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宇顺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20:21:07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2015年度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此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
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在2015年对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视科技”)和全资子公司长沙
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显示”)在各银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其中为雅视科技
提供不超过6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为长沙显示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
保)。上述额度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担保额度
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事宜。


拟担保明细如下:

被担保方

银行名称

金额(万元)

雅视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超过25,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不超过6,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超过20,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不超过5,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

不超过10,000

长沙显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不超过10,000

合计

不超过76,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朗工业区A区10栋三楼

法定代表人:林萌

成立日期:2004年8月5日

经营范围:通讯液晶显示器的生产(凭深南环批【2010】51999号经营)及
销售;触摸屏的销售;通讯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与
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触摸屏、通讯液晶显示器的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普通
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5月16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雅视科技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雅视科技资产总额1,324,984,112.83元,负债总额
881,525,339.93元,净资产443,458,772.90元,营业收入1,522,783,960.69元,
利润总额91,212,652.29元,净利润73,703,643.59元。


2、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519号

法定代表人:魏连速

注册时间:2007年7月6日

经营范围:液晶显示器(不含国家限制项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
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脑、通信产品(不含卫星
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自有房屋和电子元器件制造设备的租赁。(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长沙显示注册资本36,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沙显示资产总额1,034,547,353.17元,负债总额
730,320,625.49元,净资产304,226,727.68元,营业收入862,557,281.42元,利
润总额-54,595,675.00元,净利润-46,974,379.5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


予的担保额度76,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
保)为人民币205,755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8%;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0,89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
净资产的83.87%。连同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累计对外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281,755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7.7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担保,也无逾期对外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充分利用银行信
用,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该担保事
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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