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工银纯债:第三次分红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18:17:07 中财网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场内简称:工银
纯债)

基金主代码

1648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年4月1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1.10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424,917,517.3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82,425,765.5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8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三次分红,2015年度
的第一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年基金收
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三次分红,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4月17
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8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年4月30日

除息日

(场内)2015年5月4日

(场外)2015年4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年5月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5月4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4月30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
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自主选择,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红利。


3、因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为第一个封闭期,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
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
付至投资者账户。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
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
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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