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产业债: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5:11:19 中财网


博时
产业债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
5

4

29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
产业债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
产业债纯债
债券


基金代码


0010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3

30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
产业债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
产业债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
5

5

4



赎回起始日


201
5

5

4





注:

1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
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确认书。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
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
9

30
-
15

00

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
00
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00






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

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
投资者
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指定媒体上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
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见下
表:








表: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1年

1.00%

1年≤Y<2年

0.40%

Y≥2年

0



来源:博时基金

注:1年指365天



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指定媒体上公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渠道名称

是否开放申赎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7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9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28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3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

申万宏源证券西部有限责任公司



46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4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5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56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
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2

12

的《中国
证券报》和
2015

3

6

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
产业债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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