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南方策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 5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目录 1 、 绪言 ................................ ................................ ................................ ........................... 4 2 、 释义 ................................ ................................ ................................ ........................... 5 3 、 基金管理人 ................................ ................................ ................................ ............... 9 4 、 基金托管人 ................................ ................................ ................................ ............. 19 5 、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6 6 、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 ......................... 62 7 、 基金的投资 ................................ ................................ ................................ ............. 71 8 、 基金的财产 ................................ ................................ ................................ ............. 81 9 、 基金资产估值 ................................ ................................ ................................ ......... 82 10 、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7 11 、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9 12 、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91 13 、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92 14 、 风险揭示 ................................ ................................ ................................ ................. 97 15 、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9 16 、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2 17 、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0 18 、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 133 19 、 其 他 应披露事项 ................................ ................................ ................................ ... 136 20 、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 式 ................................ ................................ ........... 137 21 、 备查文件 ................................ ................................ ................................ ............... 138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0 年 1 月 6 日证监许可 [ 2010 ] 9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0 年 3 月 30 日 正式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本基金量化投资策略的有关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5 年 3 月 30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 1 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 南 方 策略优化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 指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 指《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及 对招募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经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 做 出的修订 10. 《 销售 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5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 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 银行监 管 机构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 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 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 中国证监会 核 准 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 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 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 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 :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直销机构:指 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代销机构 :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销售网点 :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网点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南方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 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 :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投资 人 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 本基 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 : 指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 T 日 :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的 工作日 36 .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7. 开放日 : 指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8. 《 业务规则》:指《 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 39 .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 内 ,投资 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0 . 申购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1 . 赎回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卖出基金份 额的 行为 4 2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 (全部或部分) 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 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元 : 指人民币元 4 7 . 基金收益 : 本基金合同项下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润,即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4 8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2 . 指定媒体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 3 . 不可抗力 :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 履行 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他 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公众通讯设备或互联网络故障 3、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 、 32 、 33 层整层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7 55 ) 82763888 传真:( 07 55 ) 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 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2000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 [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 2005 年,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201 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 1.5 亿元人民币。 2010 年,经证监许可 [2010]1073 号文核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0% 股权转让 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 3 亿元人民币。 目 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 、厦门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15% 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 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 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 1994 年 8 月加入华泰证券,历任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 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总 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姜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经济及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4 年 12 月加入华泰证券并一直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 投资银行总部股票事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 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夏桂英女士,董事,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 26 年法律公司管理经济工作从业经历。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研究所 教师、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深圳市光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投 资管理公司总法律顾问、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董事长等职。 2004 年 10 月加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法律事务部部长、企业一部部长职务。现任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项建国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 业。曾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并担任审计教研室副主任,其后在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任职, 2004 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历任公司投资 部 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企业一部部长,长期从事投融资、股权管理、股东事务等工作。 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长城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华润五丰肉类食 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深投华控产业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成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 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庄园芳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负 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业 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 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 NASDAQ 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副主任。 2012 年加 入南方基金,担任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 姚景源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长、 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国内贸 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阜 阳市政府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现任国 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经济 50 人论坛成员,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 李心丹先生 ,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 部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历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 教授、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创业投资 研究与发展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省委决策咨询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信证券等单 位的博士后指导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国家留学基金会评审专家、江苏省资本市 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 周锦 涛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博士,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高级资深会员。曾任职香 港警务处 ( 商业罪案调查科 )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退休前为该会的法规执行部总监。其后曾任该会法规执行部顾问及香港汇业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 郑建彪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 20 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毕业于财 政部科研所,曾任职于北京市财政局、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等机 构,先后担任干部、经理、副主任等工作。现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董事 合伙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蕊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工作于北京市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金杜(深圳) 律师事务所华南区管理合伙人,全联并购公会广东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 会副主任、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联盟副主席、深 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 公司 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问;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舒本娥女士,监事, 15 年的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会计专业, 获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担任财务处处长工作。 1998 年 10 月加入华泰证 券,历任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泰瑞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姜丽花女士, 监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于深圳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 专业。曾在浙江兰溪马间专厂、浙江兰溪纺织机械厂、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深圳市建 设集团、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作, 2004 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历任 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预算部副部长,长期从事财务管理、投融资、股权管理、 股东事务等工作,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科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深福保(集团) 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苏荣坚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三明市财政局、财委,厦 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副经理,自营业务部 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林红珍女士 , 监事,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学士学位 , 后参加人民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进修 班。曾任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易联合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 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 1994 年进入兴业证券,先后担任计财部财务综 合组负责人、直属营 业部财务部经理、财务会计部计划财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经理、风险 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兴业证券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苏民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 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市场服务 部总监、电子商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张德伦先生,职工监事,中共党 员,硕士学历。历任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华为技术有 限公司处长、汉唐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海王生物人力资源总监、华信惠悦咨询公司副总 经理、首席顾问, 2010 年 1 月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林斯彬先生,职工监事,民商法专业硕士,先后担任金杜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部实习律 师、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资产保全部职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职员, 2008 年 12 月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监察稽核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监助理,现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3 、 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杨小松先生,总裁, 简历同上。