商中证 500 份额或华商中证 5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本基金份额在分 级运作期内指华商中证 500 份额、中证 500A 份额、中证 500B 份额 各自基金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场外 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 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 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上市交易 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华商 中证 500A 类份额、华商中证 500B 类份额或华商中证 5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 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系统内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 (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 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 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自动分离 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 10 份华商中证 500 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 4 : 6 比例自动转换为 4 份华商中证 500A 类份额和 6 份华商中证 500B 类 份额的行为 配对转换 指本基金的华商中证 500 份额与华商中证 500A 类份额、华商中证 500B 类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 并 分拆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 有的每 10 份华商中证 5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4 份华商中证 500A 类份额与 6 份华商中证 500B 类份额的行为 合并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 有的每 4 份华商中证 500A 类份额与 6 份华商中证 500B 类份额申请 转换成 10 份华商中证 5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 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户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 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期间 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 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 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华商中证 500A 类份额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本基金为每份华商中证 500A 类份额在基金存续的会计年度内优先获 得分配的收益率 , 华商中证 500A 类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 行人民币三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2% ,其中,华商中证 500A 约定收益 率计算中使用的三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根据本基金首次募集前 刊登招募说明书的前 15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 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年期人 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按照四舍五入的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 华商中证 500A 类份 额约定日应得收益 依据华商中证 500A 类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 华商中证 500B 类份 额约定日应得收益 基金净收益扣除中证 500A 约定收益之后的剩余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 百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4.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5. 设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20 日 6. 注册资本:壹亿元 7. 电 话: 010 - 58573600 传真: 010 - 58573520 8. 联系人:周亚红 9.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华龙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46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4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20 % 10.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8573300 400 - 700 - 8880 (免长途费) 11. 管理基金情况:目前管理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 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 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未 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商稳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李晓安:董事长。男,清华大学 EMBA 。现任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历 任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天水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 郭怀保:副董事长。男,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 经理、执行董事、党组成员,川财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永诚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曾就职于新疆奎屯河水电站、伊犁电力局、伊犁二电厂;历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俊芳:董事。男,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现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纪委书记、董事;曾就职于山东省广饶县第六中学、济南钢铁总厂职工大学、济南钢铁总厂; 历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办、公司办主任,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韩鹏:董事。男,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就职于甘肃经济管 理干部学 院、兰州信托上海武昌路营业部、闽发证券公司,历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 徐国兴:董事。男,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就职于招商银 行兰州分行、甘肃省国税局、中国化工集团,历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投资部总经理、投 资副总监。 刘晖:董事。男,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 成员;曾就职于黑龙江省火电第二工程公司,历任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宣传副部长、办公室 副主任、党总支书记;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任金融产业部经理;黑 龙江龙电典当公司,任 总经理;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王锋:董事。男,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就职于首钢设计 总院、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历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 曲飞:独立董事。男,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亿路特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 事长,北京亿阳汇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亿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曾就职于江苏盐城悦达集团、亿阳集团经贸公司 ;亿阳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总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裁。 马光远: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中视旭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高级战 略顾问,中央电视台财经评论员。曾就职于浙江省嘉兴市乡镇企业局、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 心、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方国春:独立董事。男,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 务总监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任副处长;中国光大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中澳项目办公室,任副主任;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任项目中心经理;历任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 任、职工监事。 戚向东:独立董事。男,本科学历,研究员、高级会计师。现已退休,曾就职于河北省宣化 钢铁公司,任管理干部;河北省冶金工业厅,任经济研究室主任;冶金工业部经济调节司,任副 司长;国家冶金局体改法规司,任副司长;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任常务副秘书长;冶金经济发展 研究中心,任党委书记。 2. 监事会成员 苏金奎:监事。男,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就职于金 昌市农业银行、化工部化工机 械研究院、上海恒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华龙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职员、计划财务部会计、副总经理、总经理。 李亦军:监事。女,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机构与风 险管理部部门经理;曾就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后并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中瑞华恒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门经理,华电集团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部门经理。 徐亮天:监事。男,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历 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物价科科员、成本科科 员、科长、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 3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锋:董事、总经理。男,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首钢设计总院、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历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资总 监、副总经理。 周亚红:督察长。女,经济学博士。 2011 年 7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云南财经 大学金融系副教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TA 主管、产品设计师、渠道主管、市场部副 总经理,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陆涛:副总经理。男, 2006 年 5 月加入华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运营保障部总经理、公 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曾任裕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管理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系统管理员。 田明圣: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 2007 年 7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发 展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策 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就职于 中石油 财务公司从 事金融与会计研究工作、华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从事产品设计和研究工作、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 从事研究工作。 梁永强: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 2004 年 7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公司成立 后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未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公司投 资银行部,担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4 . 基金经理 费鹏先生:男,房地产金融博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 03 年 11 月至 2004 年 8 月, 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经理; 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3 月,就职于美国 W&L Asset Management, Inc ,任资本市场策略部分析师; 2009 年 5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任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2011 年 8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起至 2013 年 8 月 5 日担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3 年 4 月 9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5 日 起至 今担任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10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 路阳先生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4 年 6 月 10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田明圣先生 2012 年 9 月 6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王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 田明圣: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总监、兼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华商领先企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价值 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梁永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未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 ; 梁伟泓: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王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交易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 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 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 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财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 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资 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证券法》 )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 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将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 (8)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9)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 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 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 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协助、接受委 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 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 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1 .