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轴研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758号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立卿 中国·上海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2012年配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成功向原 股东配普通股(A股)股票31,212,174股,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格为12.50元/股。本次共 募集资金390,152,1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801,212.17元,募集资金净额365,350,962.83 元。截至2012年3月1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以“[2012]京会兴验字第0701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轴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4月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8月22日,因公司聘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作为公 司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配股)的保荐机构,并委托德邦证券担任公司做为2012年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公司解除与国金证券的保荐协议,同日,公司同 新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同新保荐 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413069100018010051682 165,350,962.83 8,360.47 活期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7394110182600046251 200,000,000.00 6,191,860.21 活期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7394110184000065352 20,000,000.00 定期 合 计 365,350,962.83 26,200,220.68 注:2,000.00万元定期存款存期为3个月,起息日2014年11月21日,到期日2015年02月21日,年 利率2.86%。 (二)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8月成功向原 股东配普通股(A股)股票61,961,622股,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格为4.05元/股。本次共 募集资金250,944,569.1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26,847.19元,募集资金净额235,817,721.91 元。截至2014年8月2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第0003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14年9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轴 研轴承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春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 1705021229200021834 109,741,121.91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 1705021219200077766 126,076,600.00 13,848,380.19 活期 合 计 235,817,721.91 13,848,380.19 注:1、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账号1705021229200021834)的资金已经补充流动资金, 该账号已于2014年9月4日注销。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2014年配 股募集资金中的5,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2年配股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2012年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535.1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4,073.7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 2012年 18,671.62 2013年 11,516.02 2014年 3,886.1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计划 投资金额 募集后计划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的差额 1 大型数控机床电主轴 及精密轴承产业化 大型数控机床电主轴 及精密轴承产业化 21,013.00 16,535.10 16,583.90 21,013.00 16,535.10 16,583.90 已全部投入 2013.12.31 2 精密型重型机械轴承 产业化二期 精密型重型机械轴承 产业化二期 27,300.00 20,000.00 17,489.88 27,300.00 20,000.00 17,489.88 2,510.12 2014.12.31 合计 48,313.00 36,535.10 34,073.78 48,313.00 36,535.10 34,073.78 —— —— 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额未达到原定计划,故项目“募集后计划投资金额”小于“募集前计划投资金额”。 (2)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581.7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7,204.8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 2014年 17,204.8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计划 投资金额 募集后计划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 年产50万套精密轴 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50万套精密轴 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12,607.66 12,607.66 6,230.69 12,607.66 12,607.66 6,230.69 6,376.97 2015.12.31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3,344.34 10,974.11 10,974.11 13,344.34 10,974.11 10,974.11 不适用 —— 合计 25,952.00 23,581.77 17,204.80 25,952.00 23,581.77 17,204.80 ——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2012年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26,200,220.68元(含 专户存款利息1,587,113.96元),其中活期余额6,191,860.21元、定期余额20,000,000.00元;2014 年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63,848,380.19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专户存 款利息78,671.98元)。上述资金均为根据承诺投资项目进度尚未使用的部分。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大型数控机床电主轴及精密轴承产业化项目2013年底开始投产,根据此次配股说 明书,项目预计投产2.5年后达产,达产年预计将实现销售收入29,974.00万元,利润总额 4,119.00万元。经统计,2014年实现项目利润总额514.46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 算方法一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一、2012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大型数控机床电主轴及精密轴承产业化 31.8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14.46 514.46 不适用 2 精密型重型机械轴承产业化二期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二、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 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因大型数控机床电主轴及精密轴承产业化项目2013年底开始投产,预计投产后2.5年达产,故其2012、2013年度实际效益情况为不适用;精密 型重型机械轴承产业化二期项目、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均处于建设期,故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情况均为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一)实际投资额与历年年度报告披露投资金额对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时 间 信息披露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 大型数控机床电主轴及精密轴承 产业化 2012年 7,952.57 7,952.57 2013年 7,326.88 7,326.88 2014年 1,304.45 1,304.45 小计 16,583.90 16,583.90 精密型重型机械轴承产业化二期 2012年 10,719.05 10,719.05 2013年 4,189.14 4,189.14 2014年 2,581.69 2,581.69 小 计 17,489.88 17,489.88 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 项目 2014年 6,230.69 6,230.69 小计 6,230.69 6,230.69 合 计 40,304.47 40,304.47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额与历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投资金额无差异。 (二)实际实现效益与历年年度报告披露效益对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时 间 信息披露实现效益 实际实现效益 差异 大型数控机床电主轴及精密轴承 产业化 2012年 不适用 不适用 2013年 不适用 不适用 2014年 514.46 514.46 精密型重型机械轴承产业化二期 2012年 不适用 不适用 2013年 不适用 不适用 2014年 不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实现效益与历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效益无差异。 五、其他事项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中的5,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 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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