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厦工股份: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
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 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18号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厦工股份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厦工股份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厦工 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厦工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厦工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五年 四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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