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安双力: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5月)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1年10月9日证监许可 [2011]1593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国 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 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 折/溢价交易风险、以及份额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特定风险等等。本 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年3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6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1 第六部分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分级 ...............................................................................37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40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41 第九部分双力中小板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2 第十部分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的上市交易 ...................................................................53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登记等其他相关业务 .............................55 第十二部分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57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60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业绩.............................................................................................................70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财产...........................................................................................................70 第十六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72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8 第十八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79 第十九部分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折算 ...........................................................................81 第二十部分分级运作期到期与基金份额转换 .........................................................................84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6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87 第二十三部分风险揭示...........................................................................................................92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95 第二十五部分基金合同摘要 ...................................................................................................98 第二十六部分托管协议摘要 ................................................................................................. 113 第二十七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4 第二十八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25 第二十九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6 第三十部分备查文件.............................................................................................................127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指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 期满后指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 2.基金管理人: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分级运作期内指《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份 额与 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分级运作期满后指《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上市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17.中小板综指:指中小板综合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于 2005年 12月 1日正式发布, 覆盖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以综合反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 企业公司的整体状况 18.基金份额分级:指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 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之 A份额与国联安双力中 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之 B份额。其中,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之 A份额与 2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之 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的比率不变。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到期转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不再分级运作 19.双力中小板份额:指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20.双力 A份额:指在符合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条件时获取稳健收益的基金份额, 即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之 A份额 21.双力 B份额:指在符合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条件时获取进取收益的基金份额, 即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之 B份额 22.分级运作期:指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 A份额、双力 B份额的共同运作期,具体为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期末对应日(即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本基金触发不定期折算条 件,则本基金将提前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管理人将决定触发不定期折算条件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的某工作日为分级运作期到期 日,具体的分级运作期到期日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在 分级运作期到期自动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并将继续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3.转换日:指分级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到期日日终,按照基金合同在 分级运作期内的收益分配约定分别对双力 A份额和双力 B份额计算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照各自的份额净值转换为场内的双力中小板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 更名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 24.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5.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6.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2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8.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3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1.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2.直销机构: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3.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4.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5.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的场所 36.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双力 A份额、双力 B份额及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 基金( LOF)上市交易、双力中小板份额与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申 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 3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9.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38.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 40.场外份额: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1.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4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50.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4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双力中小板份额(分级运作期内)、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 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分级运作期满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双力中小板份额(分级运作期内)、国联安双力中小 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分级运作期满后)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双力 中小板份额(分级运作期内)、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分级运作期 满后)的行为 5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双力中小 板份额(分级运作期内)、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分级运作期满后)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6.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的双力中小板份额 与双力 A份额、双力 B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两个方面 57.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二份双力中小板份额 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双力 A份额与一份双力 B份额的行为 58.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双力 A份额与一 份双力 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二份双力中小板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59.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 或条件下,对本基金份额的净值、参考净值和份额进行调整的行为 6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62.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3.跨系统转登记: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分级运作期内指双力中小板份额,分级运 作期满后指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5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分级运作期内指双力 A份额、双力 B份额及 双力中小板份额总和)的 10% 66.上市交易:指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双力 A份额、双力 B 份额(分级运作期内)或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分级运作期满后) 的行为 67.元:指人民币元 68.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6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7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4.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 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 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 止交易等 6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成立日期: 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70 联系人:茅斐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公司旗下共管理 24只基金:国 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德盛小盘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国联安德盛精选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 联安增利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主 题驱动股票”)、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 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商品ETF”)、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7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 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国联 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国联安中证股债 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医药 100指数”)、国联安新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通盈混合”)和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 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 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 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 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公司全球执 行委员会成员、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亚太地区)董事。 (3)叶锦华先生(IP Kam Wah),董事,学士学位,澳洲注册会计师。 历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会计经理、财务总监;瑞士银行集团财务董事、亚太区财 务变更计划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财务总监 8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及常务董事;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监事;瑞银环球资 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法定核数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 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日本、新加坡、台湾)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4)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 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 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 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 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 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5)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 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市物价局局长、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 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银行独 立董事、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 (6)王鸿嫔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士。历任台湾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怡富 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中国摩根资产 管理董事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主要从事教育工作和公 益活动。 (7)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 工商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 管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 Coefficient Global公司 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年11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建)担任筹建组副组长。 2010年7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担任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元湉伟女士,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 任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出纳、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 1992年担任工商银行信 托公司证券部副主任;1994年加入君安证券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 9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君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9年担任国泰君安证券大连西安路营业部副总 经理;2004年起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副总经理;2007 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总经理;2009年起担任辽宁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起任财富 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 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 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 公司法律顾问。 (3)朱慧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4)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事务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代理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 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 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 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 经理职责。 (2)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3)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 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 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 2009 10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 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 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 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担任国联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 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 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黄志钢先生,硕士,先后在海通期货担任研究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衍生产品 部高级经理。黄志钢先生于 2008年10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金融工程分析 师。2010年11月起,担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 2012年3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6月起至 2013年7月,兼任国联安双 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8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 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 基金经理 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庹启斌(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韦明亮(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 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11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 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 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终止运作后的份额转换比例;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双力中小板份额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12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 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 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内部风险控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内部控制机制是 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行制约关系;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防范金融风 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 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1、内部控制的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具体来说,必须达到以下目标: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 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13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 (3)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 安全完整。 (4)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圆满完成公司的 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公司必须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一线岗位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 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 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风险管理部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 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14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授权批准制度和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必须 在适当的授权基础上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直接的操作部门或经办人员和直接的管理部 门或控制人员必须相互独立、相互牵制。 (3)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在明确不同岗位的工 作任务基础上,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 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大力推行各岗位、 各部门、各机构的目标管理。 (4)公司必须真实、全面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健全 会计、统计、业务等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准确报送制度,确保各种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5)公司必须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办法、 分支机构和重要部门的风险考核指标体系以及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防范系统等。通过严密的 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弱点,以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6)公司必须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设定具体的应急应变步骤。尤其是投资 交易等重要部位遇到断电、失火等非常情况时,应急应变措施要及时到位,并按预定功能发 挥作用,以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受到不必要的影响。 5、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 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等。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 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 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 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4)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 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 制。 (5)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监察稽核控制制度,保 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15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家 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 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年 9月分立而成立, 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 (股 票代码:939)于 2005年 10月 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 2006年 9月 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 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 9月 25日中国建设银行 A股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股(包括 240,417,319,880股 H股雇 9,593,657,606股 A股)。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1,695.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帹 9.23%; 净利润 1,309.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帹 9.17%。营业收入 2,870.97亿元,较上 年同期增帹 14.20%;其中,利息净收入增帹 12.59%,净利息收益後 (NIM)2.8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帹 8.3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 20.96%。成本收入比 24.17%,同比下降 0.4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89%和 11.21%,同业领先。 16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截至2014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3,997.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 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91,906.01亿元,增长6.99%;负债总额152,527.7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29,569.56亿元,增长6.00%。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326.89 20.35万户,增帹 6.64%;个人客户近 3亿户, 网上银行客户1.67亿户,较上年末增长9.23%,手机银行客户数1.31亿户,增帹 12.56%。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14,707个,服务覆盖面 台,较上年末增加 进一步扩大;自助设备72,1283,115台。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 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86.55%,较上年末提高1.15个百分点。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 较上年末增加921万户,增帹 3.17%; 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40余个重要奖项。在英国 《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 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较上年上升3位;在美国《福 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 万户,较上年末增. 界500强排名第38位,较上年上升1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24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17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种不断增加,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4年 9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觃 389只证券投资 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孑 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 ;获和讯网的中国奖;境内权威经 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18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 监会。 19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联系人:茅斐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021-38784766 网址: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www.ccb.com 3)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东一路 12号 21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4)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或962528(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6)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www.gf.com.cn 8)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29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29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9)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0)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西海国际中心 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898 23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xsdzq.cn 11)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1-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12)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3)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4)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24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15)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5130579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6)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座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或95532 网址:www.cjis.cn 17)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18)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25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9)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81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0)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1)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2)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3)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24)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5)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27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longone.com.cn 26)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至10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27)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28)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成证大厦 16楼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成证大厦 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9)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28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30)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许雄斌 电话: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1)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2)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www.95579.com 33)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29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34)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5)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 网址: www.tfzq.com 36)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696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37)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30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 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38)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电话:0769-2211811 联系人:张技辉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39)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464 联系人:陈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40)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31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1)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 9楼 办公地址:云南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话:0871-3577942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1-8880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42)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654 联系人:刘莹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43)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电话:0551-2257034 联系人:李伟卫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44)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32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5)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中心 2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 9010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46)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47)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1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8)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33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联系人:王玉山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9)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0)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3C-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联系人:练兰兰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1)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52)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4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801 法定代表人:王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3)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广场 E座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68419822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54)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王斐 电话:010-59393923 联系人:廉亮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1-6655 网址:www.wy-fund.com 55)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5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5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号恒隆广场 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号恒隆广场 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 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36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部分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分级 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级及其基本运作如下: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其中,双力 A份额、 双力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的比率不变。 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 将确认为双力中小板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 1∶1的比率确认为双力A份额与双力B 份额(具体认购方法参见发售公告)。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分级运作期内,双力中小板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 赎回;双力 A份额、双力 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双力 A份额、双力 B份额的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双力中小板份额与双力 A份额、双力B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 转换业务。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相 应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双力 A与双力 B份额配比不变。 三、双力 A份额、双力 B份额概要 1、存续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存续至分级运作期到期。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指双力中小 板份额、双力A份额、双力 B份额的共同运作期,具体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期末 对应日(即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分 级运作期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本基金触发不定期折算条件,则本基金将提前依据基金合 同约定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管理人将决定触发不定期 折算条件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的某工作日为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具体的分级运作期到期日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到期自动转换为国联 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 2、基金份额配比 双力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的比率不变。 3、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的净值计算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3年期到期日分别计算双力 A和双力 B的基金份额净值。 37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双力中小板份额净值与双力 A份额净值、双力 B份额净值三者关系 本基金一份双力 A份额与一份双力 B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组合的净值之和将等于两份双力中小板份额的净值。 (2)双力 A份额的份额净值计算 双力 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加上 3.5%。其中计算双力 A 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上一折算日次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双力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上一折算日折算后的 1元净值为基准采用约定年收益率 单利进行计算。 (3)双力 B份额的份额净值计算 计算出双力 A的份额净值后,根据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 A份额、双力 B份额净值的 关系,可以计算出双力 B份额的份额净值。 假设上一折算日次日起(含该日)第 t 个自然日(即到期日),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上一折算日次日 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为 R,则第 t 个自然日,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如下: (4)双力 A份额和双力 B份额的净值公告 双力 A和双力 B份额净值在计算日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日内与双力中小板基金 份额净值一同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至 3年期内(不含到期日),基金管理人采用“虚拟清算” 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双力 A和双力 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双力 A和双力 B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双力 A和双力 B的到期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双力 A、双 力 B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1)双力中小板份额净值与双力 A份额参考净值、双力 B份额参考净值三者关系 本基金一份双力 A份额与一份双力 B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双力 A份额与双力 B份额组合的参考净值之和将等于两份双力中小板份额的净值。 (2)双力 A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双力 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加上 3.5%。其中计算双力 A 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上一折算日次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