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黄浦: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7:42:05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638 股票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15-009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四
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此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承销方式
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主承销商,将全部购入未
售出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 发行人: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 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 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 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购买者除外);

7. 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
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把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中期票据
的具体金额、发行数量、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利率、承销商和中介机构的选聘、


信息披露,发行中期票据相关文件的签署及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项。前
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临2015-008公告),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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