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众和股份: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 [2002]04 号文批准,由福建众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 2002 年 2 月 25 日取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700 万股,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002070,证券简称:众和股份),2010 年 6 月,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6,170 万股,经过历次增资扩股,公司现有总股本 63,525.8156 万股。公司经营范围:服装面料及其他纺织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对 外贸易;木制品、建材、五金、机械电子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金属材料、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日用品的销售;污水处理。(以上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公司名称 备注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香港众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 厦门众和流行面料设计有限公司 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瑞驰服装有限公司 北京日驰尼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优购尚品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市天骄锂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备注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杰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 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 本期并购新增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 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 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 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 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 当期损益。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 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 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 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 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 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 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 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 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 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 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 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表时,将该 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 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 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 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 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 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 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 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 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 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 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 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 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 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 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 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 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 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平均汇率折算。 (3)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 项目下单独列示。 (4)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十)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分为下列五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 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3) 贷款和应收款项;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 其他金融负债。 2、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 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 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2)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 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可按 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 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 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单项金 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 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 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按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确认结果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 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及任何保留权益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益确认为负债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 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的对 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 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如存在下列情况: (1) 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不应当终止确 认该金融负债。 (2) 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不涉及债务重组所指情形),以承担新金融负 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 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 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 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期末,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 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可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 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确 认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当期损失。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 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 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 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 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 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公司 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 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 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指单项金额超过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 10%且单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 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风 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应收款项不计 提坏账准备 其他组合 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能全额收回的, 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20% 3~5 年 50% 5 年以上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指账龄在五年以上的款项 或有证据表明难以收回的,单项金额未超过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 10% 或单项金额在 300 万人民币以下的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 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是 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程序清偿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因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 性不大的应收款项。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 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 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 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 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 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 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 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 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 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 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 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 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 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 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 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 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 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 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 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 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 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 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 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 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 20%以上但低于 50% 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 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 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 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 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 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 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下列规定确定其其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 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 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2)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 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 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 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 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 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 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 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 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 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 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 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 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 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 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外。