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双鹭药业: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18:18:0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双鹭药业

股票代码

00203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淑洁

朱凯

电话

010-88627635

010-88627635

传真

010-88795883

010-88795883

电子信箱

lsj@slpharm.com.cn

zhukai@slpharm.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年

2013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年

营业收入(元)

1,242,951,524.04

1,161,778,748.54

6.99%

1,007,017,78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95,083,054.88

577,397,433.39

20.38%

481,011,146.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637,737,861.41

546,895,520.35

16.61%

467,358,910.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5,004,184.35

347,413,924.13

33.85%

398,595,751.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2

1.26

20.63%

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2

1.26

20.63%

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38%

25.16%

-0.78%

26.16%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2年末

总资产(元)

3,319,068,755.09

2,712,098,957.85

22.38%

2,216,701,65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147,943,729.40

2,565,664,376.30

22.70%

2,040,118,375.46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76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015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徐明波

境内自然人

22.54%

102,974,003

77,230,502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1.07%

96,275,329

96,275,329

质押

41,040,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赢
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64%

7,500,098

7,500,098





汪滨

境内自然人

1.27%

5,803,000

5,803,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赢
8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23%

5,600,000

5,600,00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分红-个人分红

其他

0.65%

2,966,223

2,966,223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0.58%

2,630,324

2,630,3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0.57%

2,596,437

2,596,437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2
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

其他

0.45%

2,048,519

2,048,5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
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3%

1,949,671

1,949,67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徐明波先生、第二大股东为新乡白
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两大股东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
八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前十大股东中,汪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5,475,7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327,300股,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03,000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4年经营与回顾

按照董事会2014年度规划,完善生产质量体系建设,昌平、八大处基地所有生产车间均完成新版GMP认证和部分品种
的转移调整,初步完成整个生产质量体系的优化升级。继续加大技术中心平台建设和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和优势产品的储备,
公司围绕大病种和老年病用药积极布局,产品线及优势产品储备得到极大的丰富。同时公司积极整合营销队伍、积极与国内
外优秀的营销团队、公司开展合作,使我公司营销管理迈上新台阶。


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平台建设,“泰思胶囊Ⅲ期临床研
究”、“来那度胺等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偶联药物及小分子化合物医药服务平台应用”等多项课题分别获得国家科技部、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海淀园管委会等资助。我公司董事长徐明波博士被评为推动北京创造的“第三届首都科技盛典
科技人物”,我公司顺利通过G20一期工程考核,被评为优秀企业并入选二期G20企业名单,公司主要产品复合辅酶被评为
G20工程突出贡献大品种。公司技术中心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评定为中关村生物产业创新基地(中关科城),公司同时被列入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北京市知识产权活动示范企业。公司继续平稳推进公司境内外子公司的建设进程,继续加强员工素
质教育和内部制度建设,2014年公司在行业不确定性增加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业绩的平稳增长,加大了新药的储备,为未来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4年公司继续加强技术中心的全面建设,加大新药研发力度,加快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战略,在构建完整的
知识产权走出去、引进来及网络建设方面成果突出。公司及关联公司全年申请了20余项专利并有多项专利获国内外授权。以
母公司技术中心为主体的生物药与卡文迪许为中心的化学药研发共同发力,提升了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盈利能力,建立了血
液病、抗感染及肝病、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治疗领域丰富的有突出竞争优势产品储备。2014年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
子凝胶外用凝胶剂获得生产许可,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注射液(补充)获得临床批件,来那度胺胶囊、丙酸倍
氯米松气雾剂、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等5个品种申报生产,泊马度胺、瑞格非尼、达格列净、卡格列净、阿派沙班、替诺
福韦等10个品种申报临床研究。公司继续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建设,有4人获得中关村核心区“海英人才”证书。作为G20工
程龙头培育企业,公司“来那度胺等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北京市科委682万元资助,作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
区产业技术联盟应用示范项目,公司“偶联药物及小分子化合物库医药服务平台应用”获中关村管委会300万元资助,“多价宫
颈癌疫苗配套”在获得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又获得北京市科委全市成果转化统筹资金115万资助,“抗老年痴呆中药5类新药泰思
胶囊的研制及产业化”获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100万元资助。“抗老年痴呆中药5类新药泰思胶囊的研制
及产业化”获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立项。公司加大技术中心人才建设、继续快速推进在研项目的研发
和产业化进程,产品储备进一步丰富。公司还积极通过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参与产业联盟等方式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
进一步提高了技术中心综合实力。加拿大公司在合同研发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在埃博拉等多种疫苗的研发上获得可观的政府
和国际组织定单,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SV23)项目进入临床研究。依托美国知名院校和科学家,公司在糖尿病和心血
管原创治疗药物领域获得先机,合作开发的新型抗糖尿病化合物(GLP-1类似物)目前已进入临床前安全性评价阶段,预计
2016年上半年在国内外申报临床研究。合作开发的噻吩吡啶二硫耦合物混合物无需肝脏P450s的酶解,更适合亚洲人群,各
方面均凸显其优势,竞争力强大,是一个极具潜力的重磅品种。


