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 飞 达: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时间:2015年05月04日 20:01:06 中财网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

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684号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


目 录
评估师声明 ........................................................................................................................ 3
摘 要 ................................................................................................................................ 4
正 文 ................................................................................................................................ 8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概况 ........................................................................................ 8
二、评估目的 .................................................................................................................. 21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2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39
五、评估基准日 .............................................................................................................. 39
六、评估依据 .................................................................................................................. 39
七、评估方法 .................................................................................................................. 4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6
九、评估假设 .................................................................................................................. 48
十、评估结论 .................................................................................................................. 4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5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54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 55
附 件 ............................................................................................................................... 56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
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经会计师审计后,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
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
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
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
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
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分析、
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

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684号

摘 要

一、项目名称: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
涉及的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二、委托方: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评估企业: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被评估企业股东、法定注
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五、评估目的:因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事宜,需对所涉及的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六、经济行为: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七、评估对象:被评估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八、评估范围:被评估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九、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十、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

十一、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十二、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266,500.00
万元(大写:贰拾陆亿陆仟伍佰万元整),较审计后合并报表口径账面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增值181,014.17万元,增值率211.75%;较审计后单体报表口径账面净资
产增值180,072.57万元,增值率为208.35%。


十三、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
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9月29日)有效。当评估基准
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
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四、特别事项说明:

1、2014年12月4日,奥特佳召开股东会,同意北京天佑将其所持10%的股权
转让给王进飞;江苏金淦分别将其所持10%、5%、5%、0.10722%的股权转让给世欣
鼎成、光大资本、湘江投资、何斌。同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该股权转让仅涉及股东结构变化,不影响评估值。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特佳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金淦

9,628.1920

26.74498%

2

北京天佑

10,800.0000

30.00000%

3

王进飞

3,600.0000

10.00000%

4

世欣鼎成

3,600.0000

10.00000%

5

南京永升

2,466.0000

6.85000%

6

光大资本

1,800.0000

5.00000%

7

湘江投资

1,800.0000

5.00000%

8

南京长根

1,159.4700

3.22075%

9

南京奥吉

658.5300

1.82925%

10

王 强

449.2080

1.24780%

11

何斌

38.6000

0.10722%

合计

36,000.00

100%



2、奥特佳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于2014年9月到期,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2014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苏高企协[2014]18号),奥特佳已通过复审审查,尚未取得证书。本次评估已在评
估假设中,假设奥特佳能够延续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3、奥特佳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
证的房屋建筑物,其面积资料由被评估企业提供,经评估人员核实后确认,若评估清
查日后取得权威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应以该测绘数据为准对相关评估值进行调整。


4、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被评估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奥特佳祥云因借款而发生


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1)奥特佳以信用为子公司奥特佳祥云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最高额为
5,0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15年9月11日,截至期末该借款
额度内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00.00元。


(2)奥特佳以信用为子公司浙江龙之星在工商银行龙泉支行最高额为
60,0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21年3月24日,截至期末该借款
额度内短期借款余额为21,000,000.00元。


(3)子公司奥特佳祥云以信用为奥特佳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最高额为
50,0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16年9月11日,截至期末该借款
额度内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


(4)子公司奥特佳祥云以信用为奥特佳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最高额为50,0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16年3月11日,截至期
末该借款额度内短期借款余额为15,600,000.00元。


(5)子公司奥特佳祥云以信用为奥特佳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最高额为80,0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17年4月7日,截至期
末该借款额度内短期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


(6)子公司奥特佳祥云以信用为奥特佳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最高
额为70,000,000.00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16年9月30日,截至期末该借
款额度内短期借款余额为0.00元。


(7)子公司奥特佳祥云以信用为奥特佳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最高
额为70,000,000.00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19年9月28日,截至期末该借
款额度内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


(8)子公司奥特佳祥云以信用为奥特佳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最高
额为25,000,000.00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17年8月12日,截至期末该借
款额度内短期借款余额为25,000,000.00元。


(9)子公司奥特佳祥云以信用为奥特佳在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最高额为60,000,000.00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17年5月26日,截至期末
该借款额度内短期借款余额为20,000,000.00元。


(10)子公司奥特佳祥云以信用为奥特佳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


行营业部最高额为53,0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1
日,截至期末该借款额度内长期借款余额为46,200,000.00元。


