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中富: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赵大川)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珠海中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我们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 出席公司201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14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4年度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9次,亲自出席9次, 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2014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2014年1月23日独立董事对公司以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和资金安全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 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闲 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 2、 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 (2013年度)会议,独立董事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13年度资金占用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 已全部结清,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们没有发现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对累计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A、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以 外的担保事项。 B、 2013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39,282万 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9.18%;报告期末为子公司 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20,782万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03%。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务担保金额为83,050万元。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 66,873.57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 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公司2013年年 度报告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进行了认真审议,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 司已经建立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 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专门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 正常进行。 4)、对公司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制定的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该关联交 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以市场价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客观、 公允,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资产减值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 司 201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合计 879,180,367.63 元人民币。 3、 201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 议,独立董事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 立意见: 1)、截止2014年6月30日,我们没有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截止2014年6月30日,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我们 没有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强制公司为 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查阅有关资料,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听取管理层的汇报,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关注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和财 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 关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职权,切实地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根据公司的安排,与年审会计 师商定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 师召开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 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其他事项 2014年度公司运营情况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无提议另外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任期已于今年3月期满,2015年希望新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切实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坚决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zhaodachuan@126.com 独立董事:赵大川 2015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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