2014年公司八大处与昌平基地主要生产车间全部完成新版GMP改造,大兴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如期完成封顶,二期工程
已封项。公司继续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员工素质培养,提升了公司执行GMP整体水平,使公司在完成新版GMP
认证和产业升级的同时人员素质同步提升。


2014年公司积极整合内部营销体系,大幅扩张营销队伍和营销人员,改革营销模式和架构,在医保招标存在诸多不确定
和政策调整的不利影响下,公司对原有优势产品继续深挖潜力,密集织网,积极吸收有实力的经营商和营销骨干,确保了全
年销售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公司加强了数据分析,细分市场,加大对新产品和重要产品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员工敬
业意识和对外沟通技巧和效率,大幅提高公司品牌认知度和市场机会的把握。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市场推广和营销人员


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变革营销体制和政策,继续加强与国内外具有医学营销先进理念的团队和企业的
合作,加大营销人员的吸引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提升公司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和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奖惩机制、岗位竞聘、业绩考核、薪酬福利、人才评估等体系,进一步
加强对中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内部加大对后备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推进技术和技能性人才培养计划及激励措施,有
力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公司继续加强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时认真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继续实施定期向弱势
群体患者免费赠送治疗药物和大型公共突发事故捐助救治药品的慈善行动,坚持善待社会投资者,努力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
社会形象,连续以良好业绩回报股东,公司形象和双鹭品牌均得到广大投资者的认可和有力提升。


2014年公司基本完成产业升级、整合营销体系、内外兼收丰富产品储备,打下良好基础和积蓄能量的一年,尽管面对发
展中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仍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公司的经营目标,
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属药品生产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产片剂、重组产品、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胶囊剂、颗粒剂、原料
药(鲑降钙素、司他夫定、奥曲肽、三磷酸胞苷二钠、萘哌地尔)等。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医药行业

1,206,951,355.42

369,608,938.32

69.38%

5.18%

-0.97%

1.90%

分产品

生物、生化药

1,012,777,867.92

325,731,141.04

67.84%

3.24%

-2.47%

1.88%

化学药

158,422,119.78

37,403,015.76

76.39%

20.44%

10.08%

2.22%

其他

35,751,367.72

6,474,781.52

81.89%

2.16%

22.62%

-3.02%

分地区

东北

45,743,504.50

9,168,921.07

79.96%

27.95%

38.09%

-1.47%

华北

122,526,140.43

43,645,498.52

64.38%

11.46%

4.13%

2.51%

华东

53,382,015.88

14,393,177.69

73.04%

16.40%

14.35%

0.49%

中南

111,748,207.74

30,130,218.65

73.04%

13.74%

10.96%

0.68%

西南

28,332,455.97

7,639,165.86

73.04%

19.63%

16.63%

0.70%

西北

48,363,467.38

13,040,046.69

73.04%

33.90%

41.72%

-1.49%

总经销(不分区
域及出口业务)

796,855,563.52

251,591,909.84

68.43%

-0.14%

-6.53%

2.16%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
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要求公司依照上述准则的规定执行。2015年0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的变更。采用这些具体准则对公司已公告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明波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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