(11)子公司奥特佳祥云、董事长张永明及妻子林玲、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
司与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世纪天富创以信用为奥特佳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营业部最高额为250,0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到期日
为2019年9月29日,截至期末该借款额度内长期借款余额为80,000,000.00元。


被评估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抵押事项如下:

(1)浙江龙之星以其拥有的“浙龙国用(2013)第0172号”、“浙龙国用(2013)
第197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在1,715万元额度内向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设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间为2014年3月
18日至2015年6月30日;

(2)浙江龙之星以其拥有的“浙龙国用(2014)第099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在1,300万元额度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设
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间为2014年7月15日至2015年3月15日。


5、在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结论的成立完全依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对未来经营
情况的预测(经过我们的复核,我们判断预测是可信的),我们不能保证将来其完全
可以按预测计划实现。如果发生实际运行情况与预测结果不重合,则必然会影响本评
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提请报告使用者充分关注该事项包含的风险。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
假设、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

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684号

正 文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方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
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事宜所涉及的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14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概况

(一)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概况

委托方名称: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7370999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400002769

注册住所: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6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进飞

注册资本:42,21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服装及服装辅料、梭织面料、针织面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2年06月13日至******


2、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被评估企业
股东、法定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被评估企业介绍

1、被评估企业: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奥特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60898137-X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400012575

住 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张永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36000万元整

实收资本:36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开发推广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制造、销售无氟环
保制冷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制造和销售汽车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0年05月16日至2030年05月15日

2、被评估企业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

奥特佳的前身为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16日注册成立,自设
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历史沿革情
况如下:

1)奥特佳设立及出资情况

(1)公司经批复成立情况

2000年4月29日,南京市秦淮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南京奥特佳冷
机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批复》(宁秦外资字(2000)第4号),
同意由江苏航空、香港肇丰、禄口机场、珠海三金、龙山集团、丹徒三强、南京振德
等7方共同出资设立奥特佳冷机。由于丹徒三强与南京振德不具有法人资格,各方协
商丹徒三强、南京振德应出资部分各39.91万元由江苏航空代为持有。2000年5月9
日,南京市秦淮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批准通知
单》(宁[秦]外经资字[2000]第4号),同意江苏航空、香港肇丰、禄口机场、珠海
三金、龙山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奥特佳冷机。



奥特佳冷机于2000年5月12日取得了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宁府合资字[2000]3657号),并于2000年5
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奥特佳冷机设立时,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货币

技术

总计

货币

技术

总计

1

江苏航空

468.50

119.73

588.23

32.40%

8.28%

40.68%

2

香港肇丰

485.86

-

485.86

33.60%

-

33.60%

3

禄口机场

292.09

-

292.09

20.20%

-

20.20%

4

龙山集团

-

39.91

39.91

-

2.76%

2.76%

5

珠海三金

-

39.91

39.91

-

2.76%

2.76%

合计

1,246.45

199.55

1,446.00

86.20%

13.80%

100.00%



(2)首期出资情况

根据江苏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1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
天业新验[2000]23号):截至2000年6月12日,奥特佳冷机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一期
出资合计3,738,792.28美元,均为货币出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实缴出资占本
次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占注
册资本比例

1

江苏航空

588.23

140.53

37.59%

9.72%

2

香港肇丰

485.86

145.73

38.98%

10.08%

3

禄口机场

292.09

87.61

23.43%

6.06%

4

龙山集团

39.91







5

珠海三金

39.91







合计

1,446.00

373.87

100%

25.86%



(3)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0年5月29日,奥特佳冷机董事会同意江苏航空将其认缴奥特佳冷机股权中
现金出资的14.96%转让给禄口机场。


2001年2月15日,奥特佳冷机董事会同意江苏航空将其认缴奥特佳冷机股权中
已出资部分9.72%转让给禄口机场;尚未出资的现金出资部分中4.41%转让给禄口机


场,3.31%转让给香港肇丰;技术出资部分2.76%股权从奥特佳冷机退出。


2002年6月13日,奥特佳冷机董事会同意由南京三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京三强”)认购江苏航空退出的2.76%的股权;江苏航空将其原代丹徒三强
所持2.76%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三强,将其原代南京振德所持2.76%的股权转让给南京
深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深乾”)。


