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ST春晖: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9:41:18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春晖 公告编号:2015—039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炎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重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郑重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营业收入(元)

158,238,261.60

192,153,946.57

-1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530,464.33

-14,851,603.17

-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14,560,673.56

-15,085,603.17

-3.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1,967,021.73

-54,928,029.72

-5.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0253

1,322.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0253

1,322.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3%

-3.53%

-3.5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613,561,156.77

688,767,512.88

-1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8,282,876.09

222,823,716.69

-6.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0,209.23



合计

30,209.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30,209.23

政府补助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24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市鸿锋实
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0%

73,943,880







广州市鸿汇投
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15%

71,290,632



质押

36,290,600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广发小
盘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9%

14,006,000







殷凤姣

境内自然人

0.72%

4,201,398







楼肖斌

境内自然人

0.64%

3,750,000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内需增
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2%

3,649,910







吴彩银

境内自然人

0.62%

3,646,185







张寿清

境内自然人

0.61%

3,600,000







丁春林

境内自然人

0.53%

3,104,064







孙娜

境内自然人

0.53%

3,103,29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

73,943,880

人民币普通股

73,943,880

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

71,290,632

人民币普通股

71,290,63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0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6,000

殷凤姣

4,201,398

人民币普通股

4,201,398

楼肖斌

3,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5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649,910

人民币普通股

3,649,910

吴彩银

3,646,185

人民币普通股

3,646,185

张寿清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

丁春林

3,104,064

人民币普通股

3,104,064

孙娜

3,103,295

人民币普通股

3,103,29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与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
《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分析

应收票据

10,513,225.00

32,305,726.83

-67%

应收票据贴现增加

应收账款

19,493,239.54

12,612,782.87

55%

市场低迷,增加了赊销

预付款项

1,450,281.29

3,097,124.45

-53%

采购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出资500万元成立一级全资子公司——开平诚晖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8
月29日,开平诚晖投资有限公司成立。自2013年8月29日起,本公司将开平诚晖投资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3年9月30日,开平诚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40万元成立湛江市海泰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万,持股比例60%。自
2013年9月30日起,本公司将湛江市海泰贸易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4年8月18日,开平诚晖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世纪科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350万元与150万元成立深圳市鸿晖
汇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持股比例分别为70%和30%。自2014年8月31日起,本公司将深圳市鸿晖汇智科技有限公
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投资4000万元对云南迪晟稀土综合回
收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占云南迪
晟稀土综合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后注册资本的80%。


由于云南迪晟公司环评未取得环保许
可证。环评工作能否通过是云南迪晟公司
项目能否顺利开工的关键,也是公司能否
顺利完成增资扩股的障碍之一,因此公司
未划拨投资款项,未完成对云南迪晟公司
的工商变更手续。如果环评工作不能通
过,不排除该项目终止的可能。截止报告
日,云南迪晟增资扩股项目没有实质性进
展。


2012年08月10日







2013年05月15日





2013年08月27日





2014 年 4 月 29 日



2014 年 10月 27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网站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29;



2012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2013年半年度报告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5年01月01日
—2015年03月31日

非现场接待

电话沟通

个人

公众投资者

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
下,对公司经营情况作出说明。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