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奥维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1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16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3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4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修玉萍女士、王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 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5]1838号《审 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7,818,073.81元。截至2014年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5,376,623.14元。公司董事会拟以2014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356,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0.1元(含税),共计3,568,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 (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奥维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进行运作,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奥 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 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 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圆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 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两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方先生、孙金女士、李晔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钟田丽女士、王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 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 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 制的方式选举。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满意度,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全 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28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厦门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缩减部分业务,盘活资产,公司拟注销《厦门市智慧养 老服务中心》。相关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以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 科技开发区支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壹亿 伍仟万元整)。同时授权董事长杜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和需 要逐笔申请贷款,并在每次单笔贷款合同及其他办理贷款事项相关文件上签字确 认,授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如实际使用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金额超过上述额度, 须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2015年度内 有效。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方简历: 杜方,男,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邮电科学研究所,2007年4月被沈阳市总工会 授予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07年被中国软件协会系统与软件过程改进 分会聘任为专家委员会委员;曾获得2008、2009、2010年“沈阳市优秀工作者”, 2010年“沈阳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11、2012年“沈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1、2012年“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振兴奖”等荣誉。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 裁,辽宁省政协委员。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王崇梅和杜安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董事王崇梅 与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的长子,持有本公司9,050万股。 孙金简历: 孙金,女,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北弗吉尼亚 大学MBA。先后担任老师、沈阳冀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4年起就职 本公司,历任辽宁办事处副总经理、辽宁办事处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辽宁 办事处总经理,辽宁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直接或间接本公司股份。 李晔简历: 李晔,女,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3年就职于奥维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辽宁办事处行政助理,总公司行政部副经理,现任总公司后勤 服务部经理,工会主席。2013-2014年先后获得沈阳市总工会授予的“沈阳市先 进女职工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2015年获得“沈阳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称号。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 钟田丽简历: 钟田丽,女,生于1956年,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国 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副院长,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 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学术兼职为辽宁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沈阳市会计学会副会长 及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理事,在国内财务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 响;兼任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联 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 王君简历: 王君,男,中国国籍,197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自2009年起担任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沈阳分所所长至今,兼任辽 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阜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王君先生从事审计行业14年,具有较丰富的大型国企审 计、上市公司审计、企业投融资、资产重组经验。先后担任沈阳机床、惠天热电 等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管理合伙人,多家拟上市公司的项目管理合伙人,管理过 多家大中型国企的改制审计工作。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