江苏航空股权退出及上述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经南京市秦淮区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局《关于同意修改合同章程的通知》(宁[秦]外经资改字[2002]第12号)及南京
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宁府合资字
[2000]3657号)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特佳冷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货币

技术

总计

1

禄口机场

712.79

-

712.79

49.29%

2

香港肇丰

533.66

-

533.66

36.91%

3

南京三强

-

79.82

79.82

5.52%

4

龙山集团

-

39.91

39.91

2.76%

5

珠海三金

-

39.91

39.91

2.76%

6

南京深乾

-

39.91

39.91

2.76%

合计

1,246.45

199.55

1,446.00

100.00%



(4)出资缴足情况

根据江苏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
天业验[2002]1475号):截至2002年7月16日,奥特佳冷机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
期出资合计1,072.13万美元,连同第一期出资奥特佳冷机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合计1,446万美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246.45万美元,以无形资产出资199.55万
美元。至此,奥特佳冷机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1,446.00万美元全部到位。


2)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5年8月1日,奥特佳冷机董事会同意龙山集团将其所持2.76%的股权转让给
香港肇丰。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经南京市秦淮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同意修改合
同、章程的通知》(宁秦外经资改字[2005]第83号)及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
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宁府合资字[2000]3657号)批复确认。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特佳冷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禄口机场

712.79

49.29%

2

香港肇丰

573.57

39.67%

3

南京三强

79.82

5.52%

4

珠海三金

39.91

2.76%

5

南京深乾

39.91

2.76%

合计

1,446.00

100.00%



3)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8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转
让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06]139号),同意禄口
机场将其所持奥特佳冷机49.29%的股权全部转让。


2007年12月14日,奥特佳冷机召开董事会,同意禄口机场、南京三强、珠海三
金、南京深乾分别将其所持奥特佳冷机全部股权转让给香港肇丰,转让各方就上述股
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007年12月17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
49.29%股权转让成交的确认》(苏产交[2007]035号)。同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
《关于同意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章程的批复》(宁府外经贸资审[2007]
第024026号),同意香港肇丰受让公司全部股权。


2007年12月18日,奥特佳冷机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府资字[2000]3657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特佳冷机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香港肇丰持有其100%
的股权。


4)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8年2月19日,奥特佳冷机董事会同意香港肇丰将其所持100%的股权转让
给奥特佳(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香港”)。2008年3月20日,香港
肇丰与奥特佳香港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宁府外经贸资审[2008]第0401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外经贸宁府合资字[2000]3657号)批复确认。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特佳香港持有奥特佳冷机100%的股权。



5)第一次增资

2010年7月15日,奥特佳香港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奥特佳冷机注册资本由
1,446万美元增加至2,046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奥特佳香港以货币资金出资。上述
增资事宜经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宁投外管[2010]83号)及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外经贸宁府合资字[2000]3657号)批复确认。


根据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兴
瑞验字(2010)第1320号):截至2010年8月4日,奥特佳冷机新增注册资本已足
额缴纳。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特佳冷机注册资本增加至2,046.00万美元,奥特佳香港持有
公司100%股权。


6)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年1月24日,奥特佳香港出具《股东决定》,决定将其所持奥特佳冷机40%
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天佑,52.15%的股权转让给江苏金淦。同日,转让各方就上述股权
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经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
于同意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宁投外资批[2013]第03001号)
及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宁府合资
字[2000]3657号)批复确认。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特佳冷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金淦

1,066.99

52.15%

2

北京天佑

818.40

40.00%

3

奥特佳香港

160.61

7.85%

合计

2,046.00

100.00%



7)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3年10月29日,奥特佳冷机董事会同意奥特佳香港将其所持7.85%的股权转
让给南京永升。同日,双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
转让事宜经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
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宁投外资批[2013]第02078号)批复确认。



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特佳冷机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根据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031号):
奥特佳冷机注册资本2,046万元美元按入账时汇率折合为16,065.16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特佳冷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金淦

8,377.98

52.15%

2

北京天佑

6,426.06

40.00%

3

南京永升

1,261.11

7.85%

合计

16,065.16

100.00%



8)第二次增资

2013年12月15日,奥特佳冷机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6,000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未分配利润转增。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
第151302号),奥特佳冷机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特佳冷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金淦

