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盛洋科技:2014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9:39:57 中财网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4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前身系浙江盛洋电缆有限公司
(
以下
简称浙江盛洋公司
)
,浙江盛洋公司系由自然人叶利明和加拿大公民
KUNG YI MING PETER
共同
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03

5

24
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外经贸浙府资绍

[2003]02130
号批准证书批准,于
2003

6

10
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
得企
合浙绍总字第
0025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浙江盛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62
万美元,其中:
叶利明以人民币出资折合
46.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5
%

KUNG YI MING PETER
以美元现汇


15.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


公司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绍兴生态产业园
。法定
代表人:叶利明。



根据
2005

5

19
日浙江盛洋公司董事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
126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
本分别由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
公司
(
以下简称绍兴盛洋公司
)
以人民币出资折合
94.5
万美元,
KUNG YI MING PETER
以美元现汇出资
31.5
万美元,增资后浙江盛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88

美元,其中:
叶利明出资
46.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24.73
%

KUNG YI MING PETER
出资
47

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
;绍兴盛洋公司出资
94.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0.27%




根据
2010

4

21
日浙江盛洋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
KUNG YI MING PETER
将其
持有浙江盛洋公司
25%
的股权即
47
万美元以人民

6,1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凤娟等
19
名自然人。

股权转让后浙江盛洋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0

8

16
日,浙江盛洋公司
取得了变更后的内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30600000103160
,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
15,500,902.29
元,经营范围不变。



根据
2010

9

26
日浙江盛洋公司第三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
2010

9

23
日签署的发起人
协议书及章程
,
浙江盛洋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盛洋公司原股东将浙江盛洋公司
2010

8

31
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6,220
.79
万元折合本公司的股份
6,000

股,每股
面值
1

,
总股本为
6,000

元。同时,浙江盛洋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
2010

11

14
日增资扩股协议以及
2010

11

29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6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自然人叶盛洋出资人民币
280
万元、叶美玲出
资人民币
8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6,360
万元




根据公司
2010

12

22

增资扩股协议以及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
528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新股东王永祥等
52
位自然人认缴,增资后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
6,888
万元。



根据公司
2011

6

29
日股权转让协议,自然人沈梁
将其持有本公司
0.4355%

30
万元的股
权以人民币
122.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根据
2011

9

27
日股权转让协
议,自然人
汪虹伟将其持有本公司
0.2178%

15
万元的股权以人民币
61.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绍兴
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



上述增资和股权变更事项均已
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
2014

12

31
日,公
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6,888
万元,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人


