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跃岭股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15年05月04日 14:33:04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分
配总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 60,000,00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60,000,000 股。


2、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2 个
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3.8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60,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5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
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
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5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5 月 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6,900,000

66.90%

40,140,000

107,040,000

66.90%

05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66,900,000

66.90%

40,140,000

107,040,000

66.9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100,000

33.10%

19,860,000

52,960,000

33.10%

三、股份总数

100,000,000

100.00%

60,000,000

160,000,000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6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4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61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卢岳嵩、伍海红

咨询电话:0576-86402693

传真电话:0576-86428985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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