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洋股份: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目 录 报告正文……………………………………………………………… 1-2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5】G14042590022号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股份”)截 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南洋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 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南洋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洋股份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洋股份201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文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辛 瑛 中国 广州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65号”《关于核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8,63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4.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7,425,400.00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0,088,63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336,77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9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0】第09005220020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并由公 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该项目投资总额为597,459,700.00 元, 流动资金180,000,000.00元由公司自筹解决,其余417,459,700.00元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 筹集。若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总计405,855,863.05元,含募集资金净额 397,336,770.00元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519,093.05 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计划以397,336,770.00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 限公司进行项目的建设。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9,831,042.58元(其 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6,873,258.41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342,957,784.17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024,820.47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07年4月29日经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依照下列程序申请和审批:(1) 具体使用部门填写审批表;(2)财务总监签署意见;(3)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4)财 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 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于2010年为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交通银行汕头国新支行账号为 445006110018010141058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北支行账号为2109014210000397的 专用账户。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汕头国新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北支行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024,820.47元,存放于南洋电缆(天 津)有限公司的下列银行账户中: 项目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 银行存款 交通银行汕头 国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445006110018010141058 - 交通银行汕头 国新支行 募集资金定期 存款户 445006110608510013464 - 中国民生银行 天津河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2109014210000397 6,024,820.47 合 计 6,024,820.47 公司上述存款不存在质押担保。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733.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4.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983.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船用及变 频节能特种电缆 项目 否 39,733.68 39,733.68 814.05 39,983.10 100.63% 2012年9月 34.49 否 否 合计 39,733.68 39,733.68 814.05 39,983.10 34.4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无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本年度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一致。公司新能源、船用及 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于2012年9月完工投产,开拓市场和产能充分发挥需要一定过程,目前销售实 现的利润水平尚未达到以全面达产后产量为基础预计的年平均收益水平(即“承诺收益”),但随着 市场开拓和产能的逐步释放,项目实现效益也将相应增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0年8月25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变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用地由“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变更至“东九道与中环东路交口”地块。本次项目用地变更未改变项目用 地的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期限以及项目的实施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代为支付项目建设款,截至2010年10月25日,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已实际投 入资金63,559,481.2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广会所专字【2010】第09005220031号),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臵换该公司预先投入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63,559,481.22元。 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11月通过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以10,000万元闲臵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5.17%,使用期限自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已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1年5月通过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以10,000万元闲臵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5.17%,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已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1年11月通过的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以10,000万元闲臵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5.17%,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五个月。公司已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50,139,923.08元,加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6,733,335.33元,公司募集资金节余共计56,873,258.41元。经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节余情况的鉴证报告》(广会所专字【2012】第11006420062号),及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同 意,将募集资金节余56,873,258.41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违规情形。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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