出资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


30,612,000.00


44.4425


叶利明


14,838,000.00


21.5418


徐凤娟


2,850,000.00


4.1376


叶盛洋


2,800,000.00


4.0650


马荣根


2,325,000.00


3.3754






2,250,000.00


3.2666


苗传华


1,050,000.00


1.5244


张永超


937,500.00


1.3611


叶美玲


800,000.00


1.1614


马荣法


750,000.00


1.0889


叶建中


750,000.00


1.0889


金华良


600,000.00


0.8711


王鉴铭


600,000.00


0.8711


谈一鸣


525,000.00


0.7622


徐建国


487,500.00


0.7078


鲁水土


450,000.00


0.6533


章精荣


450,000.00


0.6533





出资人


出资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鲁传林


375,000.00


0.5444


王永祥


375,000.00


0.5444


李家栋


300,000.00


0.4355


赵立锋


300,000.00


0.4355


宋临泽


300,000.00


0.4355


孙文正


300,000.00


0.4355


周仁宝


262,500.00


0.3811


陈迎花


225,000.00


0.3267


邱尧荣


225,000.00


0.3267


俞荣生


225,000.00


0.3267






225,000.00


0.3267


许浪煜


225,000.00


0.3267


王伟刚


150,000.00


0.2178


张仁建


150,000.00


0.2178


陈国明


150,000.00


0.2178


张国明


150,000.00


0.2178


王茂章


150,000.00


0.2178


张一鹏


150,000.00


0.2178


魏友安


150,000.00


0.2178


沈明华


150,000.00


0.2178






147,500.00


0.2141


叶淼森


127,500.00


0.1851


金青峰


75,000.00


0.1089


周燕燕


75,000.00


0.1089


吴秋婷


75,000.00


0.1089


章卫军


75,000.00


0.1089


高国红


75,000.00


0.1089


范伟勇


52,500.00


0.0762





出资人


出资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谢小凤


37,500.00


0.0544


孙小英


37,500.00


0.0544






37,500.00


0.0544


吴旭明


30,000.00


0.0436






22,500.00


0.0327


方红敏


22,500.00


0.0327


滕家胜


22,500.00


0.0327


卢克利


22,500.00


0.0327






22,500.00


0.0327


吴丽丽


22,500.00


0.0327


陆雅萍


22,500.00


0.0327


王月华


22,500.00


0.0327


吴日龙


22,500.00


0.0327


刘曙光


15,000.00


0.0218


李少锋


15,000.00


0.0218


汪国清


15,000.00


0.0218


安枫丰


15,000.00


0.0218


杨荣根


15,000.00


0.0218


沈宏兵


15,000.00


0.0218


宣启峰


15,000.00


0.0218


杨来兴


15,000.00


0.0218


蒲友忠


15,000.00


0.0218


张国红


15,000.00


0.0218


章圣植


15,000.00


0.0218


陈幼香


15,000.00


0.0218


夏念中


15,000.00


0.0218






15,000.00


0.0218


张水江


10,000.00


0.0145






68,880,000
.00


100.00





本公司属
射频电缆行业


经营范围为:
研发、生产、销售:电线、电缆、连接线、网络设
备、天线、电子开关、高频头、不锈钢管件;加工销售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





财务报告已于2015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

)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
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

)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

)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



(

)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
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
得的被购买方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
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



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
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
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
行相关的调整;
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
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
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
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
况以外
,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
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原持有的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
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原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
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

)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
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
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
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
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报告期
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合并当期
期初数;
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报告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合并当期期
初数;将子公司自
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报告期
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
处置当期
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该子公司
处置当期
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
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
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
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本公司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
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
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
(
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
)
、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

)
外币业务折算和外币报表的折算


1
.外币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
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
的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
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
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加权
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持有至
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
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
量;
(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以公允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
估计数与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
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

处理:
(1)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
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
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
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
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

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
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
终止
确认
条件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已转移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
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
(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
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
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
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
.金融资产的
减值测试
和减值准备
计提方法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
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
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
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
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
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
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
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
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表明该资产发生减值: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了严重



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
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
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
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
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
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
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
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
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
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
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
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
——
金额
50
0
万元以上
(

)
或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
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
——
金额
100
万元以上
(

)
或占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0%
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经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

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若干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出口退税组合


应收出口退税款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
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

1

,
下同
)


5


5


1

2



10


10


2

3



30


30


3

4



50


50


4

5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
(
包括
应收票据、预付款项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十一
)
存货
的确认和计量


1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
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
原材料
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
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3

企业
发出
存货的成本计量
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
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5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6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
十二
)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1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
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
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
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
企业合并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
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
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
入当期损益。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
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
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
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
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
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及收益确认方法


(1)
对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
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

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
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
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所有者权益。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公司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



(4)
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
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
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
算的当期投资收益。



(5)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
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
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
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4

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
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
资产减值》对长期股
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十三
)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

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持有的;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
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各类固定资产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和年
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

)


预计
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10
-
20


5

10


4.50
-
9.50


机器设备


10


5

10


9.00
-
9.50


运输
工具


4
-
10


10


9.00
-
22.50


电子及其他设备


3
-
5


10


18.00
-
30.00




4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
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
为各单项资产
(
包括商誉
)
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
十四
)
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
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
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
十五
)
借款费用的
确认和计量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
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
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
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的资
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
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
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
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
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十六
)
无形资产
的确认和计量


