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游族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 较强,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上海游 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 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 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杨鹏慧、刘志云、吴育辉 2015 年 4 月 2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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