18,774.00

52.15%

2

北京天佑

14,400.00

40.00%

3

南京永升

2,826.00

7.85%

合计

36,000.00

100.00%



9)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3年12月24日,奥特佳冷机召开股东会,同意江苏金淦分别将其所持1.78%、
1.27%、1.25%、1%的股权转让给南京长根、南京奥吉、王强、南京永升;南京永升
将其所持1.44%、0.56%的股权转让给南京长根、南京奥吉。同日,各方就上述股权
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特佳冷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金淦

16,866.79

46.85%

2

北京天佑

14,400.00

40.00%

3

南京永升

2,466.00

6.85%




4

南京长根

1,159.47

3.22%

5

南京奥吉

658.53

1.83%

6

王 强

449.21

1.25%

合计

36,000.00

100.00%



2014年8月21日,奥特佳冷机名称变更为“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并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被评估企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1)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简称“奥特佳祥云”)

持股比例:100%

是否合并报表: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400042643

住 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张永明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注册资金:8192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81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空调、制冷压缩机及其他制冷设备的制造、销售,
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营业期限:2008年06月27日 至 2038年06月26日

2)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奥特佳科技”)

持股比例:100%

是否合并报表: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100000078678(1-2)

注册住所:滁州市南谯工业开发区乌衣园区双迎大道669号

法定代表人:钱永贵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实收资本:伍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各类压缩机、空调系统产品、汽车零部件、金属铸造
产品、传动件、标准件、橡胶件以及其他机电产品的研发、贸易和技术服务。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2012年07月13日至2042年07月12日

3)马鞍山奥特佳机电有限公司(简称“奥特佳机电”)

持股比例:100%

是否合并报表: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06000004938

组织机构代码:09733863-X

住所:博望区丹阳镇特钢产业园富民路

法定代表人:吴星宇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铸造产品、汽车零部件产品以及其他机械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
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4月9日

营业期限:长期

至本报告出具日,奥特佳机电尚未投产。


4)滁州奥特佳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奥特佳商贸”)

持股比例:100%

是否合并报表: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100000098340(1-1)

组织机构代码:09552766-4

住所:滁州市南谯工业开发区乌衣园区双迎大道669号

法定代表人:徐博源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和汽车零部件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


销售及售后服务;房屋租赁和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6日

营业期限:2014年3月26日至2044年3月25日

至本报告出具日,奥特佳商贸尚未经营。


5)南京奥特佳长恒铸造有限公司(简称“奥特佳长恒”)

持股比例:51%

是否合并报表: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1000131237

注册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宁阳街11号

法定代表人:吴培荣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许可项目:铝合金铸件生产;机械产品研发、销售。


经营期限:2008年12月04日至2028年12月03日

6)浙江龙之星压缩机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龙之星”)

持股比例:51%

是否合并报表: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1181000019665

注册住所: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塆头区块1、2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钱永贵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和销售压缩机、空调器、汽车离合器,以及其他
汽车零部件;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技术专利的进出口


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营期限: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至二〇四一年九月三十日止

7)南京奥电空调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持股比例:20%

是否合并报表: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4000161507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05号-3

法定代表人:唐云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空调、制冷设备及配件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销售、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营业期限:2014年1月3日至2034年1月2日

(三)被评估企业历史财务资料

被评估企业近二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母公司报表口径)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报表日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

147,520.27

174,731.09

179,076.45

负债

59,396.76

105,391.21

92,649.02

净资产

88,123.51

69,339.88

86,427.43



被评估企业近二年及评估基准日经营状况(母公司报表口径)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

151,003.82

173,545.22

136,296.91

减:营业成本

111,684.07

127,186.88

98,537.11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577.98

884.72

614.66

减:销售费用

7,643.88

8,523.41

6,794.59

减:管理费用

9,475.22

13,080.94

8,852.59

减:财务费用

716.72

718.26

1,142.89

减:资产减值损失

239.56

1,121.91

494.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加:投资收益





42.02




营业利润

20,666.39

22,029.10

19,902.37

加:营业外收入

351.48

43.55

288.09

减:营业外支出

50.28

124.58

13.09

利润总额

20,967.59

21,948.07

20,177.37

所得税

3,252.13

3,589.29

3,089.82

净利润

17,715.46

18,358.77

17,087.55



被评估企业近二年及评估基准日(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报表日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