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 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 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3 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郑文祥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 农业银行 、南方证券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 2000 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国债投资经理、专户理财部副总监、南方 避险增值基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裁、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2002 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 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秦长奎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京汽车制造厂经营计划处科员,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基金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 债券部总经理。 2005 年加入南方基金,曾任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委员。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经济学硕士。 历任财政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师,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8 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 运作保障部总监、 公司监事、 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 4 、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为: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 ,刘治平; 2013 年 3 月 至 2013 年 5 月,杨德龙 ; 2013 年 5 月至今 , 杨德龙、罗文杰 。 杨德龙先生,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06 年 加入南方基金,担任研究部高级行业研究员、首席策略分析师; 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 任小康 ETF 及南方小康基金经理; 2011 年 9 月至今,任南方上证 380ETF 及联接基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 3 月至今,任南方策略基金经理; 2013 年 4 月至今,任南方 300 基金经理; 2013 年 4 月至今,任南方开元沪深 300ETF 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南方恒生 ETF 基金经理。 罗文杰女士, 美国南加州大学数学金融硕士、美国加州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具有中国 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美国 Open Link Financial 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从事量化分 析工作。 2008 年 9 月加入南方基金,任南方基金数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2013 年 4 月 至今,任南方 500 基金经理; 2013 年 4 月至今,任南方 500ETF 基金经理; 2013 年 5 月至 今,任南方 300 基金经理; 2013 年 5 月至今,任南方开元沪深 300ETF 基金经理; 2013 年 5 月至今,任南方策略基金经理; 2014 年 10 月至今,任 500 医药基金经理; 20 15 年 2 月至今, 任南方恒生 ETF 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裁杨小松先生,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产品开发部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李海鹏先生,总裁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史博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监王 珂女士,投资部总监陈键先生,专户投资管理部总监蒋峰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亚庆先生。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 、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规定; 10 、 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 、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 、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 按照基金合 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 、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1 、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2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3 、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4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5 、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 、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 1 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 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 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 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 、 法律法规或 监管部门取消 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 、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 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 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 1 )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 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 2 )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机构设 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等部 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馈制度、保密制度等程 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 3 )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 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 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 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 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 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 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 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198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 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 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 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 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 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集团总资产 5.0331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 下资本充足率11.45%,权 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0.89%。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 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 二 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 2014 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 产品营销力度,截止 12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19 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 规 模 238.73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下行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 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 21.12 亿元,同比增长 98.92% ,托管资产余额 3.54 万亿元,较 年初增长 90.77% 。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 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 2012 中国金融 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 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 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 农业 银行 黑龙江省 分行, 华 商银行,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市 分行 ,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2月2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 招商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 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华夏货币市场基金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 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 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 7 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银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标普全球 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保 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利纯 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优秀企业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投资基金、嘉实对 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投资基金、宝盈瑞祥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国际龙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国际龙 头 (DA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经济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经济灵活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共 94 只 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 、 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托管 资产为35,422.14亿元人民币。 ( 四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 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 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 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 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 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 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 3 )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 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 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 4 )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 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 则。 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 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 业务营运、稽核监察 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 管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 9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 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 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 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 《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 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 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 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 岗、 大额资金 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 作过程中的风险。 (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 同步灾备,同时, 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 所有 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 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 调用登记。 (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 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 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 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 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 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 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 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 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 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 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 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 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5、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 福华一路六号 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 、 32 、 33 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755 ) 82763905 、 82763906 传真:( 0755 ) 8276390 0 联系人: 张锐珊 2 、 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陶仲伟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嘉朔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117 公司网址:www.psb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 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东 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廉赵峰 电话:010-8993736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客服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站:www.gdb.com.cn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 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1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客服电话:95398 公司网站:www.hzbank.com.cn 1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 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孔超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8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6 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董汇 电话:010-85605588 传真:010-85605340 客服电话:96198;400-88-96198; 400-66-96198 网址:www.bjrcb.com 19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 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热线:4008-311-777 公司网址:http://www.yantaibank.net/ 2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 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 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38576666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公司网站:www.srcb.com 2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廖玉林 联系人:陈幸 联系电话:0769-22119061 客服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站:www.dongguanbank.cn 2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2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 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 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 400-66-96588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2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2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刘晔 联系电话:025-86775335 客服电话:96400 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26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33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7 号 法定代表人:钱进 联系人:田宇 吕芳芳 联系电话:0539-7877821 0539-7877773 客服电话:400-699-6588 公司网站:www.lsbchina.com 27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