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 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 下,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十六)项固定资产及折旧和第(十九)项无形资产的 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 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 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 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采用直线折旧法。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 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从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但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 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已 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各类固定资产的估 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 35年 2.71% 机器设备 5% 10年 9.50% 其他设备 5% 5年 19.00%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折旧方法 公司租赁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 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 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 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 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 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28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 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 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 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 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 借款费用已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 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 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 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 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 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 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 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 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 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 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 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 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 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 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二十) “长期资产减 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均为研究阶段,支出均费用化。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 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 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 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 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 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 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 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 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 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 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 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 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 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 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 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 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 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 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 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 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 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 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 A 和 B 项计入当期损益;第 C 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 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 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 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 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 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 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 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预计负债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 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 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时,或者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 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 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 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 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 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 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 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 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 行权。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 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 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 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 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 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二十五)收入 1、销售商品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劳务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 35 (1)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提供资金的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他人使用公司非现金资产,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 方法计算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 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 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 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 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 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 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 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二十八)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 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 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 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 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 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 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 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 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 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 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 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 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作为结构化融资的载体,公司把金融资产转移到特殊目的 主体,如果公司能够控制该特殊目的主体,这些特殊目的主体则视同为子公司而纳入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出售金融资产作出承诺,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将来发生信用损失时,由公司进 行全额补偿,公司实质上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公司未 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 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列专项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融资费用(包括财务顾问费、 银行担保费等)列入当期财务费用,收益权与实际募集的委托资金差额列长期待摊费 用,在存续期内按证券化实施的项目进行摊销列入财务费用。 3、套期会计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 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 信用风险等所使用的衍生工具,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 期。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 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 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2) 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 略; (3) 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面 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 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 公司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 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套期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 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原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应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 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 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其公允 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 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程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程度扣 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5、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公司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 方式。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售后回购交 易属于融资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回购 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公司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6、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 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公司根据政策管理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并以书面方式列明与公司风险管理策略 一致的衍生金融工具应用原则。 