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包钢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15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出席会议并投票 表决的董事12名,汪洪董事因工作变动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公司决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等7家银行分别开设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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