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元消费: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号)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 1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重要提示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比联消费主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0年 7月 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63号)和 2010年 8月 3日《关于金元比联消 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0]470号) 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0年 9月 15日生效。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 准,于 2015年 3月 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并于 2015年 3月 12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 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年 3月 15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4年 12月 31日。 2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相关服务机构......................................................................................................19 六、基金的募集..........................................................................................................4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46 九、基金的投资..........................................................................................................56 十、基金的财产..........................................................................................................73 十一、基金财产的估值..............................................................................................75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1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3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6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87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93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6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9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20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7 二十一、其它应披露事项........................................................................................140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0 二十三、备查文件....................................................................................................140 3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与格式>》、《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它有关的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本基 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基金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 的必要事项,基金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招募说明书》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 2013年 2月 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8次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自 2013年 6月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 2014年 3月 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4年 8月 8日 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 2004年 3月 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 2004年7月1日 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5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托管协议 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银行监管机构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代销机构 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 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 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 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 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 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 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 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 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金元惠理消费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 记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 的机构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6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注册登记业务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 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 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 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 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募集期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期限 7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基金存续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公历日 月公历月 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T日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认购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份额的行为 申购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 情形 基金账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 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 账户 交易账户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8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转托管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 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 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 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 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 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 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9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13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 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刘弘捷 联系电话:021-68881801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51%,惠理基金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 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 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10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 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 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及量化部、研究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机构理财 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 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等 16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 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兼任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董事,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 7月出任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0年 9月出任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 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王焱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具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 基金从业资格。王先生于 2003年 3月加盟惠理集团,为惠理集团高级基金经理, 参与公司的投资过程及运作,亦包括组合投资管理。王焱东先生拥有 16年的金 融行业工作经验,曾于麦格里银行任职经理,主要负责中国房地产投资业务发展 11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项目。 范剑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国家 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经济预测部主任。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92 年 5月,出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梁宝吉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任新加坡财务顾问公司 Octagon Advisors Pte. Ltd 董事总经理,DBS Securities HongKong Limited执行董事及 DBS Securities Holding Pte Ltd. 董事,信和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DBS Asia Capital Limited 总裁及星展银行香港分行执行总经理,大华银行中国区总管及 大总华区企业银行部主管;2005年出任中国玉柴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 11月获委任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 员会与提名委员会成员。 张嘉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 深业美国公司(新泽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 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 张津伟先生,董事,现任惠理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拓展总监,工商管理硕士。 2011年 8月加盟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集团在大中华市场的业务。曾于 摩根斯坦利国际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 1月至 2011年 7月,在德 勤企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监。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吴毓锋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 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历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业务主管、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毛俊华先生,监事,学士学位,为执业会计师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于 12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2012年 7月加盟惠理集团,为惠理首席运营总监办公室董事,负责管理集团后 勤办公室的营运事宜,亦负责提升集团内部组织程序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执行 战略性计划及项目。曾于汇丰银行任职客户服务主管,处理汇丰银行在香港另类 基金服务业务,管理的团队包括提供基金管理、托管及对冲相关服务的行政人员、 基金会计师以及亚太区营运的另类基金经理。毛先生还曾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管理工作。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 理主管工程师。 刘弘捷先生,员工监事,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总监 总经理助理及产品部总监。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金融工程师、毕 博(毕马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战略和金融行业顾问、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养老金业务负责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及专户理财 业务总监、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和支持高级经理。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分管合规和风控的副总经理,硕士学位。 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证券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 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 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 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兼任子公司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 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任金元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13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晏斌先生,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价值增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宝石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惠 理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上海惠理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基金经理等。 2012年 12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副总监。12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黄奕女士,2010年 9月至 2013年 4月; 冯志刚先生,2012年 1月至 2013年 4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晏斌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侯斌女士,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惠理宝石 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 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 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和金元惠理核心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惠理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13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李杰先生,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 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 2012年 4月加入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年证 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14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林材先生,金元惠理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惠理价值增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科院、贵州大学理学硕士。曾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德邦证券医药行业核心分析师,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行 业研究员等。2011年 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9年证券、基金 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 以上;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5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6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 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 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 17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 决议的执行中,“四眼”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 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 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 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 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 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 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 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 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 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 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 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 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18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 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7人,平均年龄 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19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 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 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 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4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 407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 《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 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的内容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继 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 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审计标准第 70号)审阅后,2013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 ISAE3402(原 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 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 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一)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二)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21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四)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22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 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23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 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 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 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 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 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 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 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 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 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24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 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1601898 公司网址:www.jyvp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陶仲伟 电话:(010)66105662 25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联系人:林葛 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作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26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杨宁 电话:(010)65556612 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bank.ecitic.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廖原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540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徐昊光 电话:(010)85238982 27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方琦 电话:(0755)22168073 传真:(0755)820804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http://jijin.txsec.com 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8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电话:010‐85651176 传真:010‐85650806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25158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1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韩璟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29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近田东路)195号 3C楼 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苗汀 电话:(021)2061 3638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0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57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王曼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www.erichfund.com 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马鹏程 31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联系电话:010‐57756074 客服电话:010‐56810789 传真:010‐56810782 网址:www.chtfund.com 1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艳妮 联系电话:021‐80133827 客服电话:400‐808‐1016 传真:021‐80133413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32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颢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167 联系人:黄蝉君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或 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楼 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33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6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60838995 公司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34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8211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2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层 35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电话:(0571)8577611 36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传真:(0571)8606516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2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陈琳琳 电话:(0551)62257012 传真:(0551)6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8或 400‐888‐8777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孔晓君 电话:0755‐8256914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31、公司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 37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层( 266061)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3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95525 38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35、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A座 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A座 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址: www.e5618.com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39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http://jijin.txsec.com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苗汀 电话:(021)2061 3638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韩璟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40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57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3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41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电话:010-85651176 传真:010-85650806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25158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3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王曼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www.eric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室 42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 021-68881801 传真: 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汤骏 43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0年 7月 15日《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963号)的核准。 (一)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募集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407,008,820.82元 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22,716.80元人民 币。上述资金已于 2010年 9月 14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金元比联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现为:金 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4,101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 407,008,820.82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 22,716.80份,两项合计共 407,031,537.62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 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882.62份(含募集期利息 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00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本基金在基 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资产中支付。 44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0年9月15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45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 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下简称“网站”)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 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 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46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 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 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为 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 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发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 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 关基金销售机构在 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含 申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个 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万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 交易系统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 47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 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前端) 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5%。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 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500万 0.90% 500万(含)以上每笔 1,000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列: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0% 1年(含)-2年以内 0.30% 2年(含)以上 0.00% 48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 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 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元,申购金额 10万元,计算 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 1.50% 净申购金额= 100,000 /(1+1.50%) = 98,522.17元 申购费用= 100,000-98,522.17 = 1,477.83元 49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申购份数= 98,522.17/ 1.200= 82,101.81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 T日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元,赎回份数分别为 10,000 份,各时期赎回金额如下: 持有期限适用费率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赎回金额 1年以内 0.50% 12,000 60 11,940 1年(含)-2年以内 0.30% 12,000 36 11,964 2年(含)以上 0.00% 12,000 0 12,000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 = 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 50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 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51 金元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 3月)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个或 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 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