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 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 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①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控制文化、公司 治理 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 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积极执行,牢固 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 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和业务环节。 ③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 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 建立决 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 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⑤ 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 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 的专业能力。 2) 风险评估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可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 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 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① 第一层次风险控制 在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规章制度、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固有资金投资 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的分析检查,对各种风险预测报告进行审议,提出相应的意见和 建议。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工作。 ② 第二层次风险控制 第二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经营层层面的风险控制,具体为在风险管理小组、投资决策委员 会和监察稽核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风险 管理小组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评估,全面、 及时、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基金资产的投资策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 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③ 第三层次风险控制 第三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 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 施,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 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业务控制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 核制度等。 ②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员工行 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销售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5) 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 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 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 最终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 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 蒋松云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7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 三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 “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 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 理模 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 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 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 国内率先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 至 2014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07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 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 5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 四 )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1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 2 )按照规定开设基金 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 3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 4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 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 6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 7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0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 运作; ( 11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 五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 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 “ 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 ”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 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 为重要工作来做。继 2005 、 2007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年六次顺利通 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 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 2013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 部第七次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 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 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 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 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 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 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 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 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 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 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 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 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 内控优先 ” 的原 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 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 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 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 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 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 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 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 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 “ 自 控防线 ” 、 “ 互控防线 ” 、 “ 监控防线 ”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 以人为本 ”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 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 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 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 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 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 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 随机演练 ” 。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 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 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 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 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 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 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 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 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 个系统、 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 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 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 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场外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直销中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10 - 58573768 传真: 010 - 58573737 网址: www.hsfund.com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 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蒋松云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联系人:滕涛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 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109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电话: 010 - 58560666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 010 - 6622 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服电话: 95528 网站: www.spdb.com.cn (9)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服电话:浙江省内 96699 ,上海地区 962699 公司网址: www.wzbank.com.cn (10)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 339 号商行科技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农惠臣 电话: 0991 - 8824667 联系人:何佳 客服电话: 96518 网址: www.uccb.com.cn (1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6775335 传真:025-86775376 联系人:刘晔 服务热线: 400 - 88 - 96400 网址: www.njcb.com.cn (12) 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 - 4890208 传真: 0931 - 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热线: 400 - 689 - 8888 、 0931 - 96668 网址: www.hlzqgs.com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劵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劵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 133952 联系人: 周杨 客服热线: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 0571 - 87901963 传真: 0571 - 87901955 联系人:胡岩 客服热线: 4006 - 967777 网址: www.stocke.com.cn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 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 4008888788 、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 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1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联系人:钱达琛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 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 400 - 8888 - 001 网址: www.htsec.com (1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 400 - 666 - 1618 , 95573 网址: www.i618.com.cn (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 - 66568450 传真: 010 - 66568990 联系人: 宋明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1)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 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A 座 21 层( 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A 座 21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uzc@zxwt.com.cn (23)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电话: 0571 - 85776114 传真 : 0571 - 86078823 联系人:李珊 公司网站: 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571 - 95548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