衍生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时,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利润表中确 认。对于符合套期会计处理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任何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取决于被套 期项目的性质。不符合套期会计处理的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财 政部于 2014 年修订或新制定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等 八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无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十一)其他 无。 四、税项 (一)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 种 公司名称 增值税 税率 城建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率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17% 1% 5% 香港众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香港众和) 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和纺织) 17% 7% 5% 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和营销) 17% 7% 5% 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纶印染) 17% 7% 5% 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黄岩贸易) 17% 7% 5% 厦门众和流行面料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和设计) 17% 7% 5% 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巨巢投资) 5%(营业税) 7% 5% 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浙江雷奇) 17% 7% 5% 北京日驰尼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日驰尼) 17% 7% 5% 上海瑞驰服装有限公司(上海瑞驰) 17% 7% 5% 福建优购尚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优购尚品) 17% 7% 5% 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和贸易) 17% 7% 5% 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和新能源) 17% 7% 5% 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天骄) 17% 7% 5% 惠州市天骄锂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惠州天骄) 17% 7% 5% 临沂杰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临沂杰能) 17% 7% 5% 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闽锋锂业) 17% 5% 5% 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金鑫矿业) 17% 1% 5%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主体的披露 公司名称 企业所得税率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15% 华纶印染 15% 深圳天骄 15% 闽锋锂业 15% 香港众和 16.5% 除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华纶印染、深圳天骄、闽锋锂业和香港众 和外的其他合并主体 25%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1、母公司是经福建省民政厅审核确认的民政福利企业,持有福建省民政厅颁发的 《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福企证字第 35003000001 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7]67 号)的规定,公司享受“增值税按实际安置残疾人员的人数限额退税、所得 税采取工资成本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认定 2012 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2]42 号)文件,母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母公司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 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厦门市 2012 年第二批(总 第四批)复审合格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厦科联[2013]7 号)文件,子公司厦门华纶 印染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期公司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 362 号)的有关规定,2012 年公司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收到了由深圳市 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44200016),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 税优惠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期公司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 得税。 4、闽锋锂业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执行 15%企业所得税税率。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单位: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1,750,409.46 542,620.89 人民币 1,747,552.89 530,618.94 港币 3,621.09 0.79 2,856.57 15,265.19 0.79 12,001.95 银行存款: 24,052,202.27 78,006,209.90 人民币 20,304,362.83 68,835,754.12 美元 421,682.29 6.12 2,580,273.92 865,513.73 6.10 5,278,171.77 港币 1,422,105.98 0.79 1,121,856.71 4,885,414.19 0.79 3,841,059.18 日元 欧元 5,057.93 7.46 37,709.95 5,044.25 8.42 42,467.02 法郎 1,281.58 6.24 7,998.86 1,281.58 6.83 8,757.81 其他货币资金: 80,123,660.95 75,634,972.21 人民币 80,123,660.95 75,634,972.21 合计 105,926,272.68 154,183,803.00 注:1、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证 金。其中银行汇票存款 1,334 万元,主要是 12 月收到厦门来尔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归 还的结算款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658.30 万元及安全生产保证金 20.06 万元,在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已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安全生产保证金剔除,不列入“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2、期末货币资金数比期初数减少 4,825.75 万元,主要系归还 2013 年发行的第一 期短期融资券 20,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按票据类型列示如下 票据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5,170,000.00 24,940,067.76 商业承兑汇票 47,890,000.00 47,600,000.00 银行信用证 1,287,674.89 5,130,958.38 合 计 64,347,674.89 77,671,026.14 2、期末应收票据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3、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中无带有追索权的已贴现的票据。 4、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合计 金额 194,641,959.15 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21 日尚有余额 41,673,489.65 元。 5、期末应收票据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以及关 联方单位出具的票据。 6、期末应收信用证余额为 210,438.78 美元,按期末美元汇率 6.119 折合成人民 币 1,287,674.89 元。 7、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中由福建三源仟鼎贸易有限公司开具 1,200 万元期限 2014 年 12 月 21 日到 2015 年 6 月 20 日;福建森鼎贸易有限公司开具 3,589 万元,期 限是 2014 年 12 月 28 日到 2015 年 6 月 27 日。 (三)应收款项 1、A、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85,023,941.30 12.73 4,251,197.07 5.00 80,772,744.23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 账款 534,730,208.40 80.08 34,579,843.21 6.47 500,150,365.19 450,312,686.64 96.25 32,644,465.22 7.25 417,668,221.42 单项金额 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 账款 47,986,767.14 7.19 14,721,782.74 30.68 33,264,984.40 17,567,949.32 3.75 7,524,064.48 42.83 10,043,884.84 合计 667,740,916.84 100.00 53,552,823.02 8.02 614,188,093.82 467,880,635.96 100.00 40,168,529.70 8.59 427,712,106.26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注: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期初增加 19,986.03 万元,增长 42.71%,主要是部分大 客户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 B、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第一名客户 85,023,941.30 4,251,197.07 5.00% 尚在信用期内 合计 85,023,941.30 4,251,197.07 5.00% C、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483,050,792.47 24,152,539.61 5.00 1-2年(含2年) 4 3,009,320.00 4,300,931.99 10.00 2-3年(含3年) 1 ,394,976.50 278,995.29 20.00 3-5年(含5年) 2 ,855,486.27 1,427,743.16 50.00 5年以上 4 ,419,633.16 4,419,633.16 100.00 合计 5 34,730,208.40 34,579,843.21 6.47 期末余额 账龄 D、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泉州百嘉骏服装织造有限公司 1,561,200.00 312,240.00 20.00 已提起诉讼 河南思维新科能源有限公司 126,000.00 126,000.00 100.00 已提起诉讼 山东鑫宇电源有限公司 580,230.00 580,230.00 100.00 已提起诉讼 醴陵金鲤龙科技有限公司 146,900.00 73,450.00 50.00 已提起诉讼 湖南鑫霸动力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86,900.00 86,900.00 100.00 已提起诉讼 陕西舜天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4,500.00 367,250.00 50.00 已提起诉讼 山东神工电池新科技有限公司 4,770,406.88 2,385,203.44 50.00 已提起诉讼 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3,574,834.09 2,281,498.31 63.82 已提起诉讼 深圳市东方华联科技有限公司 1,873,738.81 936,869.41 50.00 已提起诉讼 安赛锂能(合肥)有限公司 3,740,250.00 373,712.50 9.99 已提起诉讼 山东威高东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973,825.00 397,382.50 10.00 已提起诉讼 湖北能一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9,027.60 189,605.52 19.37 已提起诉讼 东莞强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1,692.20 80,169.22 10.00 已提起诉讼 浙江瓦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74,700.00 37,470.00 10.00 已提起诉讼 湖南丰源业翔晶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0 38,000.00 20.00 已提起诉讼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广东精进能源有限公司 13,175,895.00 1,317,589.50 10.00 已提起诉讼 深圳市银思奇电子有限公司 1,324,000.00 1,059,200.00 80.00 已提起诉讼 深圳市保时通实业有限公司 434,201.94 383,102.00 88.23 已提起诉讼 深圳市奥邦摩卡科技有限公司 978,555.00 978,555.00 100.00 已提起诉讼 深圳市陆星宝电子厂 4,866,889.22 712,825.84 14.65 已提起诉讼 东莞中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3,421.80 83,421.80 100.00 已提起诉讼 深圳市惠鑫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88,988.00 57,797.60 20.00 已提起诉讼 辽源市彤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266,475.00 1,133,237.50 50.00 已提起诉讼 深圳市奥邦摩卡科技有限公司 381,000.00 190,500.00 50.00 已提起诉讼 深圳市民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6,955.00 33,391.00 20.00 已提起诉讼 合肥振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301,500.00 301,500.00 100.00 已提起诉讼 深圳市鼎时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4,681.60 204,681.60 100.00 未能联系上 客户 合计 47,986,767.14 14,721,782.74 E、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 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款项是 否由关 联交易 产生 深圳市天劲通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16,266.00 确认无法收回 否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