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双塔食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5]00258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4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5]002586号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 品)《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双塔食品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双塔食品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双塔食品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双塔食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双塔食品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双塔食品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双塔食品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4]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 年 12 月 22 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335.6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50元。截至2014 年 12 月 26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8,37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48.6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26,524.32 万元。 截止2014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55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814.50万元,其中:公司于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814.50万元;本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7,814.5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8,709.82万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进行修改, 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 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 司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和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招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市支行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 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 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远支行 37001666280050161023 623,900,000.00 623,900,000.00 活期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远支行 242924778152 522,380,000.00 522,380,000.00 活期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远市支行 15365101040026440 119,450,000.00 119,450,000.00 活期方式 合 计 1,265,730,000.00 1,265,730,000.00 注:公司收到股东缴入的出资款 1,283,7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中的证券承销费、 保荐费用 18,000,000.00 元后,余额 1,265,730,000.00 元存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其 他发行费用为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合计486,792.44元另行支付。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6,524.3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14.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14.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年 度投 入金 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 加工项目 否 54,038.00 54,038.00 2016.12 否 2、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 合利用项目 否 62,390.00 62,390.00 7,635.91 7,635.91 12.24 2016.06 否 3、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 目 否 11,945.00 11,945.00 178.59 178.59 1.50 2016.06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8,373.00 128,373.00 7,814.50 7,814.50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28,373.00 128,373.00 7,814.50 7,814.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先期投入资金76,359,130.27元置换为募集资金 投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785,916.33元置换为募集资金投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金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云龙 2015年 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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