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德美化工: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5-03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德美化工 股票代码 00205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闽翀 潘大可 电话 0757-28399088 0757-28397912 0757-28399088-316 传真 0757-28803001 0757-28803001 电子信箱 Zhumc@dymatic.com Pandk@dymatic.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年 2013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 2012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228,504,465.87 1,184,255,531.28 1,184,255,531.28 3.74% 1,106,213,350.49 1,106,213,35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95,767,549.28 115,297,439.77 115,297,439.77 -16.94% 108,655,233.56 108,655,23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7,542,469.46 113,402,878.89 113,402,878.89 -31.62% 106,445,700.36 106,445,70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181,965,782.50 134,276,503.46 134,276,503.46 35.52% 193,921,764.92 193,921,764.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36 0.36 -16.67% 0.34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0.36 0.36 -16.67% 0.34 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2% 7.71% 7.71% -1.59% 7.90% 7.90%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 2012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596,185,802.80 2,256,008,355.88 2,259,375,219.28 14.91% 2,113,935,401.08 2,117,302,26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587,966,918.59 1,532,228,121.17 1,535,594,984.57 3.41% 1,452,212,980.56 1,455,579,843.96 产(元)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64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151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黄冠雄 境内自然人 21.80% 70,390,880 52,793,160 佛山市顺德区 昌连荣投资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13.10% 42,291,505 0 质押 40,890,000 何国英 境内自然人 10.09% 32,579,572 26,994,307 佛山市顺德区 瑞奇投资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6.40% 20,658,300 0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1.60% 5,160,907 0 全国社保基金 一零九组合 其他 1.25% 4,043,006 0 全国社保基金 六零三组合 其他 0.77% 2,500,000 0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聚丰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0.77% 2,500,000 0 中国石油天然 气集团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 其他 0.62% 1,999,870 0 杨光伟 境内自然人 0.58% 1,869,397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无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境内自然人股东杨光伟参 与融资融券业务,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其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869,397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59,618.58万元,较去年增长14.91%;201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79,925.05万元, 较去年增长49.08%;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79%,较去年增加7.03个百分点;2014年末公司股东权 益 179,693.53万元,比2013年末增加7,369.36万元。 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为122,850.45万元,与去年同期增长3.74%,主要系公司英农农牧事业部的农产 品实现规模销售以及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炜化工”)托管经营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所致;公司2014年营业利润为13,334.5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67%,主要是2014年第四季度原油价格下 跌,中炜化工计提了较大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异辛烷产品毛利下降所致;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为13,985.76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6.31%,主要是营业利润同比下降所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576.75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94%,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30元, 比上年下降0.06元,下降16.67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降低所致。 二、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管理层围绕董事会提出的“整合资源、共同发展”的年度战略主题,制定2014年度的发展目标和工 作计划并有针对性的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务实稳定纺化助剂主营业务,继续关注异辛烷、环戊烷、 阻燃剂、水性合成革和农牧等可深化的业务;二是在公司内部建设方面,整合内部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并 充分发挥公司职能部门对各业务模块的支持,建立横向沟通机制,确保新老产业并进发展;三是重点关注 人才的培训和发展,试点建立核心人才培养计划,为公司后续壮大和业务多元化发展提供储备人才。 通过以上各方面的努力,公司2014年度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纺织化学品方面,公司纺化事业部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1)继续深化“6+X”客户管理,落实专 人对接重点客户的重点产品;(2)健康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时调整经营思路, 确定了重点控制风险的策略和保证利润的经营方针;(3)继续加大拓展海外市场力度,实现出口销售收 入同比增长7.4%,利润创新高;同时,公司还将通过在海外布局公司提升公司海外业务的销售,预计在2015 年上半年完成印尼合资公司的组建工作;(5)加大市场人员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公司应用服务水平;(6) 以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事业部高层的深度参与,加大对高端客户的服务力度。 2、石油化学品方面, 2014年德美化工结合自身化工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需要与中炜化工达成战略 合作,进入C4的深加工业务和异辛烷市场随着异辛烷项目的逐步达产运行,公司石化业务事业部的年产值 有望在2015年取得很大突破。 3、农牧业务方面,2014年是英农事业部正式投入一体化运营,探索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核心商业模式 重要的一年。2011年公司正式启动了英农项目,目前已完成了“育苗—育肥—屠宰—区域冷链—门店”的闭 环控制,确保产销每个环节的安全;2013年,公司推出了以“英农草香猪”为主导品牌的高端猪肉产品,逐 步探索草香猪+社区连锁店的线下渠道模式,并在深圳、佛山布局了14家“英农生机庄园”高端实体门店, 同时推出了“英农生机庄园”微信公众号。