151,992.42

183,673.39

189,700.65

负债

60,751.45

111,091.14

100,813.67

净资产

91,240.97

72,582.25

88,886.9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

88,247.73

69,402.41

85,485.83



被评估企业近二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合并报表口径)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

149,713.22

171,489.37

132,050.05

减:营业成本

109,699.47

124,091.09

92,511.80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618.66

954.13

819.57

减:销售费用

7,693.94

8,585.90

6,867.08

减:管理费用

10,024.35

13,989.27

11,863.68

减:财务费用

705.37

678.50

1,235.96

减:资产减值损失

266.78

1,113.48

484.7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加:投资收益

-5.38



-8.98

营业利润

20,699.26

22,077.01

18,258.25

加:营业外收入

353.84

206.12

1,307.32

减:营业外支出

50.88

124.61

13.09

利润总额

21,002.21

22,158.53

19,552.48

所得税

3,327.31

3,674.85

3,198.75

净利润

17,674.90

18,483.68

16,353.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636.58

18,297.07

16,083.42

少数股东损益

38.32

186.60

270.31



上表2012年至2014年9月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企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702号”,审
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被评估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增值税率17%、营业税率5%、城建税


税率5%、7%、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2%、企业所得税税率15%
(被评估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从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报告出具日已
通过复审,尚未取得证书)。下属4家全资子公司及2家控股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
税率25%。


(四)被评估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概述

奥特佳是国内汽车空调压缩机行业的领先企业,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认定的―中
国汽车零部件(空调)行业龙头企业‖,是国内最大的涡旋式汽车空调压缩机生产企
业,并连续多年获得―全国百佳优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称号。其主营业务为汽车空调
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为涡旋式汽车空调压缩机、电动涡旋式汽车空
调压缩机等。


截止评估基准日,奥特佳有4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
司(简称“奥特佳祥云”)、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奥特佳科技”)、
马鞍山奥特佳机电有限公司(简称“奥特佳机电”)、滁州奥特佳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奥特佳商贸‖);2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南京奥特佳长恒铸造有限公司(简
称“奥特佳长恒”)、浙江龙之星压缩机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龙之星”);奥特佳
另参股了南京奥电空调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20%。


1、采购模式

奥特佳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锭、铝部件、离合器及曲轴等,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
要,保证原材料的充分、合理供给,奥特佳实行销售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联同
作业的采购模式。采购部根据销售部每月编制的月度销售预测计划,综合考虑各零件
的交货期,下达部分采购订单。随后根据生产计划部编制的月度生产计划、库存零部
件数量以及具体的零部件质量水平等情况,调整下达全月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奥特佳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即根据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
行按单生产、按需生产,降低经营风险。奥特佳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通过信息化
管理平台,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生产人员在成品完成后,完成自检,自检合
格后报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


3、销售模式


奥特佳销售以配套市场销售为主,奥特佳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厂商,通过与整车
厂商进行同步开发将产品应用于新车配套市场。具体销售流程主要包括产品开发、客
户信息维护、销售合同的签订、客户订单的接收、销售计划的制定、工厂生产、发货
及结算回款等。


(七)行业、市场分析

奥特佳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中的汽车空调压缩机行业。


汽车空调压缩机是汽车空调系统的核心组成部件,其与冷凝器、蒸发器等其他部
件构成了完整的汽车空调系统。汽车空调压缩机主要经历了活塞式压缩机、斜盘式压
缩机、旋叶式压缩机、涡旋式压缩机四个阶段,与前三代压缩机相比,涡旋式压缩机
具有较高的冷却效率与容积比、重量轻及能耗低等优点,其不仅广泛适用于传统的汽
油及柴油发动机汽车,还可以作为电动涡旋式压缩机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新能源电
动汽车。


受我国汽车工业起步时间影响,国内汽车空调压缩机行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随
着国民经济水平提高以及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汽车空调压缩机行业发展迅
速,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在逐渐缩小。随着以奥特佳为代表的国内汽车空
调压缩机行业领先企业取得涡旋式空调压缩机等先进技术的突破,打破了国外厂商在
该等领域的市场垄断,国内主要汽车空调压缩机生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得到不断提
升,整个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国内汽车空调压缩机行业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下游汽车整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此
外,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又将为电动涡旋式压缩机的广泛应用带来巨大的市场空
间。具体分析如下:

