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联股份: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22:22:57 中财网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或“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联股份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瑞信方正进行的核查工作

瑞信方正保荐代表人通过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北京
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出具的验资报告、鉴证
报告,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募集资金相关的三会文件以及其他中介机构
出具的相关文件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72号)核准,华联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式向9名投资者发行了250,568,2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60
元/股。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40号《验资报告》,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3,750,1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合计人民币
35,650,568.2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8,099,551.80元。


(二)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华联股份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制度。


华联股份2010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民族证券”),华联股份与民族证券分别同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交
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北京银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批准情况

2011年1月18日,华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华联股份以募
集资金9,790.0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011年1月18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京都天华专字
(2011)第0030号《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鉴证报告》。


民族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华联股份本次以2010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金额与预先
实际投入的自筹金额一致,并经京都天华专项审核,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华联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其在2010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民族证券同意华联股
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核查,华联股份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华联股份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四)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1、经2012年10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沈阳太原街项目”和发行费用节余合计
4,895.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895.77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民族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华联股份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民族证券对公
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经核查,华联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华联股份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2、经2014年12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的3,196.79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金额10%的,应当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瑞信方正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华联股份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
收入)低于募集资金金额的10%,公司本次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
经董事会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华联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华联股份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六)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49号)核准,华联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式向6名投资者发行了1,154,123,5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67
元/股。根据致同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110ZA0239号《验资报告》,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1,509,745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合计人民币
53,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009,745元。


(二)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华联股份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制度。


华联股份与瑞信方正分别同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批准情况

2014年3月3日,华联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华联股份以募
集资金278,909,890.7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
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致同对华联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于2014年2月28日出具了《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4)第110ZA0488
号)。


瑞信方正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华联股份本次以2013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于2013
年4 月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相关要求,公司置换金额与预先实际投入的自筹金额已经致同专项审核,
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华联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其在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瑞信方正同意华联股份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核查,华联股份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华联股份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四)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联股份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01090520500120102084551

募集资金专户

237,722,630.25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营业部

0110100102000019828

募集资金专户

360,675,401.18

合 计





598,398,031.43



(六)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华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部分用于收购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
拥有的合肥金寨路店物业资产和武汉中华路店物业资产(以下单独或合称“目标
物业”)。


2014年1月27日,华联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先由华联综超分别以
合肥金寨路店物业、武汉中华路店物业及部分现金(如需)出资设立两家全资子
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目标公司”),再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分别
收购华联综超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以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承诺的对上目标物业的装修改造资金以增资形式注入
目标公司,目标公司以该等资金继续对目标物业进行装修改造。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对应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以及公司购买合肥金寨路
店物业、武汉中华路店物业并进行装修改造后经营购物中心的实质。该事项已经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瑞信方正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华联股份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北京


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合肥金寨路店物业资产和武汉中华路店物业
资产并装修改造改为收购分别持有上述物业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并通过该
等子公司对上述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符合其内部管理的要求,不改变公司收购合
肥金寨路店物业资产和武汉中华路店物业资产并对其进行装修改造的实质。华联
股份已经就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与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华联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履行的法
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华联股份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瑞信方正同
意华联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经核查,华联股份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华联股份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2014年10月21日,华联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5,652万元、5,710万元、6,946万元(原分别拟用于对北京华联盘锦购物
中心、北京华联朔州购物中心及北京华联廊坊购物中心的装修改造项目),变更
用于对北京华联马鞍山金色新天地购物中心、北京华联海口会展中心、北京华联
回龙观购物中心、北京华联公益西桥购物中心、北京华联天通中苑购物中心等五
处租赁物业的装修改造。新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为19,177万元,将以拟用于原
装修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18,308万元投入,剩余869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的审批进度、资金需求和轻重缓急程度等实际情况,对
相应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如下: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10月21日,华联股份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
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014年11月7日,华联股份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瑞信方正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原募投项目与新募投项目均为租赁
项目装修改造。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影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旗下购物中
心装修改造的实质,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华联股份已经就上述募投项
目变更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华联股份董事
会已经就该事项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华联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决议后即可实施。华联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履行的法律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新募投项目的未来10年平均利润总额预计为7,142.71万,具有较好
的前景,华联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瑞
信方正同意华联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经核查,华联股份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华联股份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转让情况

内江购物中心项目系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公司《关于收购内
江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80.05%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分别经2013年4月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内江购物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175万元,实施
方式为公司以募集资金10,895万元收购内江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内江公司”或“目标公司”)80.0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通过增资方式投入本


次募集资金22,280万元。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江购物中心项目的
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盛京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经持有内江公司100%的股权并完成了增
资,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175.00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截至目
前,内江购物中心已经完工并于2014年7月开业。


