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鲁丰环保: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47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5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33.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3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647.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59,702.95万元。截至2010年3月24日止,本公司首次发 行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入账。 2014年度,首发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97.10万元,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497.10 万元。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0,270.43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费金额),募集资金结余386.49元。2014年7月31日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结余386.49元转 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账号 37001837808050154614注销。 截至2014年12 月31日,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2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了76,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76,724,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979,661.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62,744,338.23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2]第3-0031号《验资报告》。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815.31万元,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 项目1,815.31万元。此外,公司截止本年度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 26,000.00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2012年度非公开募集的资金累计使用76,345.81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结余14.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 《管理制度》于2007年12月1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 经2010年4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3年1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修改《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其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博兴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于2010年4月20日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3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于2012年度已注 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于本期注销。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9,946.29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24.87 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0.69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270.43万元,账户余额386.49元, 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将结余的募集资金386.49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账号37001837808050154614注销。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东海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于2012年12月10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由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4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于2013年度 已注销。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76,274.43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6.50 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0.41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345.81万元,账户余额14.71万元, 存放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开立的 2个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账户性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213017061520 80,244.08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 15-734901040027395 66,860.90 活期 合计 147,104.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6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946.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7.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270.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年产5万 吨高精度 铝板带项 目 否 16,766.00 16,766.00 16,766.00 16,766.00 100.00 2010年11月 30日 -3,224.98 否 否 年产3万 吨铝箔项 目 否 16,570.00 16,570.00 16,570.00 497.10 16,744.10 174.10 101.05 2013年4月 30日 -6,498.32 否 否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33,336.00 33,336.00 33,336.00 497.10 33,510.10 174.10 -9,723.3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1、年产5万吨高精度板带项目年预计效益4,401.00万元,最近三年累计实际效益为97.73万元,其中2012年为1,894.71 万元,2013年为1,428.00万元,2014年为-3,224.98万元。2012年项目实现效益1,894.71万元,低于原预计效益,主要原因 系产品结构尚未达到预期,高附加值产品占比重较小所致。2013年度项目实现效益1,428.00万元,低于原预期效益,主要 原因系是受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等不利因素影响,实际效益低于预期。2014年度项目实现效益-3,224.98万元,低于原 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产品销量未达预期,毛利率水平下滑,实际效益低于预期。 2、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年预计效益5,983.00万元, 最近两年累计实际效益为-7,119.61万元,2013年项目于5月份投产, 本期实现效益-621.29万元 低于预计效益,原因系该项目于2013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设备因进行调试运行, 边调试边生产,故未能达到预期产量。2014年度项目实现效益-6,498.32万元,低于原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 形势导致销量未达预期,及产品结构调整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实际效益低于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 33,33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6,102.13万元。2010年5月20日,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16,102.1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人国信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及意见详见2010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了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6,102.13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0]第3-0132 号《关于山东鲁丰铝箔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4,900.00万元,根据201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1,534.41万元;根据201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年产5万吨 高精度铝板带项目节余金额为37.61万元、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剩余的超募资金金额为288.31万元,以上两项募集资金额 合计3,25.92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已经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将结余的募集资金386.49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账号37001837808050154614注销。 附件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6,274.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15.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345.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45万吨 高精度铝 板带项目 冷轧部分 一期工程 否 76,274.43 76,274.43 76,274.43 1,815.31 50,345.81 -25,928.62 66.01 2014年3月 31日 -3,146.26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76,274.43 76,274.43 76,274.43 1,815.31 50,345.81 -25,928.6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于2014年4月份投产,本期实现效益-3,146.26万元 低于预计效益,原因系受宏观经济形势及新投产影响,产量及效 益未到达预期水平。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 135,025.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 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44,705.49万元。2012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44,705.4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国信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及意见详见2012 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了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44,705.49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2]第 3-0140 号《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12月20日,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 26,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6月4日公司已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26,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6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相关财务费用,公司在按期 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拟使用 2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 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4年6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使用26,000.00万元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公司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已使用 2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活期存款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注:2015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 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资金比较紧张,本公司拟终止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将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其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经201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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