1

无形资产
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
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1)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
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
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
以该
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
现在或潜



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
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
赁期等;
(7)
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摊销
,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3

无形资产
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
有迹象表明
无形资产
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
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
末都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
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
为各单项资产
(
包括商誉
)
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

内部
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支出
,区分为
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划分
研究阶段和开发阶

的标准: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
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
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
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
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
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
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



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
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
可靠地计量。



(
十七
)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员工的离职后福利采取设定提存计划的形式。设定提存计划指由公司向单独主体缴
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公司根据在
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
酬负债,并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十八
)
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买方;
(2)
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
有效控制;
(3)
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
相关的已
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
一般贸易方式下外销(包含
FOB

CIF
等)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经
检验合格后向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并取得提单
(
运单
)

产品出口收入货款金额已确定,
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并开具出口销售发票;
出口产品的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2)DDP
贸易方式下外销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根据客户
的订单安排,完成相关产品生产,经检验合格后向
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提单
(
运单
)
;同时,货到客户仓库,经客户提取并验收货物;产
品出口收入货款金额已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并开具出口销售发票;出口产品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
一般贸易方式下内销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
经客户检验合格入库,并与客户对账确认;产品销售收入货款金额已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
可以收回;销售产品的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2

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
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
(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
已完工作的测量结果
确定提供
劳务交易

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
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
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
算确定。



(


)
政府补助
的确认和计量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予以确认:
(1)
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

够收到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3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既用于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用于人工费、购买服务费、管理费等
费用化支出的补偿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



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若无法区分,则将整项政府补助归类为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
用于补偿公司以
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

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二十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的确认和计量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
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
)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
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
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产生的所得税:
(1)
企业合并;
(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
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
,涉及的纳税主体意
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
二十一
)
租赁业务
的确认和计量


1

租赁的分类: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
移给承租人;
(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
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

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
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
以上
(

75%)]

(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
产公允价值
[ 90%
以上
(

90%)]
;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
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90%
以上
(

90%)]

(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
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为经营租赁。



2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收取的租金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
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
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
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
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
旧。



(
二十二
)
主要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
2014
年实施财政部最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具体规定,并对报告期内



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
二十三
)
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三、税项



(

)
主要税种及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
生的增值额



17%
的税率计缴。



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

税政策,退税率为
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
后余值的
1.2%
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
金收入的
12%
计缴


1.2%

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25%[

1]


利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6.5%[

2]




[

1]
本公司按照
15%
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和
上虞盛洋
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按照
25%
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
子公司香港富泽世电子线缆有限公司适用的利得税税率为
16.5%
。根据香港税法相关
规定,香港企业所得税应税利得仅包括其源自香港的利润。



(

)
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于
2009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
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浙科发高
[2012]312
号文件批准,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复审,
有效期为
2012
年至
2014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
规定,公司
2014
年度继续减按
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

)
子公司情况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


制造业


3,742.07


生产加工销售电
缆、网络线等


上虞盛洋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


制造业


513.75


加工销售镀铜铁
丝、拉丝等




(
续上表
)


子公司全称


期末实际投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投资
的其他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
)


表决权


比例
(%)


是否合
并报表


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


3,498.32





100.00


100.00





上虞盛洋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387.62





100.00


100.00







(
续上表
)


子公司全称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
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








上虞盛洋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2.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
万港元
)


经营范围


香港富泽世电子线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


批发和零售业


1.00


批发零售同轴
电缆、电子线等




(
续上表
)


子公司全称


至本期末实
际投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
司的净投资余额


持股比

(
%
)


表决权


比例
(%)


商誉金额


香港富泽世电子线缆有限公司


25.43





80.00


80.00


19.98




(
续上表
)


子公司全称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香港富泽世电子线缆有限公司


-
2.81







(

)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主要报表项目


所采用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


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收入和费用项目


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加权平均汇率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
201
4

1

1
日,期末系指
201
4

12

31
日,
本期系指
201
4
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外币
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
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341,364.83












25,252.17


银行存款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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