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青岛金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24日 20:10:28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
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青岛金


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
实现净利润为57,183,004.74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4年度
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18,300.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30,358,705.25元,扣除2014年分配的利润19,314,997.18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508,412.34元。


鉴于公司2014年分别投资了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栋方
日化有限公司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投资协议,公司
2015年需支付广州栋方日化有限公司第二期投资款2019.231万元,支
付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股东第二至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约8340万元,
根据2015年公司资金安排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201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
费用为45万元。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
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函件,承担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业团队拟整体加入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议案
内容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就
公司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财务审计工作要
求,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
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5年向工商银行
青岛市山东路支行、农业银行青岛市北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支行、进
出口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光大银行青岛分行、民生
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招商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
河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为14.67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


者查阅。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
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将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
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
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
报规划》。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进行
了调整,现根据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对外投资制度相关条款,修改详情见
附件。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将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
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索
斌、姜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4年度在化妆品领域拓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结
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勤
勉尽责,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并
经征集全体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决定参考行业及地区市场薪资水平等因
素,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2014年起进行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姓名

职务

调整前

调整后

陈索斌

董事长

18

42

唐风杰

董事、总经理

15

35

杜心强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

30

孙健

独立董事

5

5

陈波

独立董事

5

5

王荭

独立董事

5

5




王德勋

监事

6.84

11

王传磊

职工监事

6.88

6.99

董杰

财务总监

15

30

赵丽丽

副总经理

9.6

11

徐耀东

副总经理

9.6

1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述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关于对外投资制度修改情况。


修改前

修改后

五、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主要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权限做出。

具体投资的批准权限划分如下:

1、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交易(公司受赠现
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
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
易涉及的定义、计算和认定方法依照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25%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在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500万元人民币。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
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五、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主要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权限做出。

具体投资的批准权限划分如下:

1、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交易(公司受赠现
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
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
易涉及的定义、计算和认定方法依照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在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500万元人民币。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
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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