1、汽车整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是空调压缩机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1)全球汽车整车行业发展情况

汽车产业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并成为美、日、德、法等工业发达国家国
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全球汽车行业整体保持稳定发展态势,2009
年至2013年,全球汽车产量复合增长率9.01%。长期来看,随着未来全球经济的不
断发展,全球汽车行业仍将持续发展,预计2020年全球汽车产量将达到1.1亿辆。


2009年至2013年全球汽车产量情况




数据来源:OICA

(2)中国汽车整车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和汽车普及度的不断提升,国内汽车产销规模不断扩大,
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和销售国。2007年至2013年中国汽车产量由888.30万辆
提升至2,211.68万辆,销量由879.20万辆提升至2,198.41万辆,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16.42%、16.50%。


2007年至2013年我国汽车产销规模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虽然近年来我国汽车整车市场发展迅速,但截至2013年底,我国千人汽车保有
量约为100辆,与国际平均千人保有量170辆的水平相比尚有差距,而与发达国家千
人保有量500辆的饱和水平差距更为明显。未来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居
民收入水平和汽车普及度的进一步提高,国内汽车行业产销规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


另外,随着汽车产销规模迅速扩大,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提高,庞大的汽车市场
保有规模为汽车空调压缩机行业创造庞大的售后市场。截止2013年末,我国民用汽
车保有量达到12,670.14万辆。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将为空调压缩机尤其是电动涡旋式压缩机的发展
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

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主要区别在于能源供应系统。传统汽车采用汽油、天然气
以及柴油作为燃料,驱动发动机提供驱动力,通过离合器的作用带动开启式空调压缩
机工作;而新能源汽车大多采用电池发电驱动电机的能源系统,驱动方式的改变使得
传统的利用皮带传递发动机功率的开启式压缩机型式已不再适宜,而电动涡旋式压缩
机主要采用全封闭或半封闭结构,电机驱动与涡旋泵体安装在同一壳体内,结构紧凑,
安装方便,可靠性高,广泛适用于纯电动、混合动力乘用车以及纯电动客车等新能源
电动车空调系统中。因此,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将为空调压缩机尤其是电动涡
旋式压缩机的发展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


(1)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情况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相较
于传统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的运用可以有效缓解日益紧张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
染问题,因此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纷纷加快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技
术研发和产业化。随着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问题的不断突破、销售模式的不断创新,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2011年至201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分
别为4万辆、11万辆、20万辆,复合增长率达到123.61%;根据Navigant Research
预测,201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将达到40万辆,增速为80%以上。


而为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全球主要经济体制定了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
长期规划,根据国际能源署的统计,2015年以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电动汽车为主的
新能源汽车在该等经济体的销量将达到200万辆左右,到2020年会销售大约440万
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市场发展前景较为明朗。


2010年至2020年 主要经济体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情况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海通证券研究所

(2)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

随着国内汽车产销规模的快速扩大,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和销售国;
但随着国内传统汽车市场保有量的大幅提升,对传统能源原油耗用量不断增加,我国
原油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同时,传统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使得国内大气污染问题
更为严峻。因此,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加大新能源汽车对传统汽车的替代愈发
重要,发展新能源汽车已逐步上升到中长期国家战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质


性发展阶段,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迅速扩大,2010至2013年间,新能源
汽车产量复合增速51.78%,销量复合增速55.01%。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虽然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但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国
内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明显偏低;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仅为0.1%,而
美国市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为7%,日本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更是高达20%。随着
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居民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
内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将会逐步提升;依托于国内庞大的汽车消费市场,未来国
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


全球主要地区新能源汽车(HEV+PHEV+BEV)渗透率情况



数据来源:中美车用能源研究中心,海通证券研究所


而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到2015 年,纯
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 万辆;到2020 年,累计产
销量超过500万辆。由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未来数年将迎来加速增长阶段。


二、评估目的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故需对所涉及的
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提供价值参考依
据。


上述经济行为已经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被评估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被评估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的资产和负债。


被评估企业单体报表口径资产、负债、净资产: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1,366,088,860.08元;

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424,675,648.28元;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

197,247,328.07元;

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187,208,073.73元;

在建工程账面金额:

11,906,679.25元;