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3家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将所持的全资子公司内江公司100%
的股权转让,受让方为新加坡PETRA 5 (CHINA) MALL PTE. LTD. LTD.(以下
简称“受让方”)。根据公司与受让方于2014年10月21日签署的《收购方PETRA
5(CHINA) MALL PTE. LTD.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江华联购物中
心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内江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948.14万美
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如下:(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公平、公正、公开,
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标的公司评估价值为确定依据,遵循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没
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实际经营。对部分商业物业的权益进行策略性的转让,是实
现投资物业资本循环利用的资本管理举措,其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优化公
司的财务结构,并使中小股东在短期内切实分享到物业增值带来的收益。(3)董
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没有关联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其所持的全资子
公司内江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PETRA 5 (CHINA) MALL PTE. LTD。


2014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内江
公司股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转让内江公司100%股权发表意见如下:“本次
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标的公司评估价值为确定依据,遵循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本
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优化公司
的财务结构;长远来看,这种业务模式一方面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另一方面也符合国际上商业物业运营管理的先进经验及行业趋势。本次股权转让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4年11月7日,华联股份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关于转让3家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瑞信方正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华联股份已经就上述募投项目转让
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华联股份董事会已经
就该事项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
批准后报国家商务部及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备案。华联股份本次募投项目转让履行
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内江公司的转让事项已完成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华联股份
此次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且华联股份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专项报告、致同的鉴证报告,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华联股
份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行为规范,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
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1: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1,809.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0.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105.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注)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收购万贸臵业60%
股权



59,200.00

59,200.00

59,200.00



59,200.00



100.00

2011年1月

1,378.52





合肥长江西路店建
设和改造项目



20,874.29

20,874.29

20,874.29



20,874.29



100.00

2010年11月

233.97





合肥蒙城路店建设
和改造项目



29,709.08

29,709.08

29,709.08



29,709.08



100.00

2013年1月

700.64





西宁花园店建设和
改造项目



3,067.10

3,067.10

3,067.10



3,067.10



100.00

2014年10月

552.93





通州天时名苑店租
赁物业改造项目



5,082.00

5,082.00

5,082.00

60.31

4,412.71

-669.29

86.83

2012年1月

699.39





南京大厂店租赁物
业改造项目



6,368.36

6,368.36

6,368.36



6,368.36



100.00

2011年5月

-1,014.29





成都飞大店租赁物
业改造项目



13,387.60

13,387.60

13,387.60

37.71

12,467.63

-919.97

93.13

2011年5月

-248.47








西宁创新店租赁物
业改造项目



3,762.67

3,762.67

3,762.67



3,762.67



100.00

2011年10月

1,321.79





沈阳太原街店租赁
物业改造项目



9,480.00

5,083.08

5,083.08

183.08

5,083.08



100.00

2012年11月

-88.34





兰州东方红店租赁
物业改造项目(1期)



10,380.00

10,380.00

10,380.00

1,009.01

9,160.86

-1,219.14

88.25

2011年4月

988.19





合计



161,311.10

156,914.18

156,914.18

1,290.11

154,105.78

-2,808.40





4,524.3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存在实施方式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根据2011年1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以97,900,939.02 元募集资金臵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合肥蒙城路店建设和改造项目33,638,337.45元,
通州天时名苑店租赁物业改造项目5,257,219.40元,南京大厂店租赁物业改造项目
11,976,602.88元,成都飞大店租赁物业改造项目31,460,944.43元,西宁创新店租赁物业改
造项目11,240,368.06元,兰州东方红店租赁物业改造项目4,327,466.80元,京都天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出具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030号鉴证报告。各项目臵换金额包含在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与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差异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经公司2012
年10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划出的498.85
万元于本期划出;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2010年募集资金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3,196.79万元节余资金全部于本期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实施质
量的前提下,严格工程成本控制,谨慎把控采购、建设环节,合理的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同
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也是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存在其他使用情况



注:2010年非公开发行未作出业绩承诺。



附件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2,800.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4,245.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308.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4,066.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05%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的承
诺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注)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收购北京海融
51%股权



