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电光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5年04月28日 21:11:50 中财网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电光
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光防爆”或“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财通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主要经营人员的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查
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
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
查。


二、电光防爆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租赁情况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
租赁费
上年同期确认的
租赁费
浙江博奥电气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3,650㎡ 700,000.00 700,000.00

(二)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0.002014年 4月 30日2015年 4月 30日否
石碎标、金月芬 7,000,000.002014年 8月 21日2015年 8月 21日否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
标、金月芬[注 1]
38,000,000.002014年 9月 1日2015年 8月 27日否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
标、金月芬[注 1]
20,000,000.002014年 10月 9日2015年 10月 8日否


石碎标、金月芬[注 2] 15,000,000.002014年 8月 25日2015年 6月 20日否
石碎标、金月芬[注 2] 25,000,000.002014年 9月 17日2015年 6月 20日否
石碎标、金月芬 30,000,000.002014年 12月 16日2015年 12月 16日 否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02014年 4月 30日2015年 4月 30日否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02014年 12月 2日2015年 6月 2日 否

[注1]:系由公司以房地产抵押和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金月芬共同提供担保
[注2]:系由电光防爆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房地产抵押和石碎标、
金月芬共同提供担保。


三、2015电光防爆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度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市支行申请借款,金额预
计 20000万元,其中 18000万元由电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15年度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市支行申请借款,金额预计
15000万元,由电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15年度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申请借款,金
额预计 6000万元,由电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15年度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乐清支行申请借款,金
额预计 4000万元,由电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15年度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柳市支行申请借款,金额预
计 15000万元,由电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兆丰路 49号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配件、塑料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批发、
零售;对矿业投资;对旅游业投资、对房地产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共持有公司 75,000,000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51.1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资产、业绩优良,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由电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
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5年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独立意见如
下: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
法定程序。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发展
有积极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关
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发
展有积极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
中小股东的利益。财通证券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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