固定资产清理账面金额:

154,351.77元;

无形资产账面金额:

5,238,446.78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金额:

20,698,763.68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2,222,005.00元;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

1,790,764,508.36元;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729,954,421.52元;

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196,535,770.98元;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

926,490,192.50元;




净资产账面金额:

864,274,315.86元;



被评估企业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净资产: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1,203,804,343.24元;

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693,202,147.02元;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

510,228.07元;

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483,658,104.60元;

在建工程账面金额:

37,339,544.00元;

固定资产清理账面金额:

154,351.77元;

无形资产账面金额:

135,620,666.46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金额:

24,477,529.32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11,441,722.80元;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

1,897,006,490.26元;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804,392,456.68元;

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203,744,257.80元;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

1,008,136,714.48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54,858,265.77元;

所有者权益:

888,869,775.78元;



上述资产、负债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4]第114702号”《审计报告》。


(一)主要房地产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 数

账面原值

(元)

账面净值

(元)

1

奥特佳

房屋建筑物

21,279.10

13

21,458,743.66

13,695,295.05

构筑物



2

156,360.00

56,055.23

2

奥特佳祥云

房屋建筑物

57,092.61

7

95,423,655.29

84,080,722.47

构筑物



7

7,828,025.69

6,566,302.25

3

奥特佳科技

房屋建筑物

20,221.68

5

35,406,238.57

34,014,967.04

构筑物



4

3,225,660.00

3,225,660.00

4

浙江龙之星

房屋建筑物

12,508.59

2

11,391,056.54

10,989,286.80

构筑物



8

4,335,000.00

4,181,852.10

5

奥特佳长恒

房屋建筑物

3,040.75

8

2,267,278.38

1,842,269.95




构筑物



7

919,624.77

764,697.50

合 计

房屋建筑物

114,142.73

35

165,946,972.44

144,622,541.31

构筑物



28

16,464,670.46

14,794,567.08



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下列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详见下表,本次清查以被评
估企业提供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实后确认。





公司名称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日期

建筑面积
(㎡)

账面原值

(元)

账面净值(元)

1

奥特佳

环境模拟实验室

钢混

1994

400.85

686,336.52

361,733.88

2

奥特佳

切削处理站及毛刺房



2007.06.30

3,126.50

111,675.00

75,190.83

3

奥特佳

临时仓库及附属工程



2007.06.30

3,742.50

3,355,888.50

2,259,519.84

4

奥特佳

名爵4S店及综合楼等

混合

2009.01.06

6,220.00

7,836,304.86

5,860,565.21

5

奥特佳

新建钢结构厂房



2009.12.31

1,339.00

980,200.00

770,241.16

6

奥特佳

空机房

混合

2007

192.00

0

0

7

奥特佳

长恒

厂房(1)

混合

2006.03

1,217.38

1,120,776.38

898,666.49

8

奥特佳

长恒

厂房(2)

混合

2006.03

482.50

386,000.00

306,548.16

9

奥特佳

长恒

厂房(3)

混合

2006.03

303.21

228,166.00

190,233.28

10

奥特佳

长恒

车棚、门卫、铝渣棚

简易

2011.03

316.94

157,380.00

131,215.68

11

奥特佳

长恒

办公室、发电机房

混合

2006.03

168.84

121,278.00

101,115.48

12

奥特佳

长恒

抛丸机房、厕所

砖木

2006.03

367.74

146,614.00

122,239.30

13

奥特佳

长恒

厂房(4)

砖木

2006.03

134.00

79,000.00

67,742.44

14

奥特佳

长恒

厂房(5)

砖木

2006.03

50.14

28,064.00

24,509.12

15

奥特佳

科技

铸造车间



2013.12

9,072.60

13,087,400.00

12,449,389.25

16

奥特佳

科技

商用压缩机车间



2013.12

10,672.27

22,318,838.57

21,565,577.79

17

奥特佳

科技

压缩空气站

钢混

2013.6

390.81

0.00

0.00

18

奥特佳

科技

门卫1

混合

2014.4

43.00

0.00

0.00

19

奥特佳

科技

门卫2

混合

2014.4

43.00

0.00

0.00

20

浙江

龙之星

临时食堂

简易

2013.10.17

89.06

39,500.00

37,780.15







公司名称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日期

建筑面积
(㎡)