32,822.00

32,822.00

32,822.00



32,822.00



100.00%

2013年12月

-974.25





收购武汉中华路
店物业资产及武
汉中华路购物中
心装修改造项目



24,153.00

24,153.00

24,153.00





-24,153.00











收购内江华联
80.05%股权及内
江购物中心筹备
开业项目



33,175.00

33,175.00

33,175.00

22,280.00

33,175.00



100.00%

2014年7月

37.25





收购包头鼎鑫源
80.05%股权及包
头正翔购物中心
筹备开业项目



63,696.00

63,696.00

63,696.00

38,000.00

63,696.00



100.00%

2015年7月







大屯购物中心装



15,432.00

15,432.00

15,432.00

4,300.00

4,300.00

-11,132.00

27.86%

2016年8月










修改造项目

收购合肥金寨路
店物业资产及合
肥金寨路购物中
心装修改造项目



33,892.00

33,892.00

33,892.00

30,864.00

30,864.00

-3,028.00

91.07%









增资江苏紫金华
联综合超市有限
公司



4,565.00

4,565.00

4,565.00

4,565.00

4,565.00



100.00%



282.36





增资沈阳广盛鑫
源商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7,450.00

7,450.00

7,450.00

7,450.00

7,450.00



100.00%

2015年1月







赤峰购物中心装
修改造项目



6,858.00

6,858.00

6,858.00

3,191.07

3,191.07

-3,666.93

46.53%









顺义金街购物中
心装修改造项目



16,213.00

16,213.00

16,213.00

15,695.14

15,695.14

-517.86

96.81%

2014年5月

2,183.62





平谷购物中心装
修改造项目



4,969.00

4,969.00

4,969.00

1,827.80

1,827.80

-3,141.20

36.78%

2015年9月







包头青东路购物
中心装修改造项




6,624.00

6,624.00

6,624.00

3,050.00

3,050.00

-3,574.00

46.04%









北京华联盘锦购
物中心装修改造
项目



5,652.00





















北京华联朔州购
物中心装修改造
项目



5,710.00
























北京华联廊坊购
物中心装修改造
项目



6,946.00





















北京华联马鞍山
金色新天地购物
中心装修改造项






4,421.00

4,421.00

3,100.00

3,100.00

-1,321.00

70.12%

2015年10月







北京华联海口会
展中心装修改造
项目





7,605.00

7,605.00

3,787.79

3,787.79

-3,817.21

49.81%

2015年12月







北京华联回龙观
购物中心装修改
造项目





2,760.00

2,760.00

1,434.43

1,434.43

-1,325.57

51.97%

2015年6月







北京华联公益西
桥购物中心装修
改造项目





2,213.00

2,213.00

405.00

405.00

-1,808.00

18.30%

2015年4月







北京华联天通中
苑购物中心装修
改造项目





1,309.00

1,309.00

270.00

270.00

-1,039.00

20.63%

2015年4月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34,643.98

34,643.98

4,025.00

34,433.55

-210.43

99.39%









合计



308,157.00

302,800.98

302,800.98

144,245.23

244,066.78

-58,734.20





1,528.9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4年3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27,890.99万元等额臵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其中包含北京华联盘锦购物中心、北京华联朔州购物中心、北京华联廊坊购物中心(“原
装修改造项目”)7,850.37万元。201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装修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18,308
万元变更用于北京华联马鞍山金色新天地购物中心、北京华联海口会展中心、北京华联回龙观
购物中心、北京华联公益西桥购物中心、北京华联天通中苑购物中心等五处租赁物业的装修改
造(“新装修改造项目”)。原装修改造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7,850.37万元本期已退回
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本期全部投入至新装修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存在实施地点发生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原投资项目收购合肥金
寨路店物业、武汉中华路店物业(以下单独或合称“目标物业”)并进行装修改造的方式变更为:
首先由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分别以目标物业及部分现金出
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目标公司”),再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
分别收购华联综超持有的上述两家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合肥金寨路店对应股权收购已于本
期完成,武汉中华路店对应股权收购于2015年3月完成。公司将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中承诺的对目标物业的装修改造资金以增资形式注入上述两家目标公司,目标公司以该等资金
继续对目标物业进行装修改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27,890.99万元募集资金等额臵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期已臵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000.42万元,尚未转出的金额为1,890.57万元。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期不存在项目实施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存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2013年非公开发行未作出业绩承诺。



附件3: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
(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注)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北京华联马鞍山金色新天地购物中
心改造项目

北京华联盘锦
购物中心装修
改造项目、北
京华联朔州购
物中心装修改
造项目、北京
华联廊坊购物
中心装修改造
项目

4,421.00

4,421.00

3,100.00

3,100.00

70.12%

2015年10








北京华联海口会展中心改造项目

7,605.00

7,605.00

3,787.79

3,787.79

49.81%

2015年12








北京华联回龙观购物中心改造项目

2,760.00

2,760.00

1,434.43

1,434.43

51.97%

2015年6月







北京华联公益西桥购物中心改造项


2,213.00

2,213.00

405.00

405.00

18.30%

2015年4月







北京华联天通中苑购物中心改造项


1,309.00

1,309.00

270.00

270.00

20.63%

2015年4月





























合计



18,308.00

18,308.00

8,997.22

8,997.22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由于原装修改造项目对应购物中心的相关租赁物业未能按约交付公司,经过努力公司仍未与相关
租赁物业出租方达成一致,可能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业
务计划,公司拟变更的新募投项目的未来10年平均利润总额合计数比原募投项目有明显提升,
有利于公司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前后性
质一致,都是购物中心的运营与管理,而且根据投资测算,新项目能够有效规避一定的运营风险,
提升盈利能力。201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新装修改造项目的总投资额为19,177万元,将以拟用于原装修改造
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18,308万元投入,剩余1,309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




目的审批进度、资金需求和轻重缓急程度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
适当调整。2014年11月7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并进行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存在该类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该类情况



注:2013年非公开发行未作出业绩承诺。



(此页无正文,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亚峰



保荐代表人:

李旭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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