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孚实业: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346,634,208.94元,加上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2,666,051.61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89,300,260.55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14年度公司利 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三)利润分配 条件和比例”相关规定: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 投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 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盈利情 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 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 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014年度,受铝价持续低迷及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采取 提高管理水平、对内挖潜、对外争取等措施,使公司经营业绩扭亏为盈。目前公 司正处在转型升级阶段,从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来看,经营压力依然严峻,综合 考虑目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 公司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转型升 级,健康持续运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 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 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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