账面原值

(元)

账面净值(元)

21

浙江

龙之星

厂房



2013.11.30

12,419.53

11,351,556.54

10,951,506.65





合 计





50,791.87

62,034,978.37

56,173,774.71



截止2014年9月30日,奥特佳及其子公司拥有8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证号

面积(m2)

位置

取得
方式

终止日期

用途

账面价值(元)

权利人:奥特佳

1

宁秦国用(2004)
第04245号

27,707.50

秦淮区大明路
103号

出让

2050.04.02

工业

5,238,446.78

权利人:奥特佳祥云

2

宁江国用(2010)
第21687号

82,843.80

江宁区秣陵街
道工业集中区

出让

2060.02.27

2060.05.27

工业

56,350,857.58

权利人:浙江龙之星

3

浙龙国用(2013)
第0172号

15,369.10

龙泉区工业园
区塆头区1、2
号块

出让

2062.12.26

工业

4,956,384.05

4

浙龙国用(2013)
第1971号

17,619.10

龙泉区工业园
区塆头区1、2
号块

出让

2063.05.07

工业

5

浙龙国用(2014)
第0996号

24,755.00

龙泉区工业园
区塆头区1、2
号块

出让

2064.01.15

工业

3,788,239.04

6

浙龙国用(2014)
第1254号

75,891.00

龙泉区工业园
区塆头区1、2-4
地块

出让

2064.01.22

工业

11,633,094.23

权利人:奥特佳科技

7

滁国用(2013)第
1018号

118,710.00

乌衣镇红山路
东侧、双郢路北
侧、白庙路西侧

出让

2063.01.05

工业

20,365,453.38

权利人:奥特佳商贸

8

滁国用(2014)第
12668号

26,673.00

乌衣镇红山路
与双郢路交叉
口东北侧

出让

2064.05.21

城镇
住宅
用地

33,240,191.40



合计











135,572,666.46



注:子公司奥特佳长恒自建的厂房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系租赁取得。


(二)长期股权投资——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被投资企业

账面金额(元)

投资比例(%)

会计核算方法

经营情况

南京奥电空调有限公司

510,228.07

20.00

权益法

正常经营




合计

510,228.07









(三)其他主要实物资产如下:

项 目

账面金额(元)

数 量

分布地点

现状、特点

库存现金

奥特佳

243,108.13

-

财务科

账实相符

奥特佳祥云

23,816.33

-

财务科

账实相符

奥特佳长恒

1,437.36

-

财务科

账实相符

奥特佳科技

6,193.30

-

财务科

账实相符

浙江龙之星

11,749.28

-

财务科

账实相符

小计

286,304.40

-





存 货

奥特佳

358,152,560.96

-

公司内

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

奥特佳长恒

8,647,813.14

-

公司内

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
在产品

奥特佳科技

7,533,737.13

-

公司内

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

浙江龙之星

15,975,178.14

-

公司内

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
产成品、在产品

小计

390,309,289.37

-





机器设备

奥特佳

164,994,205.36

1272项

公司内

主要是加工设备例装配线压床、铣床
及立式加工中心等,均能正常使用

奥特佳祥云

58,883,405.57

662项

公司内

主要是加工设备例装配线压床、铣床
及立式加工中心等,均能正常使用

奥特佳长恒

15,296,995.14

567项

公司内

主要是加工设备例装配线压床、铣床
及立式加工中心等,均能正常使用

奥特佳科技

53,438,477.06

292项

公司内

主要是加工设备例装配线压床、铣床
及立式加工中心等,均能正常使用

浙江龙之星

19,890,390.62

120项

公司内

主要是加工设备例装配线压床、铣床
及立式加工中心等,均能正常使用

小计

312,503,473.75

2913项





车辆

奥特佳

6,410,184.69

40辆

公司内

35辆车辆正常使用,5辆报废

奥特佳祥云

305,607.27

1辆

公司内

车辆正常使用

奥特佳长恒

0.00

1辆

公司内

车辆正常使用

奥特佳科技

137,981.36

1辆

公司内

车辆正常使用

浙江龙之星

80,405.12

1辆

公司内

车辆正常使用

小计

6,934,178.44

44辆





电子设备

奥特佳

2,052,333.40

550项

公司内

主要为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正常(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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