在前期扎实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核心商业模式的逐步探索下,英农 集团将朝着战略方向稳步前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要求自 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 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 未涉及部分,公司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佛山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00% 1.00% 6,050,000.00 -6,050,000.00 6,050,000.00 -6,050,000.00 顺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0.62% 0.62% 38,940,000.00 -38,940,000.00 38,940,000.00 -38,940,000.00 黑龙江龙涤 股份有限公 司 0.51% 0.51% 1,405,482.31 -1,405,482.31 1,405,482.31 -1,405,482.31 开源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2.00% 2.00% 29,918,419.24 -29,918,419.24 29,918,419.24 -29,918,419.24 广东顺德天 新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15.00% 15.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合计 -- -- 76,463,901.55 -76,463,901.55 76,463,901.55 -76,463,901.55 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年期初和2014年期初及三季度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不产生影响,同时对2013年度和 2014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因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0年4月和2010年5月上市增发 新股,公司未同比例增持,导致公司持股比例被稀释。根据与证监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5期)的解释将稀释的股份视同处置并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计入 了当期损益。现根据新准则相关规定将其调整至资本公积项下。同时对其后期发生的减持事项所涉股份比 例相关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附表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一)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 (+/-) 辽宁奥克化 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10年5月奥克上 市增资初始差额 原视同处置减少 调整 1,102,641.28 1,102,641.28 1,102,641.28 合计 -- 1,102,641.28 1,102,641.28 1,102,641.28 附表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二)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 单 位 交易基本信息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本公积 (+/-) 留存收益 (+/-) 资本公积 (+/-) 留存收益 (+/-) 辽宁奥克化 2010年5月上 141,729,042.15 -140,626,400.87 141,729,042.15 -140,626,400.87 学股份有限 公司 市增资股权比 例由9.26%稀 释至6.94% 宜宾天原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0年4月上 市增资股权比 例由15.69%稀 释至11.77% 73,275,668.33 -73,275,668.33 73,275,668.33 -73,275,668.33 宜宾天原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1年7-9月 处置1500万股 权比例由 11.77%稀释至 8.64% -20,846,095.43 20,846,095.43 -20,846,095.43 20,846,095.43 合计 -- 194,158,615.05 -193,055,973.77 194,158,615.05 -193,055,973.77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后,除2013年期初和2014年期初及三季度末的资产总额 和净资产总额分别增加1,102,641.28元外,对负债总额不产生影响,同时对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的净 利润不产生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将“费用 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 目。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 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模型,规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 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工 具列示和金融工具披露。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 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 息的披露作了具体要求。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规范了对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 控制的安排的认定、分类及核算。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共同经营则确 认其资产(包括其对任何共同持有资产应享有的份额)、其负债(包括其对任何共同产生负债应承担的分 额)、其收入(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因出售产生所产生的收入应享有的份额)及其费用(包括其对共同经营 发生的费用应承担的份额)。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9、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规范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 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 1、 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与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炜化工”)及其股东苏红 军先生、朱磊先生、尹明和先生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2014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议案》,并由2014年9月1日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内容,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所规定的“控制三要素”,公司在投出委托贷款并接管中炜化工的经营后,已经取得对中炜化 工的控制权,在托管期间应将中炜化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广东顺德高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日,由成都德美精英化工有限公司全 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法人代表刘钢。该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耐高温树脂及配套 材料、耐高温胶、丙烯酸树脂及配套材料、丙烯酸胶、预浸料和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与制造;提供化学品 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 3、广东绿元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6日,由广东英农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 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黄冠雄。该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项目开发、旅游项目投资、酒店管理、房地产 开发。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冠雄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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